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略) 上掛牌出讓公告
( (略) 交礦[2024]BA001號)
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 (略) (略) 組織江西省崇義縣黃竹坑脈石英礦普查探礦 (略) 上掛牌出讓。
一、出讓人、交易機構和其他有關機構基本情況
(一)出讓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長征大道22號
聯系電話:0797-(略)
(二)交易機構: (略) 土地儲備中心
地址: (略) (略) 長征大道22號
聯系電話:0797-(略)
(三) (略)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統
網址:http://**
(四)其他有關機構聯系方式
1.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長征大道22號
聯系電話:0797-(略)
二、探礦權基本情況
(一)編號:TB(略)
(二)項目名稱:江西省崇義縣黃竹坑脈石英礦普查探礦權
(三)勘查礦種:脈石英
(四)地理位置: (略) 位于位崇義縣城以西南235°方向,直距約40千米,隸屬江西省崇義縣樂洞鄉管轄,地處三省 (略) 。地理坐標:東經113°59′46″—113°00′58″,北緯25°26′35″—25°27′27″
出讓的江西省崇義縣黃竹坑脈石英礦普查探礦權范圍由13個拐點圈定(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各拐點坐標如下:
拐點號,東經,北緯
(略)4 25.(略)
(略)1 25.(略)
(略)2 25.(略)
(略)1 25.(略)
(略)1 25.(略)
(略)3 25.(略)
7.114.(略) 25.(略)
(略)7 25.(略)
(略)4 25.(略)
(略)7 25.(略)
(略)8 25.(略)
(略)9 25.(略)
(略)9 25.(略)
(六)勘查面積:1.1647平方千米
(七)勘查工作程度(資源儲量):勘查工作程度類型按166號文的劃分標準為草根階段
(八)出讓年限:首次出讓期限:5年,從勘查許可證有效期開始之日起算,期滿后可按規定辦理延續手續,從勘查許可證有效期開始之日起算,到期可按規定申請辦理延續。
(九)保證金或電子保函金額:(略)元
(十)起始價:3.(略)元,出讓收益率:1.5。如勘查過程中發現其他礦種,按《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略) 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文執行。
三、競買資格要求
(一)競買申請人必須是符合探礦權申請條件或受讓條件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嚴重失信懲戒名單”。
(四)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四、出讓方式、報名時間與方式及交易時間
(一)出讓方式:掛牌
(二)出讓公告時間
2024年12月31日09時00分至2025年02月06日16時00分。
(三)報名時間:自2024年12月31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2月07日16時00分止;
(四)報名方式
意向競買人應當登(略)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統http://**),按照交易系統明確的報名流程操作,報名成功后 (略) 上申請和競買活動。
意向競買人報名前需應當取得有效的數字證書,具體 (略) (略) 站http://**查詢,電話:0791-(略)、0791-(略)。
(五)掛牌交易時間:
自2025年02月06日16時00分起至2025年02月19日09時00分止; 限時競價時間為:2025年02月19日09時00分起。
五、 (略) 址、競買申請及資格審查
(一) (略) 址: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統(http://**);有關《探 (略) 上掛牌須知》及其他出讓文件,請競買申 (略) 查閱、下載。
(二)競買申請:競買申請人應當取得有效的數字證書, (略) 上申請和競買活動,具體 (略) (略) 站http://**查詢。
(三)競買申請人應具備與勘查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須在競買申請報名截止時間前交納競買保證金或開立電子保函。競 (略) 競買申請訂單辦理交納競買保證金或開立電子保函業務,具體業務辦理可咨詢相關銀行。
(四)競買保證金退還或電子保函撤銷
競得人按照《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后,持成交確認書、《探礦權出讓合同》和出讓收益繳款憑證,到交易機構申請辦理保證金退還或電子保函撤銷。
對未競得人,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交易機構負責辦理競買保證金退還和電子保函撤銷手續。
(五)資格審核采取資格后審,競得 (略) 上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上傳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要求的相關資料,并持以下資料,攜帶公章到交易機構進行資格審核:
1.境內企業法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⑴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委托他人辦理成交后續手續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⑷競得入選人 (略) 上交易系統自動生成的礦業權《競買申請書》、《競買保證金到賬確認書》或《競買保函》、《競得入選人確認書》、《交易服務費交納通知書》及礦業權交易服務費交納憑證。
2.境外企業法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⑴商業登記證或國家規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⑶委托他人辦理成交手續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⑷競得入 (略) 自動生成的礦業權《競買申請書》、《競買保證金到賬確認書》或《競買保函》、《競得入選人確認書》、《交易服務費交納通知書》及交易服務費交納憑證。
3.境內事業單位法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⑴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⑵事業單位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委托他人辦理成交手續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⑷競得入 (略) 自動生成的礦業權《競買申請書》、《競買保證金到賬確認書》或《競買保函》、《競得入選人確認書》、《交易服務費交納通知書》及交易服務費交納憑證。
以上文件的復印件應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競得入選人公章,另提交原件以供核實。
(六)競得入選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競價結果無效,已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已開立的電子保函不予撤銷(擔保金額由出 (略) 索賠);出讓人有權將該宗礦業權重新出讓。
1.競得入選人未按時上傳資格審核材料或上傳材料不符合要求,經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2.競得入選人未按時持相關材料前往交易機構進行資格審核的;
3.競得入選人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公告明確的資格要求的;
4.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確定競得入選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探礦權出讓為無底價掛牌,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人民幣(略)元或人民幣(略)元的整數倍。
(二)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入選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入選人。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七、簽訂《探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
網上掛牌成交后,網上交易系統確定競得入選人。符合資格審查要求的競得入選人按 (略) 簽訂《探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
八、成交結果公示
成交結果將于《探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自然資 (略) 站、 (略) (略) (或同級人民政府) (略) 站、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統公示10個工作日。
九、出讓合同簽訂
成交結果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人應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 (略) (略) 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
十、探礦權出讓收益繳納
本次出讓收益征收方式為按礦業權出讓收益率形式征收,《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探礦權競得人按照《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略) 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 號)等相關要求,一次性繳納本次掛牌競爭確定的出讓收益(成交價部分);開采時,每年按照礦產品上年度銷售收入的1.5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采礦權出讓收益=礦產品年度銷售收入×礦業權出讓收益率(1.5)。
十一、探礦權登記辦理
競得人按照《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后,持《探礦權出讓合同》、探礦權出讓收益繳款憑證及其他材料,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探礦權登記。
十二、溫馨提示
(一)操作系統建議使用Win10,瀏覽器請使用谷歌、火狐,其它操作系統與瀏覽器 (略) 上交易操作有影響。數字證書驅動到江西 (略) 站下載,并正確安裝。競買人在競買前仔細檢查自 (略) 絡運行環境,并先到模擬交易系統練習。
(二)為避免因競買保證金到賬或電子保函生效時間延誤,影響競買申請人 (略) 上交易競買資格,建議競買申請人在報名截止時間2天之前交納競買保證金,以確保競買保證金在申請報名截止時間前到賬;或在報名截止時間10個工作日之前辦理電子保函,以確保電子保函在申請報名截止時間前已開具并生效。若競買人為首次辦理電子保函業務,需提前在銀行咨詢并辦理涉及業務的相關手續。
十三、風險提示
競買申請人應當充分了解礦業權人應履行的義務及礦產勘查開發相關法律法規,承擔以下風險而帶來的損失:
(一)競買申請人未對出讓范圍所涉及的土地、山權、林權、道路、地下管線、水電供給、廢渣占地堆放、地表附著物、社群關系等影響資源勘查作業的外部條件作充分的了解。
(二)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可能存 (略) 范圍內未取得明顯勘查成果的情況。
(三)因安全生產的相關要求,探礦權轉采礦權時,與周邊已設采礦權或村莊等需留設安全范圍,可能造成該安 (略) 域不能轉采。
(四)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林地等在轉采時可能存在相關論證或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
(五)因法律法規、國家或地方的產業、環保、規劃等相關政策原因,探礦權出讓必須終止或者探礦權不能轉為采礦權。
十四、對交易礦業權 (略) 理方式
對出讓探礦權存有異議的,應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聯系電話:0797-(略)
十五、違約責任、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相關提示
(一) (略) 上交易活動中實施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得入選人或競得人違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競得結果無效,競得入選人或競得人交納的交易服務費、競買保證金或開具的電子保函擔保金額不予退還,接受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
1.與其他競買人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2.弄虛作假,騙取交易資格或競得的;
3.拒絕簽訂礦業權成交確認書,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4.未按約定的時間付清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5.向主管部門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6.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的情形。
十六、其他
(一)本次出讓公告等相關信息同時在自 (略) 站、 (略) (略) (或同級人民政府) (略) 站、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統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 (略) 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二)競買申請人應全面仔細閱讀《探 (略) 上掛牌須知》,了解該探礦權詳細情況和要求。
(三)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項目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次掛 (略) 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
(五)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出讓人或交易機構負責解釋和通知。
十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97-(略)。
十八、監督投訴電話
監督投訴電話:0791-(略)。
特此公告。
(略) 土地儲備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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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