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掛類型 | 網上掛牌出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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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小三江鎮三才村馬頭山商業設施用地兼容居住用地、廣場用地用地項目 |
公告性質 | 交易公告 |
供應方式 | 招拍掛出讓 |
交易機構名稱 |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山政務地掛出〔2025〕004號
經批準,受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土地開發儲備中心委托,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中 (略) 自然資源交易系統掛牌出讓3(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根據委托材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一)具體四至范圍:詳見宗地測量圖
(二)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1.該地塊已完成征收補償安置等工作,權屬無爭議,界址清晰,沒有法律經濟糾紛,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所需的其他條件。
2.地塊規劃為商業設施用地兼容居住用地、廣場用地,利用天然地勢落差有利于打造原生態綠化景觀,因此地塊將不再開展土地平整工作,待地塊成交后按現狀交地。
3.出讓宗地的用水、用電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須由競得人向各管線的經營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與宗地外主管線引接手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三)規劃指標要求:
1.地塊一
宗地編號 | (略)GB(略) | 宗地面積 (平方米) | (略).6 | 宗地坐落 |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小三江鎮三才村馬頭山 |
出讓年限 | 商業設施用地40年;廣場用地50年。 | 容積率 | 1.0≤容積率≤1.5 | 建筑密度 | ≤35% |
綠地率 | / | 建筑限高 | 限高40米 | ||
土地使用性質 | 商業設施用地兼容廣場用地 | 地上總計容建筑面積 | (略).6㎡≤地上總計容建筑面積≤(略).4㎡ | ||
起始價 | (略)元 | 保證金 | 468.(略)元 | ||
加價幅度 | (略)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略)BA0004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5年4月24日9時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5年5月13日16時 | ||
基礎設施配套 | 通水、通電、通路 | 是否土地平整 | 按現狀交地 | ||
備注 | 1.公共設施用房、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充電樁設置等按相關要求進行配置;2.項目建設時間設定為三年,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兩年內建設工程必須全部竣工。 |
2.地塊二
宗地編號 | (略)GB(略) | 宗地面積 (平方米) | (略).72 | 宗地坐落 |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小三江鎮三才村馬頭山 |
出讓年限 | 商業設施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廣場用地50年。 | 容積率 | 1.0<容積率≤1.5 | 建筑密度 | ≤35% |
綠地率 | / | 建筑限高 | 限高30米 | ||
土地使用性質 | 商業設施用地兼容居住用地、廣場用地,其中居住用地兼容比例為20% | 地上總計容建筑面積 | (略).72㎡<地上總計容建筑面積≤(略).08㎡ | ||
起始價 | (略)元 | 保證金 | (略)元 | ||
加價幅度 | (略)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略)BA0004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5年4月24日9時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5年5月13日16時 | ||
基礎設施配套 | 通水、通電、通路 | 是否土地平整 | 按現狀交地 | ||
備注 | 1.公共設施用房、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充電樁設置等按相關要求進行配置;2.項目建設時間設定為三年,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兩年內建設工程必須全部竣工;3.地塊二宗地紅線范圍內有地上建筑物,受讓人取得該出讓地塊時,一并取得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評估總價為人民幣:(略)(略)(略)萬(略)仟(略)佰(略)(略)(略)元(¥821,(略))。本次項目總金額=出讓地塊土地成交價+地上建筑物價款。 |
3.地塊三
宗地編號 | (略)GB(略) | 宗地面積 (平方米) | 8833.62 | 宗地坐落 |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小三江鎮三才村馬頭山 |
出讓年限 | 商業設施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廣場用地50年。 | 容積率 | 1.0<容積率≤1.5 | 建筑密度 | ≤35% |
綠地率 | / | 建筑限高 | 限高30米 | ||
土地使用性質 | 商業設施用地兼容居住用地、廣場用地,其中居住用地兼容比例為20% | 地上總計容建筑面積 | 8833.62㎡<地上總計容建筑面積≤(略).43㎡ | ||
起始價 | (略)元 | 保證金 | (略)元 | ||
加價幅度 | (略)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略)BA0004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5年4月24日9時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5年5月13日16時 | ||
基礎設施配套 | 通水、通電、通路 | 是否土地平整 | 按現狀交地 | ||
備注 | 1.公共設施用房、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充電樁設置等按相關要求進行配置;2.項目建設時間設定為三年,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兩年內建設工程必須全部竣工;3.地塊三宗地紅線范圍內有地上建筑物,受讓人取得該出讓地塊時,一并取得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評估總價為人民幣:(略)佰(略)(略)萬(略)仟(略)佰(略)(略)(略)元(¥1807,(略))。本次項目總金額=出讓地塊土地成交價+地上建筑物價款。 |
二、競買人資格及資格審查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
(二) (略) , (略) 的,在 (略) 核準登記手續,憑廣東省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系統自主申報企業名稱相關資料報名參加競投。
(三)對發現并核實競買申請人存在下列違法違規行為的,在結案和 (略) 整改到位前,禁止競買,申請人及其控股股東參加土地購置活動: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5、對于房地產用地不執行開竣工申報制度的受讓人,至少在一年內不得參加土地購置活動;6、在“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向社會公布的在相關領域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及其有關人員。
(四)本次掛牌不接受競買人聯合競買申請。
(五)個人不能參與競買住宅用地。
(六)本宗地掛牌出讓對競買人資格實行事后審查制度。在網上掛牌交易競價活動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競得人憑《競價結果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到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土地開發儲備中心辦理資格審查手續。不能通過資格審查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競得人應承擔相應責任。如競得人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違反此義務,依《招拍掛規定》第二十五條,競得無效,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本次競買不得低于起始價且不設底價)。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1 (略) 自然資源交易系統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1 (略) 自然資源交易系統提交申請。競買保證金到帳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12日16時。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 (略) 自然資源交易系統將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時間: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23日,掛牌時間:2025年4月24日9時至2025年5月13日16時。在掛牌期限截止前,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參與交易的,網上交易系統啟動5分鐘限時競價程序,并按規定確定競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 (略) 自然資源交易系統接受競買申請和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及口頭的競買申請和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不轉入現場競價。
(二)有意競買者應持廣東省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簽發的有效數字證書, (略) 自然資源交易系統,按規定的操作 (略) 上掛牌出讓活動。
(三)在掛牌期限截止前,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參與 交易的,網上交易系統啟動 5 分鐘限時競價程序,并按規定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出讓地塊按現狀條件出讓,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地塊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地塊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
(五)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申請人支付。
(六)競買申請人如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所列條件有疑問,應向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土地開發儲備中心提出。
(八)聯系方式
1.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
聯系地址: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國土大廈八樓
網上 (略) 址http://**_ls/
聯系人:莫先生
聯系電話:0763-(略)
2.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土地開發儲備中心
聯系地址: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 (略) 二樓
聯系人:趙先生
聯系電話:0763-(略)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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