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有關規定,經審查,對年加工300萬噸尾礦廢料改擴建及技術改造項目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 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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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昌江縣昌江大道58號行政辦公大樓一樓西側政務服務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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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環評批復文號 | 環評審批時間 | 建設地點 | 批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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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300萬噸尾礦廢料改擴建及技術改造項目 | 昌行審批字〔2025〕31號 | 2025-01-27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石碌鎮 (略) 東南部 | 關于年加工300萬噸尾礦廢料改擴建及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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