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標段(雪梨村、花房村)全域開展松材線蟲病山場除治工作。
質量目標
枯死松樹伐除率100%、除治現場合格率100%、伐樁處理合格率100%,其它要求詳見《除治合同》要求。除治完成后,通過鎮、 (略) 級驗收合格。
技術要求
1.擇伐除治。主要伐除林內已經枯死或枯萎的松樹;有明顯天牛侵入痕跡(樹干可見水滴狀松脂)的松樹;林內受壓木、長勢較差的松樹;因自然災害(火災、旱災、風災、滑坡、采脂、食葉害蟲等)折斷和致死(衰)的松樹;林內伐樁;林內直徑大于1cm的樹干、樹梢、枝椏等。伐木時控制好倒向,盡量避免傷及保留木。
2.伐樁處理。高度必須低于地面5厘米,在伐樁頂部開深1厘米左右的口子,投放磷化鋁1-3粒,再加套塑料農膜,覆土5--10厘米作熏蒸處理。斜坡面不能全封閉熏蒸處理的,裸露部分剝盡樹皮,防止天牛再次在上面產卵。伐樁周圍有浮土、雜草、灌木等的,將之去除再進行采伐。使用、保管磷化鋁必須按有關規定規范化處理,由專人負責。
3.清理作業。對作業區內1厘米以上的枝椏(包括地上的和懸掛于其他樹枝上的)、樹木和厚度1厘米以上的木塊,必須全部清理到火場焚燒至碳化。
4.焚燒處理。盡量選擇在林外空曠、相對平坦的位置清理干凈周邊的雜草樹木,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建立火場。如就近不適宜建立火場的,疫木必須轉運到安全地點集中焚燒。點火前作好撲火準備,砍好隔離帶,疫木順序堆碼。點火后除治單位安排專人看守,直至疫木完全碳化后,覆土掩埋后方可離開,確保山林防火安全。
5.集中除治時,專業隊有計劃地由外向內,逐村逐社,逐個山頭開展,原則上一個村社除治任務完成后再向另一個村社推進。
6.本次除治任務,需在2023年1月底前完成山上首輪除治任務。不能按期完成首輪除治的,除治隊需書面報告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經鎮政府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7.近5年以內,具有3年及以上實際松材線蟲病除治經驗的單位且每年均一次性通過區(縣)驗收合格(供應商需提供除治合同及鄉鎮一次性驗收合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鮮章,原件備查,不按要求提供視為廢標處理)。
8.誠實守信,無履約瑕疵,無與其他單位因松材線蟲除治產生糾紛等遺留問題(由原除治鎮街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不按要求提供按廢標處理)。
9.具有組織50人以上除治隊*的能力(由中標單位提供證明)。
10.*方指定的簽約人員為松材線蟲病疫木除治項目現場代表,至少90%時間必須親臨施工現場指揮除治工作,接受采購單位監督(由供應商作出書面承諾,格式自理,承諾書作為正式簽訂的除治合同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