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住 (略) 2025年度保障性住房維修服務及零星裝修項目更正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NSDL*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 (略) (略) 住 (略) 2025年度保障性住房維修服務及零星裝修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24日(北京時間)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根據 (略) 上提問事項,經采購人確認,調整招標文件評標信息-評分內容
原文件內容:
序號 | 評分因素 | 權重(%) | 評分準則 |
2 | 擬派項目團隊成員情況(項目負責人除外) | 15 | (一)評審內容 擬安排的團隊成員(項目負責人除外)須為投標人自有員工【提供投標人近3個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為項目團隊成員繳交的社保證明掃描件(如2025年3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因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原因暫時無法取得,則可以往前順延一個月),如投標人注冊成立時間不足3個月的,可提供承諾函證明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為其自有員工(格式自定),否則投入的該人員作 (略) 理】,在此基礎上,按照以下規則評分: 1.對接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至少2名人員,否則該項不得分): 具有人社部門頒發的中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證書(裝飾工程或建筑施工專業),每提供一人得25分,最高得50分。 2.安全主任(限1名): 具備住建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同時承擔過裝修改造類相關業績的,得50分,最高得50分。 以上各項得分累計,滿分100分。 (二)評審依據 1.關于人員證書: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 2.關于人員業績證明:要求同時提供以下三項材料:①項目中標通知書;②工程合同關鍵頁(體現簽訂日期、建設內容、安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姓名、簽字蓋章頁);③竣工驗收報告(體現簽字日期)掃描件等證明材料作為得分依據(第②③材料其一需體現項目團隊成員姓名);若通過上述證明材料無法判斷是否得分(如材料無法體現項目團隊成員姓名)的,還須同時提供能證明得分的其它證明資料,如合同方出具的證明文件等; 3.如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未能體現上述評分內容的,視為該證明材料無效。 |
更正為:
序號 | 評分因素 | 權重(%) | 評分準則 |
2 | 擬派項目團隊成員情況(項目負責人除外) | 15 | (一)評審內容 擬安排的團隊成員(項目負責人除外)須為投標人自有員工【提供投標人近3個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為項目團隊成員繳交的社保證明掃描件(如2025年3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因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原因暫時無法取得,則可以往前順延一個月),如投標人注冊成立時間不足3個月的,可提供承諾函證明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為其自有員工(格式自定),否則投入的該人員作 (略) 理】,在此基礎上,按照以下規則評分: 1.對接專業技術人員(需提供至少2名人員,否則該項不得分): 具有人社部門頒發的中級(或以上)工程師職稱證書(建筑裝飾類或建筑工程類),每提供一人得25分,最高得50分。 2.安全主任(限1名): 具備住建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同時承擔過裝修改造類相關業績的,得50分,最高得50分。 以上各項得分累計,滿分100分。 (二)評審依據 1.關于人員證書: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 2.關于人員業績證明:要求同時提供以下三項材料:①項目中標通知書;②工程合同關鍵頁(體現簽訂日期、建設內容、安全主任(或安全負責人)姓名、簽字蓋章頁);③竣工驗收報告(體現簽字日期)掃描件等證明材料作為得分依據(第②③材料其一需體現項目團隊成員姓名);若通過上述證明材料無法判斷是否得分(如材料無法體現項目團隊成員姓名)的,還須同時提供能證明得分的其它證明資料,如合同方出具的證明文件等; 3.如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未能體現上述評分內容的,視為該證明材料無效。 |
三、其他補充事宜
1.投標人有義務在采購活動期間 (略) 站,在網上公布的與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
2.本項目招標文件已作更新,請各投標人務必系統上重新下載更正后的招標文件,并根據更新后的招標文件制作投標文件并加密上傳。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 (略) (略) 住 (略)
地址: (略) 委大樓三樓
聯系方式:0755-*
2.采購代理機構
名稱: (略) 業達 (略)
地址: (略) (略) 西鄉街道 (略) 華豐新能源科技產業大樓1106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工
電話:*
五、附件
采購文件
(略) (略) 住 (略)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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