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銀行常德分行外聘律師代理小額不良貸款批量訴訟案件項目招標公告
一、招標人: (略) 常德分行
二、招標編號: HN-CD-202*-3
三、采購招標內容:湖南銀行常德分行外聘律師代理小額不良貸款批量訴訟案件項目,擬入圍4家律師事務所進行合作,合作期限1年,合作期限內,常德分行根據實際情況將擬訴案件分配給合作律所代理,案件代理期限2年,自案件移交之日起算。
3.1 采購項目預算:訴訟案件按“基礎費用+風險代理”計費,執行案件按“風險代理”計費,費用計付按下列標準。
3.2 基礎費用及支付方式:
完成時間
基礎費標準(元/件)
3個月(含)以內
2500
3-6個月(含)
2000
6個月以上
1500
備注:
1.完成時間指自案件移交之日到取得生效裁判文書或生效調解書的時間,以完成時間確定基礎費費率標準,確定后根據案件進展情況支付
2.案件被上訴,取得勝訴判決的,以一審判決的取得時間確定費用標準
基礎費用分段支付,分審結和執結兩個階段:自取得生效勝訴判決或民事調解書并申請訴訟費退費后支付50%;執行完畢或履行完畢、取得流拍終本裁定或無財產可供執行終本裁定、履行民事調解書或執行和解協議并正常還款6期及我行認可執結的其他情形的,支付50%。
案件因各種原因 (略) 裁定駁回起訴的,按照不超過上述表格費用標準的50%支付基礎費用;案件敗訴或主要訴訟請求未得到支持的,不支付基礎費用。
裁判文書生效且履行期屆滿后能在1個月內完成執行立案的,再在上述表格基礎費用的標準外額外支付500元/件。
3.3風險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回款時間
風險費率標準
代理期限內
風險代理費為現金回款金額的7%
備注:
(1)案件自移交之日起的所有現金回款(不包含訴訟費退費)均計付風險代理費,代理期限屆滿后回款的,無風險代理費
(2)無抵質押物或抵 (略) 置完畢后的現金回款,風險代理費為現金回款金額的10%
(3)以物抵債的,若抵債資產為抵(質)押物的,風險代理費按上述現金回款標準的30%計付,若抵債資產為非抵(質)押物的,風險代理費按上述現金回款標準的50%計付,以物抵債需取得我行同意
(4)代理期間內我行對代理案件進行債權轉讓或我行主導以其他方式化解風險的,不支付風險代理費;代理期限內我行需對該代理案件進行債權轉讓,并由代理律師進行盡職調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按5000元/件,據實結算
(5)代理合同中需約定將所有被執行人限高并申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調解或執行和解案件回款按照上述標準計付風險代理費
3.4代理階段
代理階段包括盡職調查、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及案件衍生或派生的所有程序。
3.5退出機制
(1)收回案件。案件自移交之日起3個月內未完成立案的,或取得生效勝訴判決書后3個月內未完成執行立案的,分行有權將未立案件收回并移交其他律所辦理,相應的基礎費用及風險代理費一并移交。
(2)解除合同。單批次內,案件自移交之日起9個月內任一案件未完成一審審結或任一案件敗訴的(證據瑕疵導致的敗訴除外)、案件自移交之日起18個月內執結率低于80%的(執結率=完成執結案件件數/單批次移交案件總件數),分行有權解除合同并將案件移交其他律所辦理,代理期間內產生的律師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的律師事務所及主辦律師不再合作。
四、投標人資格
4.1、投標人須經司法行政管理機關注冊成立并且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4.2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不良信用及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因違法經營受 (略) 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 (略) 罰;
4.3投標人委派的律師應為執業律師,具備良好的法學教育背景,并 (略) 置、銀行等金融行業法律服務領域有較為豐富的執業經驗和較為突出的業績。
五、投標人報名及投標資格的審查
5.1 凡參加本次招標的投標人,須向招標人報名。
5.2 報名資料包括:投標人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見附件三)、授權委托書(見附件四)和被授權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原件掃描件,工商公示查詢各頁截圖。
5.3投標人自本公告發布即 2025年 6月 18日 8 時 30 分起起至 2025 年 6 月 30日17 時 30 分止 ,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時間),應將報名資料發送到以下郵箱: *@*unan-bank.com ,郵件內容請載明投標人名稱、聯系人、投標項目等基本情況(郵件及附件大小不得超過10 M)。
5.4 投標人應對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報名資料不真實、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將不能參加我行本項目招標活動。
六、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及退還(本項目無需保證金)
6.1 已報名投標人,需通過轉賬方式在下列賬戶存入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0元(大寫 零 )。
七、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的報名資料審核通過后,采購人將招標文件發送至投標人報名時預留的郵箱。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以下要求送達指定地點:
送達時間: 2025 年 7 月 3 日 10 時 30 分
送達地點: (略) 柳葉大道鼎灃財富廣場湖南銀行常德分行二樓會議室
對于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九、評標及開標
9.1 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 2025 年 7 月 3 日 10 時 30 分
開標地點: (略) 柳葉大道鼎灃財富廣場湖南銀行常德分行二樓會議室。
上述時間和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9.2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產品和技術服務質量、公司實力、相關資質、資信等級、售后服務、報價、培訓等情況進行綜合評議,將合同授予符合招標文件條件及對招標人最為有利的投標單位。招標人沒有義務必須接受最低報價的投標。
9.3 對于未中標的投標人,招標人不另做解釋。
9.4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中標單位應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十、其他
10.1本次招標采購項目的所有報價均以投標文件正本載明的報價為準,原則上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送達招標人后不得修改報價。
10.2 投標人應對招標文件相關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保密承諾書見附件七。
10.3 投標人應自行承擔參與投標的各項費用,所有投標人的材料不予退還。
十一、聯系方式
招標事項聯系人: 文小姐
聯系電話: 0736-*
E-mail:*@*unan-bank.com________
招投標流程、時間、地點、遞交投標文件等問題,詳見招標文件,并可咨詢招標聯系人。
技術事項聯系人:______孫先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unan-bank.com___________
附件三
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_____________同志,在本單位任 職務,系本單位的負責人。
附該同志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特此證明。
投標人(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權委托書
(略) 常德分行:
本律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特授權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律所全權辦理項目(項目編號:)(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詢價、談判等具體工作,并簽署全部有關的文件、協議及合同。
本律所對委托代理人的上述行為負全部責任。在撤銷授權委托的書面通知以前,本授權委托書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權委托書有效期內簽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權委托的撤銷而失效。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本授權委托書有效時間為 天(自本授權委托書蓋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授權委托不得轉委托。
投標人(蓋章):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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