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黃灣鎮尖山村12、19組土地租賃權交易公告
黃灣鎮招標采購服務中心受 (略) 黃灣鎮尖山股份經濟合作社 委托, 黃灣鎮尖山村12、19組土地租賃權 項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http://**)進行披露,信息內容如下:
一、項目編號:
二、標的概況
標的序號 | 標的名稱 (含地址、門牌) | 面積(畝) | 租賃區間 | 交易起始價(元) | 保證金(元) | 租金 遞增 情況 | 租賃 用途 |
1 | 黃灣鎮尖山村12、19組土地 | 20 | 2024年6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00 | 972 | 無 | 糧油種植 |
注:1. 交易起始價為標的首年的租金。
2. 標的面積僅供參考,具體以實地為準。
三、交易方式:公開協商。
四、公開協商時間和地點:
五、保證金繳納:擬承租方應在2024年08月12日17:00前線下按規定向出租方( 尖山股份經濟合作社)繳納保證金。
六、公示期:2024年08月05日~ 2024年08月12日。
七、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內以書面實名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本項目將于公示期結束后按公示內容進行公開協商。
八、協商流程
談判小組由三人以上單數組成,與擬承租方就該項目的租賃價格、租賃期限、租金遞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內容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形成公開協商紀要文件,并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公開協商成交價不低于保留價。
九、簽訂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與擬承租方協商形成的《公開協商紀要》及《成交確認書》內容簽訂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違約責任
承租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與出租人簽訂合同或未在規定期限內付清應付價款,視為違約,取消其承租資格,該承租人的保證金不予退還,還需承擔賠償委托方經濟損失的違約責任。
十一、聯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稱: (略) 黃灣鎮尖山股份經濟合作社
地址: (略) 黃灣鎮尖山村民委員會
聯系人:吳先生
聯系方式:*
2.交易機構信息
名稱: (略) 黃灣鎮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地址: (略) 黃 (略) 291號黃灣便民服務中心
聯系方式:0573-*
(略) 黃灣鎮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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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