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項目概況:
1.1.1建設地點:青海省境內
1.1.2項目建設規(guī)模:
G109線湟源縣城至共和縣段、G213線祁連縣野牛溝鄉(xiāng)至海晏縣甘子河鄉(xiāng)段、G214線共和至興海段、G310線貴德縣河陰鎮(zhèn)至倒淌河黑科村浪麻溝段、G315線剛察縣哈爾蓋鎮(zhèn)至吉爾孟鄉(xiāng)段、G572線貴南縣塔秀鄉(xiāng)至共和縣切吉鄉(xiāng)段、S102線湟中縣上新莊至大才鄉(xiāng)段、S306線尕讓河至日月鄉(xiāng)哈城村段 (略) 沿線橋涵設施均出現不同程度損毀,且病害呈持續(xù)發(fā)展趨勢,已嚴 (略) 通行安全。本次修復養(yǎng)護工程共涉及22座橋梁、29道涵洞、1座隧道及16米擋墻的修復工作。本次招標范圍為標 (略) 基、路面、橋涵、隧道、交安等工程的修復養(yǎng)護(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1.2 招標范圍
本次修復養(yǎng)護工程共涉及22座橋梁、29道涵洞、1座隧道及16米擋墻的修復工作。本次招標范圍為標 (略) 基、路面、橋涵、隧道、交安等工程的修復養(yǎng)護(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1.3 招標工程標段劃分及計劃工期:本次招標工程共劃分1個標段,各標段劃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標段編號:E**
標段名稱:普通國 (略) 橋涵隧修復養(yǎng)護工程QHSYHSG-1
主要工程內容或數量:本次招標范圍為標 (略) 基、路面、橋涵、隧道、交安等工程的修復養(yǎng)護(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預計施工工期:130天
缺陷責任期(月):12個月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標段號 | 施工企業(yè)資質等級要求 |
QHSYHSG-1 | 須同時具備: (1)公路 (略) 基路面養(yǎng)護*級及以上資質; (2)公路養(yǎng)護作業(yè)橋梁養(yǎng)護*級資質; (3)公路養(yǎng)護作業(yè)隧道養(yǎng)護*級及以上資質。 |
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標段號 | 財務要求 |
QHSYHSG-1 | 投標人2023年的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不小于1。 |
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標段號 | 業(yè)績要求 |
QHSYHSG-1 |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近5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完成過1項二級及以上新建或 (略) 工程(須包含橋梁)或二級 (略) 養(yǎng)護工程(須包含橋梁)施工業(yè)績; (2)近5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完成過1項二級及以上新建或 (略) 工程(須包含隧道)或二級 (略) 養(yǎng)護工程(須包含隧道)施工業(yè)績。 注:同一業(yè)績滿足多項指標時各指標可分別認定。 |
注:1、“獨立完成過”指投標人單獨完成,投標人以任何聯(lián)合體形式承擔的項目,其業(yè)績視為不滿足最低業(yè)績要求;“完成過”指投標人獨立完成或以聯(lián)合體形式參與完成,其中,以聯(lián)合體形式完成的項目,投標人所完成的工作內容應滿足上述要求,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定。
2、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5.3的要求提供相關業(yè)績的證明材料。
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號 | 信譽要求 |
QHSYHSG-1 | 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4.4項的規(guī)定。 |
注:同時滿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及正文1.4.4項的要求。。
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
標段 | 人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在崗要求 |
QHSYHSG-1 | 項目經理 | 1 | 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略) 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持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B”類證書(行業(yè)代碼為S的不予認可),項目經理業(yè)績要求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近5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在國內擔任過1項二級及以上新建或 (略) 工程(須包含橋梁)或二級 (略) 養(yǎng)護工程(須包含橋梁)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2)近5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在國內擔任過1項二級及以上新建或 (略) 工程(須包含隧道)或二級 (略) 養(yǎng)護工程(須包含隧道)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注:同一業(yè)績滿足多項指標時各指標可分別認定。 | 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QHSYHSG-1 | 項目總工 | 1 | 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項目總工業(yè)績要求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近5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在國內擔任過1項二級及以上新建或 (略) 工程(須包含橋梁)或二級 (略) 養(yǎng)護工程(須包含橋梁)施工項目的項目總工;(2)近5年內(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在國內擔任過1項二級及以上新建或 (略) 工程(須包含隧道)或二級 (略) 養(yǎng)護工程(須包含隧道)施工項目的項目總工。注:同一業(yè)績滿足多項指標時各指標可分別認定。 |
注:1,本表人員應在《資格審查資料》表(十)“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歷表”中填報。投標人應根據本附錄、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及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中的要求附相應證件、證明材料的彩色復印件或彩色掃描件;
2.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書中的注冊單位(聘用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否則不予認可;項目經理的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滿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略) 〔2021〕40號的相關規(guī)定。
3.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書中的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否則不予認可;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書,應可從“ (略) (略) ”中查詢到。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可從“省級交通運輸工程施工單位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 (略) (以各省發(fā)布信 (略) 址為準)”中查詢到。 (略) 站查詢不到或與查詢到的信息不符,則不予認定;
4.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職 (略) 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yè)職稱。若職稱證中不能體現專業(yè)的,需投標人對該職稱證專 (略) 工程相關專業(yè)進行承諾,否則該職稱不 (略) 工程相關專業(yè)。
5.本表中近5年指項目經理、項目總工任職結束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間。
三、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合理低價法,具體詳見附件。
四、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青海 (略) 總段
地 址:青海省湟 (略) 70號
聯(lián) 系 人:趙女士
電 話:0971-*
招標代理: (略)
地 址: (略) 五四大街33號五四百貨大樓12樓1210室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馬大亮
電 話:0971-*
2025年05月07日
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
本辦法適用除技術特別復雜的特大橋梁和特長隧道項目主體工程采用綜合評分法外,其余項目可采用“合理低價法”。“合理低價法”是綜合評估法的評分因素中評標價得分為100分、履約信譽分值為-0.6~0.2分,其他因素分值為0分的特例。“合理低價法”中,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的評審應當采用合格制。
評標辦法前附表 :
“評標辦法前附表”用于明確評標的方法、因素、標準和程序。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詳細列明全部評審因素、標準,沒有列明的因素和標準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標準 | |
1 | 評標方法 | 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最終得分相等時,則按工程量清單200章至700章合計金額較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2)在青海省交通運輸廳最新公布的評價結果中被評為較高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優(yōu)先;(3)上傳電子投標文件時間較早的投標人優(yōu)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d.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證件清晰可辨。 (2)投標文件的簽字蓋章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1條規(guī)定。 (3)與申請資格預審時比較,投標人發(fā)生合并、分立、破產等重大變化的,仍具備資格預審文件規(guī)定的相應資格條件且其投標未影響招標公正性(本項適用于已進行資格預審的情況。) a.投標人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及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證書等證件; b.投標人仍然滿足資格預審文件中規(guī)定的資格預審條件最低要求(資質、業(yè)績、人員、信譽、財務等); c.與所投標段的其他投標人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況;與招標人也不存在利害關系并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4)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轉帳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保證保險保形式提交,格式以提供機構格式為準,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提交。 (5)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時,聯(lián)合體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a.未進行資格預審的,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了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了聯(lián)合體牽頭人; b.已進行資格預審的,投標人提供了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所附的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復印件,且通過資格預審后的聯(lián)合體無成員增減或更換的情況。 (6)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guī)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7)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8)投標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10)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 (略) 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的簽字蓋章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1條規(guī)定 (3)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 (4)投標報價或調價函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6)投標人若提交調價函,調價函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6項要求 (7)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本項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情況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7)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對于特別復雜的特大橋梁和特長隧道項目主體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還應對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例如項目副經理、專業(yè)工程師等)以及主要機械設備和試驗檢測設備進行資格評審 (8)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9)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guī)定; 本款規(guī)定僅適用于根據《關 (略) 工程從業(yè)企業(yè)資質名錄的通知》( (略) 字〔2011〕114號)要求,招標人應通過名錄對投標人資質條件進行 (略) 施工企業(yè) (10)以聯(lián)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lián)合體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獨立參與投標的,投標人未同時參加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評標價得分+履約信譽分值) | 總評標價滿分為100分 履約信譽滿分為:0分 |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開標現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guī)定開標現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不低于最高投標限價85%的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有效投標人少于或等于5家時,則計算評標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招標人可依據招標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選擇或制定適合項目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與評標基準價計算或評標價得分計算相關的所有系數,其具體數值或隨機抽取 (略) 間均應在評標辦法中予以明確: ?方法一:將評標價平均值直接作為評標基準價。 □方法二:將評標價平均值下浮/%,作為評標基準價。 □方法三:招標人設置評標基準價系數,由投標人代表現場抽取,評標價平均值乘以現場抽取的評標基準價系數作為評標基準價。 招標人設置評標基準價系數抽取值范圍:/。 □方法四:招標人設置初始控制價A控、最高投標限價系數K上和評標基準價系數K基,由投標人代表或監(jiān)標人現場抽取最高投標限價系數K上和評標基準價系數K基。并且計算最高投標限價、評標基準價時,構成工程實體的主要材料價格不予下浮(主要材料費用按A控的N計)。 最高投標限價:A上=A控×[(1-N)×K上+ N] 評標基準價:A基=A控×[(1-N)×K上×K基+ N] N=0.3~0.5。 其中K上抽取值范圍:/;K基抽取值范圍:/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fā)生變化。 |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數 | ||||||||||||
2.2.4(1) | 其它因素 履約信譽 | 本項目履約信譽分值AA為/分、A為/分、B為/分、C為/分、D為/分(保留2位小數)。 注:招標文件編制時應明確履約信譽的評分標準和具體分值,采用“合理低價法”的,不同信用評價等級在合理低價法“履約信譽”項中的得分,按照以下原則設置:
注: (略) 、 (略) 、特別復雜的特大橋梁和特長隧道項目主體工程應取信用等級分值(差)區(qū)間的高值,規(guī)模小、技術簡單的項目應取信用等級分值(差)區(qū)間的低值,其他項目根據規(guī)模大小和技術難易程度由高到低取值。 | ||||||||||||
2.2.4(2) | 評標價 | 100分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招標人可依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設置E1、E2,但E1應大于E2。 | ||||||||||||
3.4.3 | 第二信封詳細評審 | 當投標報價低于最高投標限價的85%(不含85%)時,評標委員會有權要求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當認定該投標人的報價低于成本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第1條評標方法補充以下內容: 同一招標項目(或同一批招標項目)中,當同一投標人進入前3名的標段數量大于該投標人允許中標標段數量時,應按該投標人允許中標標段數量、各標段評標基準價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及每確定一個中標候選人后的最新排名順序,首先確定各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然后確定各標段第二中標候選人,最后確定各標段第三中標候選人的順序,中標候選人資格確定原則如下:(1)保留排序在前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不再保留該投標人排序在后標段的排名;(2)排序相同時,優(yōu)先保留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不再保留該投標人其他標段的排名;排序相同的標段均為聯(lián)合體投標或者獨立投標時,則保留投標報價較高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不再保留該投標人其他標段的排名;(3)當某標段排名僅有一家時,則優(yōu)先保留該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不再保留該投標人在其他標段的排名。 |
中標候選人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某個工程子目出現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9項規(guī)定的不平衡報價情形且須調整不平衡報價的,評標委員會可以授權招標人認定及調整不平衡報價,各中標候選人須在簽訂合同前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9項規(guī)定的原則對存在不平衡報價的工程子目單價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工程子目單價經招標人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調整工程子目單價的,視為其自動放棄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且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評標辦法前附表后“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不適用。上述內容修改為:中標候選人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某個工程子目出現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9項規(guī)定的不平衡報價情形且須調整不平衡報價的,評標委員會授權招標人認定及調整不平衡報價,各中標候選人須在簽訂合同前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9項規(guī)定的原則對存在不平衡報價的工程子目單價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工程子目單價經招標人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調整工程子目單價的,視為其自動放棄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且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三章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2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修改為: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guī)定開標現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不低于最高投標限價85%(即*.00元)的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有效投標人少于或等于5家時,則計算評標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第三章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1.1和2.1.3“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修改為: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現金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紙質保函形式提交,紙質保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紙質保函原件;d.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子保函形式提交,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了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未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6)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7)投標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8)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9)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0)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 (略) 理辦法未提出異議;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b.己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4)投標報價未超過所投標段的最高投標限價及各分項報價。 (5)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6)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第三章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1.2“資格評審標準”修改為: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評標辦法前附表2.2.4(2)目補充:本項目E1=1.5;E2=1,中間值采取內插法計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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