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的正確領導下,我縣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及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嚴格履行中共中央、 (略) 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略) 辦公廳印發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等要求,緊緊圍繞“生態旅游島·富美新東山”總目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舉措,有效化解社會矛盾,著力推動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正公開、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建設,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2020年工作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強化組織領導。我縣嚴格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并結合實際,先后印發《東山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關于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從政策層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持續推進。同時,縣委、縣政府將依法行政、推進法治建設、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列為《2020年度東山縣績效管理工作方案》考核內容,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2.深化機制改革。繼續貫徹落實《東山縣深化行政審批標準化改革實施方案》,各部門通過委托執法、派員進駐東山縣行政服務中心等方式,進一步下放審批事項。一是強化行政審批改革力度。出臺9份調整、新增審批事項等通知,其中承接上級下放事項10項、取消1項、調整19項;保留縣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1130項,統一進 (略) 上辦事大廳;累計壓縮事項審批時限2300個工作日,壓縮率達80.16%,“一趟不用跑”事項占比93%,“ (略) 辦”事項占比70%以上,審批服 (略) 上可辦率在96%以上;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公布縣直26個部門權責事項;持續推進“ (略) +監管”平臺建設,完成監管事項目錄認領和檢查實施清單的梳理與錄入,22個部門監管事項485條、行政處罰540件。二是持續精簡投資審批項目。進一步精簡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前置條件,目前僅保留用地預審、規劃選址、環評審批等主要環節,不再設置兜底性條款,逐步將審批服務事項授權到窗口直接辦結,清查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辦理環節,實現“清單之外無證明”;逐步推行“容缺后補”制度,實行非主要件缺項受理和審批。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對接 (略) , (略) 、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完 (略) 上辦事大廳、投資 (略) 、云平臺、 (略) 項目信息,保留的投資項 (略) ;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3.推行清單管理。一是完成權責清單梳理。出臺《關于做好縣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梳理調整工作的通知》,做好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的梳理和銜接,建立動態調整和規范運行機制,共梳理公布26個部門權責清單4798項, (略) “四級四同”步伐推進。二是落實收費動態清單管理制度。公布我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名單和收費清單,開展中介服務收費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調查,截至目前累計取消或停征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41項和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5項。 (略) 場準入負面清單。以清單管理模式降低企業準入門檻,在全面梳理權責清單的基礎上,全縣各部門建立執法檢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監管事項、檢查方式和監管責任。
4.優化政府結構。全面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科學合理擬訂《東山縣機構改革方案》, (略) 委批復方案,出臺《東山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關于做好縣級黨政工作部門“三定”工作的通知》等指導性文件,為全縣機構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據。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合理確定縣政府及部門職責權限,加快形成高效的組織體系,推進事權規范化、高效化、法制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
5.完善宏觀調控。一是完善投資項目核準目錄清單制。繼續大幅度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并實施動態管理,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二是堅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廢 (略) 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做法。及時調整充實東山縣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聯絡員,嚴格開展審查工作,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實證照改革舉措,全市首創實行“照章同步、銀稅代辦、一窗受理”創新舉措,實現1小時內同步辦理企業營業執照和企業公章,企業開辦全流程縮減為1個工作日,被《中國縣域經濟日報》《福建日報》《閩南日報》報道。四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大力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工作,持續完善“一單兩庫”,嚴格按要求完成抽查任務并向社會公示結果,并依據檢查結果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重新分類評價。五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略) 場主體年報工作,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對失信企業進行聯合懲戒,初步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全縣累計歸集信用信息4107條。
6.創新社會治理。一是加強社會治理體制機制、能力、人才隊*和信息化等建設,建立行政訴訟案件訴前協調機制、聯絡員制度、爭議協調會商制度、通報會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強化行政訴訟案件協調銜接;二是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三調聯動”工作機制、“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民情懇談制度等,組建“平安志愿者”“信訪評理員”“人民調解員”等多支社會治理隊*。三是大力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目前全縣共有社會工作服務機構3個、志愿者服務組織609個、注冊志愿者2.*余名,長期和閩南師 (略) 開展實踐交流。
7.優化公共服務。一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全年財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七成以上,32個為民辦實事項目完成投資超7億元;推進一中新校區及11個教育補短板項目,新增公辦幼兒園學位774個;省級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通過考核驗收, (略) 進入搬遷階段, (略) 實現省級衛生鄉鎮全覆蓋;落實穩崗補貼,促進就業穩定,城鎮新增就業977人、失業再就業379人。二是落實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競爭機制。明確要求各預算單位按年初預算安排落實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公開招標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公平公正進行采購;明確要求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向社會購買。目前,我縣進入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管理庫式項目9個,總投資*萬元,其中國家示范項目2個,并嚴格落實《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要求,確保每一年度全部目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不超過10%,當前我縣財政占比9.19%。
8.強化生態保護。 (略) 首個獲評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的縣份。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完成污染源排查整治352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針對詔安灣水質整治、八尺門海域綜合治理生態修復等項目制定專項整改方案并組織落實,積極推進。強化環衛體制改革, (略) ,投用大件、園林及建筑垃圾處理廠,開展海漂垃圾綜合治理等工作,提升城鄉垃圾常態化管護運維水平。扎實開展生態綠化,完成植樹造林和森林經營面積5900畝。
(二)完善規范性文件報備審查機制
1.做好規范性文件審查。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和《 (略) 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確立的各項制度,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建立和完善起草、辦文、發文全過程監管的規范性備案審查管理制度。凡是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文件,全部經過縣司法局審核把關,今年共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名義發布文件432份,其中規范性文件8份。在中國東山 (略) 站“政務公開”欄菜單中建立“規范性文件”子項目欄,專門用于公布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發布的規范性文件, (略) 絡查閱和檢索。
2.嚴格規范性文件報備。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一案一報”制度,2020年發布的8件規范性文件均已按 (略) 司法局、縣人大常委會報備,沒有發現我縣規范性文件與法律、法規、規章或上位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現象。
3.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結合按照上級部署,組織對涉及食品藥品安全、野生動物保護、民法典規范性文件清理3次,廢止或宣布失效規范性文件2份,目前縣政府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共116份。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合法化
1.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制度。扎實開展“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繼續聘請律師為基層組織推進社會依法治理提供專業法律服務。今年以來,各法律顧問為掛點村(社區)累計開展法制講座182場、提供法律咨詢1200余次。
2.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定《東山縣人民政府工作規程》,所有提交常務會議審議的議題、專題會議紀要和重大經濟合同,必須經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的,不得提交討論。2020年,縣政府常務會11次,各類議題75個全部要求通過法制審查;共參加縣委、政府各類專題會議、協調會議28余次,審核各類經濟合同22份,為縣政府解決問題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一是分類推進縣域綜合行政執法,縣執法主管部門與執法隊*實行“局隊合一”的執法體制,統一以主管部門名義執法,壓實主管部門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和加強隊*建設責任。二是積極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強化鄉鎮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職責。整合現有中心、站、所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統一的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實現鄉鎮一支隊*管執法。三是完善縣本級行政執法管理,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全力推進相關領域綜合執法改革,完成農業、文化旅游、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4支隊*組建方案和“三定”規定, (略) 管理綜合執法、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改革以及相關領域綜合執法改革。
2.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一是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執法主體信息公開,組織開展縣本級行政執法主體清理,并以《東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一批縣級行政執法主體名單的公告》(東政綜〔2020〕87號)公布年度行政執法主體;嚴格按規定公示執法身份,嚴格亮證執法,將出示執法證情況記錄在詢問、檢查筆錄中,并規范著裝;嚴格落實執法案件公示制度, (略) 司法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文件,交通運輸、海洋漁業等部門均按要求在 (略) (漳州)網站、縣 (略) 站信息公開專欄公開行政處罰案卷情況,多數部門均及時在東山縣行政 (略) 站公示行政許可情況。二是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加強執法記錄儀器配備,我縣今年公示的45個行政執法部門中,已有29個配備行政執法記錄設備;規范行政執法文字記錄制度,所有行政執法部門基本建立行政執法立案、調查、審批、告知、集體討論、決定、送達、結案報告、卷宗歸檔全過程文字記錄制度;各單位在開展行政執法時,均要求開啟執法記錄儀器,進行全過程音像記錄,公安、交通等部門還在其執法辦案場所安裝監控設備,進行影像記錄。三是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執行《東山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試行)》,要求所有重大行政決策包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都要經過縣司法局審核,合法性審查已經成為我縣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在行政執法部門中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全縣普遍推行法制員制度,各行政執法機關基本設有專兼職法制機構或指定專兼職法制員,東山縣公安局還設置正科級法制大隊;部分重點執法部門已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推動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第一責任人制度落實到位。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主動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2020年,全縣各級各部門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62件、政協委員提案79件,涉及環境整治、城市建設、醫療保險、教育發展等方面,辦結率100%。
2.自覺接受司法監督。縣政府主要領導帶頭 (略) 生效判決,落實司法建議。今年縣政 (略) 司法建議書1份,已要求責任部門按期反饋;嚴格落實《福建省行政應訴辦法》規定,督促全縣各行政機關負責人做好出庭應訴工作。截止11月30日,全縣涉及行政訴訟案件共58件,其中一審39件,敗訴3件,敗訴率為7.69%,排名 (略) 第九名提升至第五名(暫列),籌建東 (略) 。
3.加大效能監督力度。嚴格執行《東山縣機關效能投訴舉報制度》,加強對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提高行政效能。全年共組織50余次,問責2人。
4.強化審計監督。建立健全《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審計組組長責任制實施辦法》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形成審前、審中、審后全過程法制體系,逐步實現了有重點、有步驟、有成效的審計全覆蓋。對全縣119家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開展財務數據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5.完善社會監督。健全縣政府政務 (略) 絡體系,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不斷拓寬公開范圍,依托“中國·東山” (略) 、“ (略) ”、 (略) 上辦事 (略) ,抓好重點部門、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信息公開,提升政務公開質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抓好行政復議規范性建設,嚴格履行辦案程序,確保當事人的權利得以保障。建立行政復議決定分級審理制度,確保行政復議結論的合法性、公正性、權威性。今年以來,縣政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3件,其中立案受理11件,辦結9件;在立案受理案件中糾正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違法行為3件,并以案釋法,有效規范部門行政執法行為。
2.健全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制度。成立八個行政調解組織;推進“五線整合”,實現“*”一號受理,形成消費投訴大調解格局。五年來共受理消費者投訴598件,為消費者挽回損失*元,消費維權“五率” (略) 前茅;完成行政裁決事項梳理,成立人事勞動仲裁委員會,擬推動建成東山縣人 (略) 。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回顧2020年,我縣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還存在以下短板:
(一)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方式較為單一。目前只采取案卷評查和依法行政績效考核兩項措施進行督查,不足以全面督查了解各部門的進展情況。
(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機銜接不夠緊湊。“兩法銜接” (略) 的操作較為復雜,許多執法部門對于需移送的案件種類和程序理解不到位。
(三)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執行不夠到位。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所需的硬件配備不足、隊*不強,部分部門業務人員法律素養不高,執法記錄儀不齊,設備使用頻率不高。
三、2021 (略)
2021年,我縣將繼續深入貫徹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內容,堅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識、用法治手段推動發展、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加快法治東山建設。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適時制定《東山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并認真組織實施; (略) 場監管,持續推進對各種規定和管理措施的清理,全面推行“雙隨機”監管方式,建立健全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和 (略) ;創新社會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建立健全東山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方案。
(二)優化依法行政績效評估模式和內容。注重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全面考核和重點考核相結合、內部考核和社會考核相結合,將考評結果納入全縣績效考評范圍,明確硬指標、硬要求。
(三)健全公眾參與重大公共決策機制。制定與人民生產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經濟社會政策和出臺重大改革措施,要進一步體現公平正義和社會責任,暢通公眾參與重大公共決策的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進一步健全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協調機制,完善《東山縣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建立政府規范性文件評估制度,提高政府規范性文件公眾參與度,進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團。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備案審查機制,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按照“兩年一清”的要求定期清理規范性文件。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加強綜合執法機構和隊*建設;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貫徹落實《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健全行政執法立案、調查取證、告知、罰沒收入管理等制度;定期開展執法案卷評查;持續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建立人民群眾監督評價機制, (略) (略) , (略) 上執法辦案及其他執法業務辦理信息查詢系統;在全省率先實現行政訴訟案件管理信息化,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嚴格規范各類行政行為的主體、權限、方式、步驟和時限;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強化監察、審計等專門機關的監督工作;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重視運 (略) 絡輿論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和完善責令書面檢查、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序。
東山縣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