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資 (略)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擬協議出讓公告
我局擬以協議方式出讓三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知下:
一、出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編號 | 土地位置 | 使用權面積(平方米) | 規劃用地性質 | 規劃條件 | 出讓年限 | 備注 |
鄭華程測字(2025)第G003號 | 法青街南、 (略) 東 | *.8 | 公共交通場站用地 | 容積率<0.8 建筑密度<25% 建筑高度<24米 綠地率>25% | 50年 | |
鄭華程測字(2025)第G004號 | 玉蘭西街北、 (略) 西 | 3379.23 | 公共交通場站用地 | 容積率<0.4 建筑密度<25% 建筑高度<24米 綠地率>25% | 50年 | |
鄭華程測字(2025)第G005號 | (略) 南、 (略) 東 | 5480.37 | 公共交通場站用地 | 容積率<0.5 建筑密度<30% 建筑高度<15米 綠地率>25% | 50年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為30個自然日,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止。
三、用地者申請用地的方式
上述地塊實際規劃設計指標以及空間范圍,以規劃條件和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
公示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參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公共交通場站用地(以下簡稱意向用地者), (略) 提出用地申請。用地申請以書面方式提出。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人: (略) 自然資 (略) (略)
聯系地址:鄭 (略) 科學大道與創新大道智慧產業園17號樓
聯系電話:0371-*
四、意向用地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請書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營業執照、機構代碼、法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留存并加蓋公章);
3、授權委托辦理的,投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留存并加蓋公章)。
五、確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內,若宗地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將采取掛牌方式出讓該宗土地使用權。
2、公示期內,若宗地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我局將以協議方式出讓該宗地土地使用權。
六、其他
上述地塊信息 (略) 場網(http://**)予以發布,如有變化,我局 (略) 站發布補充公告,屆時以補充公告為準。
2025年6月24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