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三豐 (略) 債權申報通知書
蘇州三豐 (略) 債權人:
(略) (略) (略) 根據蘇 (略) 的申請于2025年3月21日裁定受理蘇州三豐 (略) 破產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蘇尚韜律師事務所擔任蘇州三豐 (略) 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負責蘇州三豐 (略) 破產債權登記、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債權人應在2025年5月19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債權人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且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管理人將 (略) 訴訟費收費標準減半收取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收取方式為申報人接到管理人通知后繳納;申報人逾期未交的,視為未依法申報債權,不得行使權利。
2.管理人聯系方式、債權申報地點及時間
聯系人: 郭 巍 *
俞夢瑋 *
債權申報地址:蘇州 (略) 蘇州大道西9號中海財富中心西塔901室
接受申報時間:本通知送達之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止的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債權申報方式
債權人可以郵寄或當面遞交書面申報文件為正式申報,申報時應提交證據原件供管理人核對(郵寄申報的請勿將原件提交,管理人會根據審核情況聯系債權人另行提供原件核對)。債權人應提交債權申報表,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等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債權人身份證明及證明債權成立的證據)。
4.債權申報注意事項
(1)債權涉及利息(含罰息、復利)的,其利息計算至 (略) (略) (略) 裁定受理蘇州三豐 (略) 破產清算案件受理前一日(即2025年3月20日)止。
(2)債權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報債權時應提供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簽字確認);債權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供公民身份證明復印件(簽字并捺手印確認);委托代理人申報的,應提交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簽字確認),委托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5.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2025年5月23日9點30分在融暢系統線上召開(屆時以管理人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蘇州三豐 (略) 管理人
2025年4月7日
附件:債權申報須知、誠信申報債權保證書、債權申報表/債權申報證據清單、債權數額計算表、債權人送達地址/受償賬戶確認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書委托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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