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根據《 (略) (略) 年新增7萬方混凝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及其批復意見要求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根據環境保護部文件“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管理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等規定,現將項目情況進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厲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向 (略) (略) 提出問題。
一、項目基本情況
(略) (略) 位于深澤縣深澤鎮小張莊村西 (略) (略) 內。廠址中心地理位置坐標為北緯:38°10"38.37",東經:115° 10"34.82"。在原有廠區內建設生產車間3700平方米,無新增占地。購置水泥倉2座、粉煤灰倉1座、礦粉倉1座、外加劑罐2個、配料倉5臺、拌合主機1臺、輸送機1套、物料計量系統1套。年新增7萬方混凝土。項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略) (略) 于2023年4月編制了《 (略) (略) 年新增7萬方混凝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3年4月12日取得深澤縣行政審批局的審批意見(深行審投資環字[2023]009號)。
公用工程:
(1)供電:由深澤鎮供電電網提供。
(2)給排水:
給水:由深澤鎮供水管網提供。
排水:本項目主要廢水為拌合設備清洗及攪拌樓地面沖洗廢水、車輛清洗廢水和職工盥洗廢水,共計9m3/d。其中,拌合設備清洗及攪拌樓地面沖洗廢水產生量約為3m3/d,排入沉淀池(新建30m3)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攪拌工序;車輛清洗廢水約為6m3/d,排入沉淀池經沉淀后回用于車輛清洗。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由廠區員工直接調配,無生活廢水產生。
二、環保措施落實情況
1、項目嚴格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
2、廢氣:
(1)配料倉廢氣經倉頂脈沖布袋除塵器(5套)處理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DA014);
(2)粉料倉廢氣經各粉料倉灌頂安裝脈沖布袋除塵器(4套),由1根35m高排氣筒(DA015)排放;
(3)攪拌廢氣經脈沖布袋除塵器,由1根20m高排氣筒(DA016)排放。
原料庫、成品庫全封閉,并設置自動感應門,裝卸物料及原料儲存過程均采取水噴淋抑塵。
3、廢水
項目生產用水全部進入產品,無生產廢水產生;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由廠區員工直接調配,無新增生活污水。
4、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是生產車間設備產生的噪聲,噪聲源強約為75~85dB(A)。采取選用低噪設備、廠房隔音措施,可降噪20dB(A)以上。夜間不生產。
5、固廢
一般固廢:除塵器收集的除塵灰,沉淀池產生的沉渣,砂石分離器分離的不合格砂石料以及廢棄的混凝土樣品均收集后回用于生產。
三、驗收監測結果
檢測期間,該企業運行正常,運行負荷為 90%。
(1)廢氣
①有組織廢氣:
經檢測,該企業配料倉廢氣處理設備出口外排廢氣中顆粒物的排放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7-2020)表1標準(顆粒物排放濃度≤10mg/m3)。
經檢測,該企業攪拌倉廢氣處理設備出口外排廢氣中顆粒物的排放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7-2020)表1標準(顆粒物排放濃度≤10mg/m3)。
經檢測,該企業粉料倉廢氣處理設備出口外排廢氣中顆粒物的排放濃度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7-2020)表1標準(顆粒物排放濃度≤10mg/m3)。
②無組織廢氣:
經檢測,該企業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值的差值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167-2020)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顆粒物排放濃度≤0.5mg/m3)。
(2)噪聲
經檢測,該企業廠界四周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
四、公示要求
本項目公示時間為20個工作日,即公示時間從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示期間,單位和個人均 (略) 反應意見。
公示單位: (略) (略)
聯系人: 李向陽
聯系電話:*
(略) (略) 2023年10月4日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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