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統籌 (略) 宣傳思想文化領域法治建設, (略) 黨的意識形態工作,統籌 (略) 理論研究、理論學方米, (略) 出版監測中心自有項目用房0.1萬平方米,重慶紅巖革命歷史文化中心辦公用房面積0.154萬平方米。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7359.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1334.4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300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3025萬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13976.07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7998.4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增加3000萬元,事業收入資金增加2977.6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7359.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251.77萬元,教育支出8.71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30061.6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31.3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58.7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47.25萬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13976.0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327.08萬元,項目支出增加6649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1334.4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1334.49萬元,比2023年增加7998.4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6.03萬元,比2023年增加6753.43萬元,主要原因是重慶紅巖革命歷史文化中心隸屬關系劃轉到我部,相關經費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9628.46萬元,比2023年增加1245萬元,主要原因是重慶紅巖革命歷史文化中心隸屬關系劃轉到我部,主要用于支持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發展,開展文物保護和博物館運維等重點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3000萬元,比2023年增加3000萬元,主要原因是安排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資助國產影 (略) 建設等重點工作。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275.8萬元,比2023年增加14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100萬元,比2023年增加100萬元,主要原因是重慶紅巖革命歷史文化中心隸屬關系劃轉到我部,相關出國工作安排增加,同時恢復外宣工作活動開展;公務接待費63.8萬元,比2023年增加18萬元,主要原因是重慶紅巖革命歷史文化中心隸屬關系劃轉到我部,接待接訪任務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2萬元,比2023年增加30萬元,主要原因是重慶紅巖革命歷史文化中心隸屬關系劃轉到我部,車輛運維成本增加;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867.85萬元,比2023年減少29.5萬元,主要原因為堅持黨政機關過緊日子,壓減機關運行開支;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33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0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6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233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0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629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9628.46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7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7輛。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 (略) 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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