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國土資源部《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2003年第21號令)及《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國土資發[2006]114號)規定,以下項目用地擬采用協議方式出讓,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將有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況
宗地位置:懷柔科學城*-6013、6014、6015地塊位于懷柔科學城HR00—02 (略) 東部。(東 (略) ;南至京密北四街;西至 (略) ;北至樂園南二街。)
宗地面積:約7.17公頃
規劃用地性質:工業研發用地
容積率:2.05
規劃建筑規模:約14.*平方米
建筑高度:30米
擬出讓年限:20年
懷柔科學城*-6013、6014、6015地塊最終范圍、用地規模以釘樁為準、建筑規模等指標以規劃審批文件為準。
二、申請條件
(一)產業定位
屬于《 (略) 十大高精尖產業登記指導目錄(2018年版)》范圍,符合《 (略) 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22年版)》 (略) 產業發展定位。
(二)產業監管要求
意向主體須前置 (略) 政府就履約監管協議達成初步一致意見。
(三)主體資格
1.意向主體應承諾項目符合《 (略) 十大高精尖產業登記指導目錄(2018年版)》、《 (略) 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22年版)》 (略) 產業發展定位。
2.為更好推動該項目協議出讓公示工作,保證后期項目有序推進,要求意向主 (略) (略) 經濟 (略) 關于同意項目準入的意見后方可申請。
三、公示時限
公示時限為30個自然日:具體時限為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5日。
四、意向主體申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對本公示所列的地塊有意向的,均可持書面申請、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項目準入意見等有關文 (略) 提出申請。
五、確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關規定,經公示只有一個意向主體的,方可采取協議方式出讓;但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用地及工業用地除外。經公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主體者的,須采用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公開出讓。
六、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 (略) (略) 府前街7 (略)
郵政編碼:*
聯 系 人:呂娜、孫穎
聯系電話:010-*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 (略)
2025年5月27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