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略) ):
為深入貫徹落實農業綠色發展理念,推動稻蝦養殖產業可持續發展,提升尾水資源化利用水平,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根據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4年省級現代農業生產發展等專項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農計〔2024〕8號、蘇財農〔2024〕14號)、 (略) 、市 (略) 《關于印發〈 (略) 鄉村振興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淮財規〔2022〕2號)等文件規定要求,現組織開展稻蝦養殖生態尾水循環利用項目申報工作。請各鎮(街道)人民政府( (略) )積極宣傳項目申報政策,根據項目申報指南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一、申報主體
鎮(街道)人民政府( (略) )。
二、申報條件
稻蝦種養基地面積在500畝以上,且集中、連片,項目建設內容沒有重復或多頭申報財政資金。優先支持生態農業單元的項目建設。
三、資金和補助辦法
項目補助資金共計(略)元,其中省級資金(略)元,市級資金(略)元,補助總額不超過建設總投入。資金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予以補助,由鎮(街道)統一組織實施,工程建設采取招投標方式,資金專款專用。項目建成后,先由所在鎮(街道)統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報縣 (略) 邀請專家復驗,經復驗合格后一次性撥付資金。
四、申報流程
申報單位根據項目申報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承諾書上報縣 (略) 匯總;縣 (略) 組織技術、工程、財務等方面的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擬定項目立項意見, (略) 班子會集體研究并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文立項;項目立項獲批后,有關鎮(街道)及時科學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報縣 (略) 班子會審定批復實施;項目實施單位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開展項目實施,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方案調整應報縣 (略) 審核批復。
五、申報期限
項目申報期限截止至2025年4月25日。
六、申報材料
1.2025年盱眙縣生態農業稻蝦養殖生態尾水循環利用項目申報書(附件1)。
2.盱眙縣生態農業稻蝦養殖生態尾水循環利用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2)。
3.2025年盱眙縣生態農業稻蝦養殖生態尾水循環利用項目實施方案(附件3)。
七、其他要求
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五份,統一A4紙裝訂,于2025年4月26日前報至縣 (略) 相關職能科室,同時報送電子文本。凡逾期申報或申報資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盱眙縣生態農業稻蝦養殖生態尾水循環利用項目申報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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