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金湖縣人民政府批準,金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編號 | 土地 坐落 | 土地交付條件 | 土 地 面 積 (㎡) | 土地 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保證金 (萬元) | 起始價 (萬元) | 最高限價 (萬元) | 增價 幅度(萬元) | |||
容積 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JG* | 黎城街道黎城路東側、清河路南側 | 凈地出讓 | 12706 | 商業用地 | ≤1.2 | ≤40% | ≥25% | ≤24 | 40 | 1653 | 1653 | 5 |
二、競買資格: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企業、公司、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均可以參加競買。可單獨競買,也可聯合競買。聯合競買人須簽訂書面競買協議,協議中應注明出資人各方出資比例,并明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唯一受讓人。個人競買和聯合競買成交 (略) ,新公司中競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法人不得變更,不得分割開發。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3日, (略) 場網、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簡稱網上交易系統)或者金湖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窗口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網上掛牌出讓,通過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競買申請人可于2023年12月4日9:00時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00時。競買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 (略) 用地企業誠信數據庫比對合格后,系統將自動賦予競價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地塊掛牌時間如下:
JG*:2023年12月4日9:00時至2023年12月13日17:00時。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截止時間前一小時停止更新報價,停止更新掛牌價格期間,仍有其它競買人要求報價,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
掛牌限時競價的起始價為停止更新掛牌價格時的最高報價。
(二)本次掛牌出讓公告內容如有變化,出讓人將按規定在原公告發布渠道發布補充公告,屆時以補充公告內容為準。
(三)本次出讓地塊的成交價不包括稅、費,用地紅線范圍內土地條件為自然狀態,周圍基礎設施(水、電、路及排水)均以現狀為準。地塊競得人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后(保證金中相當于成交價20%的部分,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同時繳納50%的土地出讓金,逾期不簽訂的,視為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余款之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清。各地塊競得人付清全部出讓金1年內交付土地。為出讓地塊范圍以外服務的地上地下管線、光纜、地標等地面及地下設施,必須予以保留,如需遷移由競得人與相關權益單位協商處置。
(四)競得人應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3年內工程竣工并申請用地驗收。
(五)申請人應自行現場踏勘網上交易宗地現狀,依據出讓公告、出讓須知等出讓文件的相關信息進行現場調查及測算,并向相關部門進行咨詢。競買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申請人對掛牌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規劃設計要求詳見規劃部門的規劃設計要點,建筑設計方案須經縣規劃審查委員會審批。
(六)本次出讓地塊所涉地下空間使用權設立及其各項規劃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詳細規劃中相應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 (略) 城鄉規劃條例》、《 (略) 規劃技術管理規定》、《省政府辦 (略)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蘇政辦發〔2020〕58號)、《 (略) 自然資源廳黨組關于嚴格執行國有建設用地出讓規定進一步加強監管監督工作的意見》(蘇自然資黨組發〔2019〕94)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有關規定。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 (略) 民中心二樓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窗口
聯系電話:0517-*
聯 系 人:阮艾平 崔亞茹
開戶單位:金湖縣土地儲備開發中心
開 戶 行:競買申請人在網上交易系統上自行選定的銀行
賬 號:網上交易系統自動確定繳納競買保證金賬號
金湖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11月14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