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花崗巖采石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建筑用花崗巖采石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五華縣政務服務中心2號樓2樓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區工建審批服務窗口,郵編:*
聯系電話:0753—*;傳真:0753-*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系的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以書面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建筑用花崗巖采石場 | (略) (略) | 五華縣華城鎮董源村爛泥坑亂石壩 | 路成生態科技(廣東)有限公司 | (略) (略) (略) 五華縣華城鎮董源村爛泥坑亂石壩,中心地理坐標為E115°35′16.408″,N24°06′3.067″。擬投資*元擴大生產規模,開采規模由*m3/年擴大為36.*m3/年(其中,建筑用花崗巖*m3/年、建筑用砂6.*m3/年),新增機制砂生產線1條。項目建成后,礦區面積不變,總服務年限15年,全礦區共計2條破碎生產線、1條機制砂生產。生產規模為將開采的36.*m3/年礦產品,按規格生產為碎石37.*m3/年,副產品石粉12.*m3/年,機制砂6.*m3/年。 | 1. 廢氣: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工藝粉塵、破碎篩分粉塵、制砂粉塵、爆破廢氣、燃油廢氣。 工藝粉塵包括采剝粉塵、鉆孔粉塵、爆破粉塵、裝載揚塵、運輸揚塵、堆場揚塵、排土場揚塵、輸送粉塵。①在采場工藝粉塵采取灑水增加土壤持水率、降低挖斗卸料高度;文明鏟裝及卸車; (略) 、石料及表土灑水處理,使礦 (略) 保持濕潤;安排專人每天對運輸過程中灑落的粉塵進行清掃和收集,采用篷布遮蓋、限值車速等措施。②工業場地碎石破碎篩分粉塵經布袋除塵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另外,制砂生產線內設置噴霧裝置,對堆放場設置防風防雨三面圍擋,必要時表層有效 (略) 等。③燃油廢氣選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機械,并選用較高質量的燃油;加強設備維護、保養。廢氣排放符合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后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2. 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淋濾水、洗車廢水和洗砂廢水。淋濾水經三級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生產使用,在連續下雨情況下沉淀池無法容納的淋濾水經沉淀處理后作為清凈下水通過雨水排放口排放至新橋水。淋濾水回用水執行《城市污水 (略) 雜用水水質》(GB/T*-2020)的“沖廁、車輛沖洗”標準,排放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Ⅲ類標準。洗車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 (略) 灑水抑塵,執行《城市污水 (略) 雜用水水質》(GB/T*-2020)的“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筑施工”標準。洗砂廢水經三級沉淀處理后回用洗砂工序,不外排。 3.噪聲:本項目噪聲主要為潛孔鉆機、挖掘機、空壓機、鑿巖機、自卸式載重汽車、破碎機、振動篩等設備噪聲以及爆破時產生的噪聲,根據類比同類工程,設備噪聲源強在70~90dB(A)之間,爆破時產生的瞬間突發性噪聲約101dB(A)。建設單位經采取密閉、消聲隔音、基礎減振等綜合措施處理,且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及工作時間等防治措施后,工業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剝離表土、壓濾機泥餅、布袋收集粉塵、廢礦物油和含油抹布。 剝離表土主要為全風化花崗巖、半風化花崗巖和殘坡積層。項目設置臨時排土場堆放尾泥,全風化花崗巖用于機制砂,產生的壓濾機泥餅、尾泥用于礦山復綠復墾,或外售磚廠制磚;半風化花崗巖 (略) 作為建筑填筑料;殘坡積層堆放于臨時排土場,用于礦山后期復綠復墾;布袋收集粉塵外售磚廠;廢礦物油和含油抹布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各項固體廢物均可得到妥善處置,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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