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1、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 (略) 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新建人防警報設施設備的詢價公告
2、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2日
二、更正內容
1、將原公告中“供應商資格要求第4條內容”更正為:
因特殊原因,供應商(廠家或經銷商)所提供的人防警報系統必須與我辦原系統進行無縫對接,供應商(廠家或經銷商)需提供相應的具體實施方案等信息,否則該響應文件視為無效。
三、本更正公告與采購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與采購文件表述不一致之處,以更正公告為準。
采購人: (略) 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