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JY24JX* | ||
項目名稱: | (略) 第五小學食堂經營權項目 | ||
標的名稱: | (略) 第五小學食堂經營權項目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0月14日 信息披露滿日: 2024年10月18日 | ||
(略) 理方式: | 如遇延期,另行通知。 | ||
項目簡介: | 1、餐廳面積: (略) 第五小學食堂經營權項目招標,學校食堂經營面積約400平方米。 2、用餐人數:教職工用餐人數約100人,學生用餐人數約1200人。(具體以實際每天用餐人數為準)。 3、提供午餐、晚餐、點菜小炒等服務。 4、用餐模式:少部分在食堂餐廳用餐,大部分送餐至樓層教室。 5、供餐模式:集中配餐,菜品按兩大葷、一小葷、一素標準;飯菜要求管夠管飽,做到營養均衡;必要時并提供 1 份免費的湯;六一國際兒童節、傳統佳節等節日適當免費加餐。 | ||
重要信息披露: | ①招標人同 (略) 第五小學食堂(經營面積約400平方米)的場地無償提供給經營方使用。 ②場地用途為餐飲加工及銷售服務。經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給第三方使用。 ③使用*方所提供場地用于為*方教職員工、學生提供餐飲服務。 | ||
|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被“中國 (略) ”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4.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4.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承接本項目服務的企業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 (略) 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投標文件中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或省級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________________。 4.2 如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投標文件中必須提供《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認證機構名錄》中的對應產品認證機構出具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 4.3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4.3.1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4.3.2 投標人近三年在從事餐飲經營期間,經營業績良好,無任何食品衛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記錄; 4.3.3 本次招標不接受非餐飲企業投標、個人名義投標、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不得以掛靠、合作的形式參與本項目,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 4.3.4 投標餐飲企業近三年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環境保護和企業經營管理等方面受過行政主管單 (略) 罰或有不良犯罪記錄(不良犯罪記 (略) 裁判文書為準;含單位犯罪和單位領導、高管、直接責任人、具體責任人等因素上述事項導致的犯罪;含宣告緩刑等情形)的餐飲企業,一律不得參與本次投標。違反本條規定參與投標的,一經發現,取消一切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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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 ||
聯系方式: |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略) 第五小學 地 址: (略) (略) (略) 與迎賓大道交叉口西南10 (略) 第五小學 聯系方式: 江老師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江西沁明 (略) 地 址: (略) 南昌高新技術產 (略) 紫陽大道2977號綠地新都會39#商業樓2002室(第20層) 項目聯系人: 林先生 電 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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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