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狀態 | 在租,租期至2025年7月10日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浙(2019) (略) 不動產權第#號。 2、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無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 4、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6、意向人須自行勘察及對接準入要求,業態經營能否入駐的風險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7、競價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人。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0.8482 萬元/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年租金招租底價0.#元,標的免租金裝修期1個月,免租金裝修期不收取租金但計入合同租期。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無遞增,租金于上一期租期到期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 | 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承租權 | 不放棄 | ||
租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繳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務費及履約保證金。①標的物由原承租人競得的,原承租人在繳清相關款項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期開始時間從原租賃到期的次日起開始計算。②標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競得的:原承租人在租期到期后30天內做好騰空移交工作并結清相關租金和費用,競得人須在收到房產交付使用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辦理房屋移交手續,租期從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次日開始計算。 | 出租用途 | 按照規劃用途,標的業態定位為茶及文化類。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且租金、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年租金招租底價:評估價為年租金招租底價。 2、免租金裝修期不收取租金但計入合同租期。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無遞增,租金于上一期租期到期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 3、履約保證金為首年租金成交價的 20%(取整數)。待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承租人須辦理結清各項費用和騰空場地,及時注銷或變更營業地址注冊地址和水電戶名等手續,并經出租方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及確認手續辦結后,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4、承租方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繳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務費及履約保證金。①標的物由原承租人競得的,原承租人在繳清相關款項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期開始時間從原租賃到期的次日起開始計算。②標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競得的:原承租人在租期到期后30天內做好騰空移交工作并結清相關租金和費用,競得人須在收到房產交付使用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辦理房屋移交手續,租期從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次日開始計算。 5、標的物均有產權證,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標的相關信息由出租方提供,僅供競買人參考,請競買人務必實地勘查以確認標的物實物狀況,有關標的其他相關情況,可向主管部門進行查詢,一旦出價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標的狀況及價格的認可。 標的外觀、結構、面積、固定裝修及質量等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 6、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擅自把標的物轉租給第三方,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且租金、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7、租賃房產水、電等報裝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租賃房產(含附屬配套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須承租人自行負責,出租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8、本次拍賣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及租賃行為產生的稅費由出租方和承租人各自依法承擔。租金繳納后出租方開具有效憑證或者租金發票給承租人。 9、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按時繳納稅、費等政府部門規定的應繳款項,逾期未繳責任由承租人自負。 10、所有因經營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審批均由承租人自行辦理,承租人不得以標的物的原因致使審批相關手續受阻或以審批無法通過所造成損失為由,向出租方和拍賣人提出額外要求或索賠。 11、標的租賃根據業態功能需向有關部門辦理的各項手續如裝修、消防、驗收、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衛生及排污許可等由承租人自行辦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及費用,如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出租方及拍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出租方亦不返還已經繳納的租金。 12、承租人不得更改房屋結構,房屋裝修不得危及結構安全,裝修方案應裝修前提前報備出租方,并負責房屋的消防安全和相應的后果。 13、租賃期滿,承租人應將屬于出租方的財產完整無缺的歸還出租方,承租人的裝飾中凡拆卸、搬動會對出租方財產、設施造成影響的部分均無償留給出租方,拆卸、搬動對出租方財產、設施沒有影響的部分由承租人撤走。 14、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房產現場現狀為準,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墻地面開裂、門窗損壞、設備設施損壞缺失等)和使用風險,須承租人自行修繕、彌補,承擔;出租方 (略) 理承租人與大廈業主、業委會、物業等關系,由承租人自 (略) 理,并履行大廈物業及業委會的管理公約;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拍賣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張。 15、承租人租賃國有房產土地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作為只對少數人開放、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16、租賃雙方的所有權利、義務、責任、租金遞增、交付及其他具體租賃事項等均以《房屋租賃合同》為準。附件《房屋租賃合同》為樣本,以出租方與承租人最終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承租人需在拍賣前仔細閱讀《房屋租賃合同》文本,拍賣成交后,如承租人對合同條款提出異議并拒絕完成合同簽訂的,視為違約,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以上合同由出租方與承租人自行簽訂,拍賣人對出租方與承租人出現的以上合同的糾紛概不干涉,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 ||||
租期 | 3年 | ||||
有無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時間 | 1個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內 | 是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0.20 | 交納時間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發布截止日17時前交納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電匯;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 (略) 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1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6月23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2025年7月7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報名、看樣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7日下午5時止 3、咨詢地點: (略) (略) 新城大廈21樓 4、看樣地點:標的所在地 5、交易機構咨詢電話:0577-# 6、拍賣公司咨詢電話:0577-# 7、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信息披露終結。 8、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9、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競買方,則按照公告確定時間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進行轉讓。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關于意向方資格條件需上傳的材料.doc 聯合體報名范本.docx 實地勘察確認函.docx 授權委托書.docx 特別事項約定.docx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 租賃合同(樣本).docx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孫女士、張先生 | 電話 | 0577-#、0577-# |
傳真 | 郵箱 | *@*q.com | ||
地址 | (略) (略) (略) 17號七樓 | 網址 | 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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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