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 (略) 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浙 (略) 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名稱 | 衢州市府邸景苑地下車庫31# |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
共有或他項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 | 車 (略) (略) 縣西街府邸景苑負一層,車庫面積為55.75平方米,含公攤面積,該車庫屬磚混結構,未辦權屬證書,交付以實物現狀為準,受讓方不得在受讓后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 | ||
其他披露內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受讓意向方(競買方)并辦理線上競買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競買方,則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延長信息披露的,從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過1年)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轉讓標的目前狀態為空置。轉讓標的的使用期限:本次交易對象為轉讓標的的使用權,若受讓方無違反交易合同之情形的,轉讓標的的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土地剩余使用權年限。 5.轉讓標的所涉資產如有滲水或其他各類需維修等情況,均由受讓方自理。轉讓方對房屋外觀及內部結構、質量問題、結構調整、固定裝修損壞、房地產面積差異等瑕疵均不作擔保,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轉讓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須修復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6.意向方應自行了解并符合國家出臺的購房各項新政及細則,符合不動產所在地房屋購置條件,不符合條件的,責任自負。 7.信息披露期間將組織意向方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礃勇撓等思奥撓捣绞饺缦拢焊呒t城,*。 8.標的物以目前的外觀、結構等現狀進行競價并交付,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標的物所作的文字說明和提供的圖片僅供意向方參考,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9.本次僅轉讓標的使用權,成交后受讓方無法辦理產權證。意向方報名即表明其已知曉并接受上述事項,成交后不得以無法辦理產權證等理由提出任何異議。 10.以下摘自《評估報告》:納入評估范圍的10個地下車庫(明細表序號2-11), (略) 2013年6月通過拍賣取得,本次評估涉及的車庫建筑面積、用途等評 (略) 根據拍賣成交確認書等資料填報,資產評估專業人員進行了必要的核實。 |
轉讓方名稱 | 衢州巨 (略) | ||
注冊地 | (略) (略) (略) 1226號101室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9U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轉讓底價(萬元) | 7.5852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價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至“浙交匯”平臺浙交所的存管銀行, (略) 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等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率為5%,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4.轉讓方收到全部轉讓價款后10個工作日內將車庫交付給受讓方使用。如 (略) 進行備案的,轉讓方將提供必要的配合。 5.受讓方應對標的車庫情況作充分的了解,對車庫的現狀轉讓無疑義,自交易合同生效后,車庫所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按國 (略) 交納物業管理費。 6.受讓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地下車庫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性質。受讓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車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并按物業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義務,服從物業管理。受讓方在轉讓地下車庫使用權時,必須向轉讓方辦理備案手續,否則引起的法律糾紛與轉讓方無關。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特別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購、貸款等政策的,意向方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2.00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 、 2.特別事項約定.docx 、 3.資產交易合同(樣稿)-車庫.docx 、 4.實地勘察證明-車庫.docx 、 5.授權委托書-意向方.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吳女士 | 電話 | 400-696-3939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略) (略) (略) 332號望江國際4號樓18層 | 網址 | http://**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高經理 | 電話 | * |
傳真 | 郵箱 | *@*63.com | ||
地址 | (略) (略) (略) 1226號101室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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