(略) (略) (略) :
你單位《 (略) 關于申請辦理鳳陽子期220kV輸變電工程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的函》(蚌電函〔2023〕217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8號,以下簡稱《預審辦法》)和《 (略) 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資管函〔2020〕34號,以下簡稱《通知》)等規定,經審查,現函復如下。
一、依據《 (略) (略) 關于下達2023年220千伏、110千伏電網項目前期工作計劃的通知》(電發展工作〔2023〕83號)文件,鳳陽子期220kV輸變電工程(項目代碼:2305-*-04-01-*)已列 (略) (略) 2023年220千伏、110千伏電網項目前期工作計劃表。項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項目建設性質為新建電力工程。項目建設對提高鳳陽電網的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促進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國家土地供應政策。原則同意項目通過用地預審與選址,核發建設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證書編號:*XS*)。
二、該項目用 (略) 鳳陽縣玄武街道,擬用地總面積應控制在1.0752公頃以內,其中:農用地0.6299公頃(耕地0.4426公頃,含水田0.0001公頃,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用地0.4453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項目擬采取劃撥方式供地。在初步設計階段,必須按照《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建標〔2010〕78號)和《 (略) 建設用地使用標準(2020年版)》要求,嚴格保護耕地,從嚴控制用地規模,節約集約用地。
三、項目已 (略) 人民政府聯合審查通過的《鳳陽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并列入重點項目清單,項目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不占用各級自然保護區及各類自然保護地。
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規定,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的,應當補充數量相同、質量相當的耕地。建設單位和地方政府應足額落實補充耕地、土地復墾等相關費用,在用地報批前按規定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工作和土地復墾前期工作;結合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和土地復墾等工作,及時組織開展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補充耕地;用地報批時,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安排情況隨同補充耕地方案一并予以說明。
五、鳳陽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督促建設單位和地方政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在用地報批前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足額安排補償安置資金并納入工程項目預算,合理確定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六、項目按規定批準后,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有關規定,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手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管。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手續的不得開工建設。已通過用地預審的項目,如對土地用途、建設項目選址等進行重大調整的,應當重新辦理用地預審。
七、建設單位應當對項目是否位于自然和歷史文化保護區、地質災害易發區,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進行查詢核實;應避讓自然和歷史文化保護區域,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域或者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用地預審手續后,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壓覆礦產資源審批登記等。
八、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履行規劃審批程序,按規劃要求實施建設,服從規劃管理。項目在深化設計及建設中,要符合所在地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協 (略) 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等之間的關系,協調好與沿線相關資源保護及利用的關系。
九、依據《預審辦法》和《通知》規定,本項目用地預審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
??????????????????????????? 2023年9月28日
抄送: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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