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略) :
你公司報送的《江 (略) 年產*噸飲料飲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環境影響報告表》”)已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的基本要求,環境影響分析內容及結論基本可信。根據《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評價結論,在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及風險防范措施前提下,從環保角度考慮, (略) 在 (略) 淮安高新技術產 (略) (略) ,南 (略) ,西至宜農、傳勝供應鏈,北至恒心食品的地塊建設年產*噸飲料飲品(一期年產6.*噸高茶飲品、植物蛋白等飲品)生產項目(項目代碼:2406-*-89-05-*)。
二、在本項目工程設計、施工建設和環境管理過程中,你公司必須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并重點落實以下要求:
(一)本項目施工期應通過采取設置圍擋、灑水降塵、施工管理、物料覆蓋等措施嚴格控制施工廢氣污染,排放執行《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32/4437-2022)表1中濃度限值;產生的施工廢水經沉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期混凝土養護,生活污水經化 (略) (略) (略) 接管至青 (略) 理廠進 (略) 理,尾水排入鹽河;應當采取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采用低噪音施工設備和噪聲低的施工方法、設置硬質圍擋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要求; (略) 理產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各類固體廢物,能夠回用的盡量回用,不能夠回用的定期清運。
(二)根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則設計、 (略) (略)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瓶身清洗廢水、輸送管線清洗廢水、正壓沖洗廢 (略) (略) 理站(集水池+多功能厭氧調節池+復合厭氧內循環反應器+接觸氧化+混凝+二沉池)預處理后,與產生的純水制備濃水 (略) 化 (略) 理的生活污 (略) (略) 接管至青 (略) 理廠進 (略) 理,尾水水質達到《城 (略) 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后排入鹽河。
(三)本項目吹瓶工序產生的生產廢氣經密閉集氣罩負壓收集并接入二級活性炭吸 (略) 理達標后,通過15m高DA001排氣筒排放;剩余未被收集的生產廢氣無組織排放。DA001排氣筒的非*烷總烴(NMHC)、*醛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廠區內無組織非*烷總烴(NMHC)排放執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2/4041- 2021) (略) 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廠界無組織非*烷總烴(NMHC)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無組織*醛排放執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2/4041-2021)表3單位邊界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中二級新擴改建項目廠界標準值。
(四)本項目生產車間 (略) ,選用低噪型設備,并采用廠房隔聲、距離衰減、基礎減振等有效降噪措施, (略) 及廠界綠化建設,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排放標準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標準。
(五)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本項目生產前須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貯存、綜合利用 (略) 置措施。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包裝材料、沉淀池污泥、廢瓶坯、雜質、廢石英砂、廢活性炭、廢RO膜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外售有資質單位綜合利用,并應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要 (略) 內建設25㎡暫存場所用于暫存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的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等危險廢物經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 (略) 置,并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HJ 1259-2022)、《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上線運行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0〕401號)等相關要 (略) 內建設10㎡暫存場所用于暫存危險廢物;產生的生活垃圾經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
(六)本項目建成 (略) 邊界為起點設置50米衛生防護距離,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規劃新建居民、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
(七)嚴格按照《江蘇省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規范化設置各類排污口和標志。
三、本項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為:
(一)大氣污染物:非*烷總烴(NMHC)≤0.537t(有組織≤0.352t,無組織≤0.185t);*醛≤0.005t(有組織≤0.003t,無組織≤0.002t)。
(二)水污染物:新增總量平衡手續未完成前,本項目不得投入生產。
新增生產污水排放量(接管總量/環境排放量):廢水量≤*t/*t,其中COD≤2.9583t/1.1463t、BOD5≤1.0872t/0.2293t、SS≤1.1463t/0.2293t、TN≤0.11t/0.3439t、*≤0.0373t/0.1146t、TP≤0.0112t/0.0115t。
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接管量/環境外排量):廢水量≤1664t/1664t,其中COD≤0.416t/0.0832t、BOD5≤0.2496t/0.0166t、SS≤0.3328t/0.0166t、TN≤0.0582t/0.0249t、*≤0.0416t/0.0083t、TP≤0.0083t/0.0008t。
新增綜合廢水排放量(接管量/環境外排量):廢水量≤*t/*t,其中COD≤3.3743t/1.2295t、BOD5≤1.3368t/0.2459t、SS≤1.4791t/0.2459t、TN≤0.1682t/0.3688t、*≤0.0789t/0.1229t、TP≤0.0195t/0.0123t。
(三)固體廢物:全部綜合利用或 (略) 置。
四、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你公司應當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做到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并在建設過程中納入施工合同。項目竣工后,應按規定組織開展項目竣工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
五、你公司應當對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版)》,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之前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你公司應對廢氣治理等污染治理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健全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治理設施,確保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針對本項目存在的環境風險,你公司應按要求做好各項風險防控措施 (略) 置工作,制定應急預案, (略) 備案。
七、 (略) 淮陰生態環境綜合 (略) 負責對該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
八、《環境影響報告表》自批準之日起超過5年,項目方開工建設的,你公司 (略) 重新審核。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你公司 (略) 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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