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廳擬對青海瑪爾擋水電站送出線路升壓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 (略) 南山東路1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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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聯系 電話 |
1 | 青海瑪爾擋水電站送出線路升壓工程 | 海南州共和縣、同德縣 | (略) | 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西 (略) | 1.擴建青南750千伏變電站。擴建變電站位于共和縣鐵蓋鄉東南約23公里,擴建2個750千伏出線間隔、1組750千伏高壓電抗器,拆除瑪爾擋1間隔北側部分普通圍墻并新建降噪圍墻。2.青南-瑪爾擋Ⅰ、Ⅱ回330千伏線路升壓750千伏線路工程。改造青南-瑪爾擋Ⅰ回330千伏線路兩端變電站側部分線路,在青南750千伏變電站側,拆除青擋Ⅰ回330千伏過渡線路0.09千米,拆除3座鋼管塔;在瑪爾擋升壓站側,拆除青擋I回線路導線0.194千米,利用已有鐵塔架設導線0.4千米。改造青南-瑪爾擋Ⅱ回330千伏線路兩端變電站側部分線路,在青南750千伏變電站側,拆除青擋II回330千伏線路過渡線路0.25千米,拆除2基330千伏角鋼塔;在瑪爾擋升壓站側,拆除青擋II回330千伏線路過渡線路0.4千米,拆除2基330千伏角鋼塔。本項目拆除塔基須占用原塔基基礎永久占地和部分施工臨時占地,占地面積為0.26公頃。 | 一是嚴格落實電磁環境保護措施。優化布局變電站配電裝置,設置電氣設備屏蔽裝置,抬升導線對地高度,確保工程變電站和沿線區域及電磁輻射環境敏感目標的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二是嚴格落實噪聲污染控制措施。優化變電站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采用隔聲、防振、減振等降噪措施,確保變電站和輸電線路周圍區域及聲環境保護目標處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相應功能區要求。三是加強生態環境敏感區保護。項目穿越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中鐵-軍功保護分區實驗區,須嚴格落實《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以及相關主管部門同意穿越意見中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進一步優化架線、拆除塔基及線路方案設計,減少對生態環境敏感區的占用。壓縮生態環境敏感區內施工時間,減輕對主要保護對象的影響,線路施工期嚴禁向生態環境敏感區排污傾廢。施工結束后結合生態環境敏感區主要保護對象生境保護需求及時開展生態恢復。強化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監測,及時對產生的不利影響采取補救措施。四是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進一步做好施工場地的優化整合,優化挖填方平衡設計,減少棄土棄渣,棄土棄渣及塔基混凝土廢渣排向指定棄渣場,采取永臨結合方式統籌布設臨時工程,優先利用永久占地布設等措施控制施工范圍,減少工程占地和地表開挖。施工中做好工程施工場地草皮和表土剝離、集中堆放及養護工作,用于后期生態恢復。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禁止捕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對野生動物活動頻繁區采取優化措施減緩影響。施工過程中具備條件的同步開展生態修復,施工結束后全面清理平整臨時占地,根據沿線生態環境特征,進行生態、景觀恢復,做到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五是嚴格落實大氣環境保護措施。加強施工場地控塵措施,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控塵要求,對拆除塔基開挖土方等裸露場地,加蓋防塵網并定期灑水降塵,減少揚塵污染。施工期間使用污染物排放達標的運輸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達標排放且經編碼登記的車輛,避免在大風天氣進行易產塵施工作業。六是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廢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禁止外排水環境。變電站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后定期清運至就近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置。七是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現場布設垃圾收集裝置,嚴禁隨意丟棄。變電站運行期產生的生活垃圾等在站內統一收集,定期清運至當地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廢油、廢舊蓄電池等危險廢物,須現場及時回收交由有資質單位收集處置。八是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配備應急設施,建立聯動機制。設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的事故油池,做好事故油池及貯油坑防滲處理,防止事故工況下設備溢油進入外環境造成污染。 | 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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