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渤海房 (略) 各債權人:
2021年3月29日,遼 (略) (略) 依法裁定受理葫蘆島渤海房 (略) (以下簡稱“渤海房地產”)破產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依法指定渤海房地產清算組擔任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負責破產清算各項工作。
管理人根據渤海房地產破產清算案件進程, (略) (略) 申請,定于2025年04月16日上午9 (略) (略) 速裁法庭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依法有效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
本次債權人會議 (略) 以網絡會議的形式召開,參會人員可以通過電腦或手機參會。
請參加會議的債權人按照管理人的通知或者主動聯系管理人 (略) 絡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的具體方式,準時參加會議并行使相關權利。享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因自身原因未參加債權人會議,或未準時上線簽到導致無法進行投票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的權利。
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管理人(聯系電話:*)。
特此公告
葫蘆島渤海房 (略) 管理人
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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