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2025年消防維保采購詢價公告
我單位計劃對福建省漳州第一職中專學校2025年消防維保采購進行詢價采購,為準確把握擬 (略) 場價格行情,合理安排采購預算,高效使用教育資金,力求物美價廉效益,科學組織采購工作,特開展公開采購詢價活動,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詢價須知
1.有意向參與詢價的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必須是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設備的合法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營業戶,且基本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條例的規定。
2.供應商必須按照我單位所提供的采購物的具體規格參數技術方案采購要求,在2025年 4月16日17:00時前,向我單位做出書面報價。外地的供應商可以將報價文件在規定時間內快遞至學校。
3.供應商如向我方做出書面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采購要求,且不可提價變更。否則,該供應商將被記入我單位不誠信供應商名單,在今后三年內不得參與我單位組織的任何采購活動。
4.本次詢價由供應商自愿參與,因參與詢價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供應商串通詢價,其詢價文件無效:
(1)不同報價人的報價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2)不同報價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詢價事宜;
(3)不同報價人的報價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4)不同報價人的報價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5)不同報價人的報價文件相互混裝;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
(7)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串通投標情形。
二、2025年消防維保采購清單
序號 | 項目名稱 | 服務需求 | 服務期限 (年) | 項目預算單價 (元/年) | 采購最高控制價 (元/年) |
1 | 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服務 | (略) 內消防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保養、故障修復、破損維修、設備更換、應急支持、演練配合等。 | 1 | (略) | (略) |
合計 |
服務內容及要求
1.總體要求:
(1)本項目采購人不集中組織現場踏勘,供應商為全面了解項目情況準確報價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可向采購人提出申請(踏勘申請采用不記名方式,供應商可以撥打采購文件中采購人的聯系電話,向采購人提出申請),由采購人安排現場踏勘時間。申請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時間。現場踏勘所產生的費用和一切責任均由供應商自行承擔,未參加現場踏勘的供應商視為完全了解本項目情況。
(2)供應商必須是取得福建省 (略) 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水平星級評定四星級及以上星級的企業機構。供應商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略)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在有效期內的AAA級信用等級認證;具有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具有有效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具有有效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證書證書;
(3)成交供應商須組建項目管理團隊,指派專業在崗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項目實施管理,制定科學規范的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服務實施方案,明確各項服務標準、服務流程、服務目標。成交供應商須定期配合校方進行消防演練和培訓工作。
(4)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服務包含采購人 (略) 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保養、故障修復、破損維修、設備更換、應急支持、演練配合等工作。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服務費不包含設施設備維修所需零部件費、設施設備報廢或到期更換所需設備材料費。
(5)成交供應商服務本項目的一切用工行為,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勞動法規條例、政策制度,所有服務人員的一切責任,包括且不僅限于人身安全意外、勞動保護、社會保障等責任全部由中標人負責。
(6)服務人員配合學校對學校技術人員進行消防系統業務技術培訓上崗期間需統一佩戴工作牌。
(7)維護內容與維護次 (略) 消防系統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應經學校相關技術人員簽證方為有效,并報送學校校存檔。
(8)應按國家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及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維修保養內容與次數用相關專用儀 (略) 消防系統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 (略) 于良好待機狀態。
(9)若遇有重大節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或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應主動配合,預先對整個消防系統進行巡檢測試及維護保養,確保節日期間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隨時通過上級及消防部門檢查,確保合格。
(10)除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外,在接到學校通知時,應在12小時內及時派員前往維修,并將維修情況記錄報送學校簽證和存檔。
(11)技術上盡量延長消防設備使用壽命,并協調學校進行相關防護措施。
(12)我校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根據相關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建設規范要求,協助學校完成相關建設工作;以及公安消防部門要求由消防維保單位承擔的工作。
(13)維修模式應達到零配件層面,盡量避免整體更換情況。如:消防栓閥滴漏水,只更換密封墊,不應更換整個消防栓頭;應急燈照明時長不夠,只更換內置電池等。
2.服務內容:
服務項目 | 檢測內容 | 檢測要求 |
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 檢查火災報警控制系統 | 每次間隔15天,前后不超過3天 |
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 ||
檢驗火災探測器是否正常工作 | ||
強制消防電梯迫降首層實驗 | ||
檢查防火卷簾門是否正常 | ||
消火栓水滅火系統 | 檢查出水壓力是否符合要求(抽查) | |
檢查消火栓栓頭,自救卷盤是否正常 | ||
工作泵、備用泵轉換功能是否正常 | ||
消防控制室內操作啟泵是否正常 | ||
(略) 操作啟泵按鈕是否正常 | ||
檢查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是否正常 | ||
應急疏散系統 | 檢查外表有無破損 | |
檢查安全出口,應急燈和疏散指示燈是否正常工 | ||
滅火器 | 檢查滅火器外表有無破損、壓力表顯示是否正常 | |
檢查滅火器的合格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2消火栓、滅火系統
2.2.1檢查消火栓箱及配置的消防部件,外觀是否破損,涂層有無脫落,周圍有無障礙物。(每月)
2.2.2檢查箱內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是否齊全、良好;水帶是否霉爛,水槍內是否有雜物,消火栓水帶水 (略) 的密封是否老化,卷盤是否有漏水現象及轉動有無靈活。(每月)
2.2.3檢查減壓閥高、低壓端壓力表讀 (略) 于正常范圍。(每月)
2.2.4檢查消防栓管道上各閥 (略) 于正確的位置,管道接口及閥門是否有漏水和銹蝕現象。(每月)
2.2.5檢查貯水池儲水量是否滿足要求。(每月)
2.2.6啟動各臺消火栓泵,試驗運行。試驗完畢后,在最不利的消防栓放水,觀察其出水壓力及流量是否足夠。(每月)
2.2.7檢查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檢查密封墊是否老化。(每月)
2.2.8檢查消防中心、現場水泵房及消防水泵 (略) 。(每月)
2.2.9檢查和測試消防栓系統和噴淋系統的自動滿載運行狀況。(每月)
2.2.10在正常情況下,維護管理人員定期應對進水閥、報警閥進行外觀檢查并應保 (略) 于無故障狀態。(每月)
2.2.11檢查噴淋管道上各閥 (略) 于正確位置。(每月)
2.2.12檢查噴淋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檢查密封墊是否老化。(每月)
2.2.13啟動穩壓泵,觀察壓力上升是否正常,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人工放水觀察穩壓泵自動起動和停止后的壓力是否正常。(每月)
2.2.14檢查消防泵和噴淋泵啟動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自動狀態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其啟動和停止。(每月)
2.2.15每季度對消火栓箱及水泵控制柜和水泵控制柜內元件進行清潔保養。
2.2.16定期清洗減壓閥、止回閥及給所有水泵各種轉軸的連動構件進行清潔潤滑保養。
2.2.17檢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并檢查其消防儲備水位。更換前,需書面通知用戶方。
2.2.18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2.2.19報警按鈕、指示燈 (略) 功能正常,無故障。
2.2.20每年應對消防儲水設備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重新油漆。
2.2.21鋼板消防水箱和氣壓給水設備的玻璃水位計,兩端的角閥,在不進行水位觀察時應關閉。
2.2.22對噴頭進行巡檢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應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應及時清除。更換或安裝噴頭應使用專用扳手和各種不同規格的噴頭均應有一定數量的備用品,其數量不應少于安裝數量的1%,且每種噴頭的數量不應少于10個。管路:檢 (略) 有無腐蝕滲漏,濕 (略) 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
2.2.23檢查和測試消防水泵及噴淋水泵,包括所有消防加壓泵模擬火災狀態進行聯動控制。(每季)
2.2.24啟、閉信號蝶閥,檢查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關閉信號并顯示所在位置。(季度)
2.2.25在各樓層進行試放水一次,檢查以下內容:(每季)
2.2.25.1該樓層水流指示器是否動作,動作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報警信號并顯示所在位置。
2.2.25.2該樓層對應的濕式報警閥是否動作。
2.2.25.3濕式報警閥動作時上、下腔壓力是否正常。
2.2.25.4濕式報警閥動作時,水力警鈴是否報警,鈴聲是否響亮,能否達到報警效果。
2.2.25.5濕式報警閥動作時,壓力開關是否動作,動作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報警信號并顯示所在位置。
2.2.26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每季)
2.2.26.1水流指示器、管閥、信號閥、試驗閘閥放水,檢查主機是否有報警信號。
2.2.26.2在濕式報警閥試 (略) 放水,報警閥應及時動作,水力警鈴應發出報警信號,壓力開 (略) 報警,電控柜及聯動 (略) 于“自動”狀態時應啟動消防泵。
2.2.27啟動穩壓泵,觀察其 (略) 壓力是否正常。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每月)
2.2.28檢查噴淋泵啟動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每月)
2.2.29檢查噴淋泵啟動時,出口壓力是否正常。(每月)
2.2.30手動啟動各臺噴淋泵,試驗運行。(每月)
2.2.31定期清洗濕式報警閥。(每年)
2.2.32每年應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檢測。
2.2.33每年對系統進行一次檢測。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3防火門系統
2.3.1巡檢防火門開閉是否正常。(每月)
2.3.2檢查防火門有無變形銹蝕,周圍有無影響使用的障礙物。(每月)
2.3.3檢查防火門電源,釋放電磁吸,閉門器是否正常。(每月)
2.3.4檢查閉門器,加潤滑油,電動防火門檢查聯動功能。(每季)
2.3.5進行手動或模擬火災聯動(或消防中心遙控)操作啟動裝置,試驗每臺防火門的工作狀態。(每季)
2.4.消防通風和防排煙系統
2.4.1檢查送風口、排煙口有無變形、損傷,周圍有無影響使用的障礙物。(每月)
2.4.2對現場風機控制箱、正壓送風機和消防排煙風機進行檢查測試。(每年)
2.4.3對正壓送風閥、排煙閥、防火閥進行檢查測試。(每季)
2.4.4檢查風機與排煙連接部位的法蘭有無損傷,螺栓是否松動(每月)
2.4.5檢查送風機、排煙風機周圍有無可燃物,安裝螺栓是否松動、損傷,傳動機構是否變形、損傷,葉輪有無刮殼現象。(每月)
2.4.6檢查送風風機、排煙風機的電動機的接線是否松動,傳動皮帶是否正常,轉動部件是否正常并加注潤滑油。風機的外殼有無腐蝕現象,電源的供電是否正常。(每月)
2.4.7啟動送風(排煙)風機,檢查風機運轉是否正常。(每月)
2.4.8巡視排煙閥(口)、送風閥(口)保養情況,抽查手動開啟(在非聯動狀態下)的信號反饋及復位情況。
2.4.9對排煙閥(口)及送風閥(口)體、風機電控柜進行清潔保養。(每季)
2.4.10對排煙閥(口)及送風閥(口)的機械傳動、電動機的轉軸(含軸承)進行潤滑(用戶方提供潤滑油)。(每季)
2.4.11對風機電控柜內電器元件進行清潔保養。(每年)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5電梯的聯動檢查
2.5.1每年用自動或手動強制電梯停于首層測試。
2.5.2每月在消防控制中心強制迫降消防電梯時,電梯應能自動降于首層。并巡檢電梯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盤。
2.6消防水泵系統
2.6.1檢查消防水池、消防恒壓氣壓給水設備,檢查消防儲備水位及消防恒壓氣壓給水設備水量和水壓是否正常,檢查各種閥 (略) 于正常狀態,發現故障應及 (略) 理。(每月)
2.6.2檢查吸水環管及閥門是否有漏水和銹蝕現象,檢查水泵吸入和輸出管道上各閥 (略) 于正確的位置(每月)
2.6.3轉動各水泵轉子,檢查轉子轉動是否靈活。(每月)
2.6.4 (略) 電源自動控制柜切換是否正常,相序是否一致。(每月)
2.6.5檢查水泵控制柜電源電壓及指示燈是否正常。(每月)
2.6.6打下控制柜電源總開關,檢測控制 (略) ,檢查萬能轉換開關、按鈕、指示燈是否正常,手動或自動模擬起泵,測試起泵時是否正常,檢查接觸器、繼電器分合是否正常。(每月)
2.6.7手動起動各臺泵,測量(或看面板上的電流表)水泵電動機的起動和運行電流是否正常。(每月)
2.6.8手動啟動水泵,檢查水泵能否正常運轉,壓力能否保證。(每月)
2.6.9模擬火警狀態下,檢查其中一臺泵故障時自動切換備用泵是否正常。(每季)
2.6.10模擬火警狀態下,檢查在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各臺泵的起動和停止。檢查水泵啟動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動作信號。(每季)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7消防事故廣播系統
2.7.1檢查功放機工作是否正常。(每月)
2.7.2檢查麥克風播音是否正常。(每月)
2.7.3檢查天花喇叭、掛墻音箱有無脫落。(每月)
2.7.4檢查喇叭、音箱音量是否正常、清晰。(每季)
2.7.5模擬火災事故情況下,消防廣播是否動作。(每季)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8消防對講電話系統
2.8.1檢查插孔及固定話機是否齊全。(每月)
2.8.2現場對消防中心之間進行通話試驗,通話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每月)
2.8.3確保對講電話通話清晰。(每月)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9氣體滅火系統
2.9.1檢查設備有否碰損傷、堵塞、固定牢靠。(每月)
2.9.2檢查設備就位是否正常。(每月)
2.9.3檢查設備工作狀態正常與否。(每月)
2.9. (略) 、設備有否泄漏現象。(每月)
2.9. (略) 連線、儀表指示正常與否。(每月)
2.9.6對滅火劑貯存容器、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與噴嘴等全部系統組件應無碰撞、變形及其他機械損傷,表面應無銹蝕,保護層應完好,銘牌應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好。
2.9.7檢查貯存容器壓力,確保貯存壓力與環境溫度相適應,確保貯存器容量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每月)
2.9.8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每季)
2.9.9檢查所有手/自動轉換開關和啟動/停止盒功能。(每季)
2.9.10按規定的辦法,對每 (略) 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如有不合格項目,則應對相 (略) 進行一次模擬噴氣試驗。(每年)
2.9.11氣動驅動裝置的氣源壓力,不應少于設計壓力的90%。
2.9.1 (略) 的開口情況, (略) 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種類、數量、分布情況應符合設計規定。(每半年)
2.9.13滅火劑貯瓶間設備,滅火劑輸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應無松動。(每半年)
2.9.14高壓軟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應對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和閥驅動裝置中的氣體單向閥逐個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氣壓嚴密性試驗。(每半年)
2.9.15對滅火劑貯存容器進行稱重檢查,滅火劑凈重不應少于設計重量的95%。(每半年)
2.9.16滅火劑輸送管道有損傷與堵塞現象,應對其進行嚴密性試驗和吹掃。(每半年)
2.9.17每季度對系統控制器進行清潔;每年對系統控制器內電器元件進行清潔保養。
2.9.18每季度對手動應急操作裝置的轉動部位進行添加潤滑油。
2.9.19對其聯動控制設備進行模擬試驗,區盤是否動作,消防中心是否有信號顯示。
2.10應急疏散指示系統
2.10.1檢查應急燈、疏散指示牌是否齊全。(每月)
2.10.2檢查應急燈、疏散指示牌電池充放電是否正常。(每月)
2.11其他的消防設施保養
按國家、省、市現行消防設備保養維修質量標準及規范
2.12檢查的相關要求
2.12.1月檢:每月定期對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查,檢查時間及檢查項目按保養計劃。
2.12.2季檢:在月檢的同時,增加每季一次的檢查項目,項目按保養計劃,時間安排在每季度第三個月的第一個星期。
2.12.3半年檢:每半年檢查一次的項目,項目按保養計劃,時間安排在每半年度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
2.12.4年檢:每年檢查一次的項目,項目按保養計劃,時間安排在每年度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
2.12.5特殊檢查:重大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前一個星期內,對主要設備巡視一次,發現問 (略) 理。
2.12.6報告:維保服務供應商必須每月向采購人呈交一份當月的維修保養報告,采購人即按本合同及保養計劃要求檢查維保服務供應商的保養工作,對維保服務供應商已完成的保養項目予以確認。如果發現維保服務供應商未執行本合同及保養計劃,采購人可以要求維保服務供應商對未執行項目重新 (略) 理,直至完成該部份保養計劃內容后予以確認。如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維保服務供應商發現系統或設備存在隱患,維保服務供應商應書面向采購 (略) 理意見,經采購人同意后方可實施整改。
2.12.7維保標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執行,每月按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及政府相關部門要求上傳報告至“福建省 (略) ”上 (略) 或部門,提供可供查詢的維保報告二維碼及編號。
2.13.8 成交供應商服務本項目人員安排應充足合理,每期檢查(月檢、季檢、半年檢、年檢、特殊檢查等)原則上應在3天內完成本項目約定的所有對應檢查內容,5天內完成檢查中發現的設施設備故障、損壞等維修保養工作。
2.13故障解決
2.13.1維保服務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工作時間必須在2小時內,其余時間(包括節假日)須在8小時內派員到場檢修排除故障。
2.13.2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或無法達到正常要求的,成交供應商應提供相應備件替換(除控制主機外)。
2.14其它服務要求
2.14.1維保服務供應商在采購人現場工作期間,須遵守采購人管理制度,服從采購人人員管理;如帶材料出外,需列出明細表并經采購人確認方能帶出。
2.14.2在服務期內,維保服務供應商必須做好其派出的工作人員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證工作人員工安全,工作人員在用戶方工作范圍內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維保服務供應商負責。
2.14.3維修保養單位需設24小時應急維修熱線。
2.14.4維保服務供應商對采購人單位消防須進行巡查,積極做好消防宣傳工作,消除一切火災隱患;維保服務供應商派員到場維護保養應事先通知采購人,維保服務供應商技術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維保服務供應商更換維保人員須事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采購人。
三、商務事項
1.具備提供貨物能力的供應商。
2.報價注意事項:供應商的報價須在合理的范圍內,報價須包括供貨所需的一切費用,報價不得超過預算金額(包括且不僅限于運輸費、材料費、人工費、稅費、措施費等)。供應商報價須包括除消防設施設備維修所需零部件費、設施設備報廢或到期更換所需設備材料費以外的:人工費、員工社保費(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耗材費、金等全部所有一切費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包 (略) 場價格漲落及匯率、稅率變動、政府政策調整及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影響等問題)要求提高服務費的標準。
3.交付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4.交付時間:采購人指定時間
5.交付條件:驗收合格
6.是否收取履約保證金:否
7.是否邀請供應商參與驗收:否
8.驗收方式數據表格
驗收期次 | 驗收期次說明 |
1 | 按采購文件、響應文件、合同要求及國家相關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
7.服務費用支付方式:校園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費用,按成交價平均分12次,每6個月為一個付款周期,在扣減當期相關履約違償金額(如果有的話)后,從2024年5月份至2025年5月份止,分別于每年11月份、5月份的15日前予以支付,節假日順延。
8.服務期限:1年,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四、違約條款
1.服務質量違約
若成交供應商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頻次或標準執行維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月檢、季檢、半年檢、年檢等缺失或未按時完成),每發現一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0%。累計發生此類違約情形達2次及以上時,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成交供應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維保記錄若未按要求存檔或未按時上傳至“福建省 (略) ”,每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0%。消防設施設備(滅火器、消防栓、水泵房、電房等)記錄不完整或不準確,包括漏檢或錯檢等情況,每月填寫附件1:福建省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消防維保情況記錄單(具體細節由采購方與供應商共同商定)并由采購方確認簽字,后期抽檢過程中,采購方每 (略) 將扣除0.1%的服務費。若多次出現此類違規情形,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響應時效違約
成交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的故障通知后,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工作時間2小時內/非工作時間5小時內) (略) 理的,每延遲1小時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若延遲超過12小時,采購人有權自行委托第三 (略) 理,相關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成交供應商應配合采購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在重大節日或安全檢查前,若未按要求提前進行巡檢,如不配合或未到場,每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0%。
3.人員資質及培訓違約
維保人員若未持證上崗或未佩戴工作牌,每人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2%。未經采購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或關鍵技術人員的,每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5%。
成交供應商應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支持,確保采購方人員能夠正確使用和維護消防設施。若未能提供足夠的培訓和支持,采購方有權要求成交供應商進行補充培訓或支付10%違約金。
4.安全責任與通知溝通違約
如發現校園內存在消防隱患,成交供應商應積極配合采購 (略) 理,因維保操作不當導致消防系統損壞或引發安全事故的,成交供應商需承擔全部修復費用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扣減當期服務費的20%。
成交供應商應保持與采購方的有效溝通,及時通知采購方關于維保工作的任何重要進展或問題。若未能及時通知或溝通不暢,導致采購方利益受損的,成交供應商需支付10%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5.配件更換違約
在消防設施維修過程中,若成交供應商未按“零配件層面維修”原則按學校采購要求進行操作(如違規整體更換設備或未按要求執行),采購人有權拒付相關費用,并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0%。
6.違反合同其他條款
若成交供應商違反合約中的其他任何條款,采購人有權要求成交供應商立即改正,并于付款周期扣除相應費用。情節嚴重者,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應商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條款
累計扣款金額超過合同總價的20%,或發生重大違約情形(如偽造維保記錄、資質造假等),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權追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福建省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消防維保情況記錄單
服務項目 | 檢測內容 | 檢查時間 | 檢查數量 | 檢查情況 | 備注 |
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 檢查火災報警控制系統 | ||||
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 |||||
檢驗火災探測器是否正常工作 | |||||
強制消防電梯迫降首層實驗 | |||||
檢查防火卷簾門是否正常 | |||||
消火栓水滅火系統 | 檢查出水壓力是否符合要求(抽查) | ||||
檢查消火栓栓頭,自救卷盤是否正常 | |||||
工作泵、備用泵轉換功能是否正常 | |||||
消防控制室內操作啟泵是否正常 | |||||
(略) 操作啟泵按鈕是否正常 | |||||
檢查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是否正常 | |||||
應急疏散系統 | 檢查外表有無破損 | ||||
檢查安全出口,應急燈和疏散指示燈是否正常工 | |||||
滅火器 | 檢查滅火器外表有無破損、壓力表顯示是否正常 | ||||
檢查滅火器的合格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
五、供應商報價函要求
1.供應商報價函須加該供應商單位公章,并附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附件,原件備查。
2.供應商提交的報價文件須包括:
2.1 供應商報價函(附件1)
2.2《廉潔承諾》(附件3)一式兩份,并加蓋騎縫章
2.3 按正常招投標文件要求進行密封(附件2)。
3.供應商報價函送達地址:福建省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
聯系人:曹老師 、楊老師
聯系電話:(略)、(略)
福建省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供應商報價函
致:﹝福建省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
我公司(供應商名稱全稱) (略) 貴方發布的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2025年消費維保采購方案詢價公告,接受貴方“詢價須知”提出的各項要求,自愿參與該項目報價:
一、項目報價:
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2025年消防維保采購方案費用總計: XXXXXXX 元。(附報價明細,明細須列明所投產品的品牌和型號)
(大寫人民幣:XXXXXXXXXXX元整)
二、報價有效期:自報價提交之日起 7天之內簽訂采購合同有效。
三、交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
四、聯系方式:曹老師、楊老師
聯系電話:(略)、(略)
供應商名稱﹝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2025年 XX 月 XX 日
附件2
密封示范
一、詢價文件加貼封條,并在封套 (略) 加蓋報價單位公章。參考下圖:
二、正面密封需注明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日期等并加蓋公章。參考下圖:
附件3
廉潔承諾
承諾人:
為保證詢價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預防和及避免廉政風險,防止腐敗和不正當行為的發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達到交易公平及透明目的,我公司特向貴學校出具以下不可撤銷的承諾:
1、 我司及其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名義、于洽談交易前后直接或間接地向(略)方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略)方承辦人員、設備使用、驗收部門的人員及其直系或旁系血親、姻親、男女朋友,或有利害關系來往之朋友或法人等)饋送金錢、紅包、禮品、宴請、聯誼活動、度假、旅游、考察和參觀等活動,以及營業性娛樂場所(包括但不限于營業性的歌廳、舞廳、卡拉OK廳和夜總會等)消費,或以提供傭金、分紅、配股、招待旅游、私下另外交易等不正當方法洽談采購往來或辦理驗收事宜。
2、 我司不得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直接、間接唆使或利誘(略)方工作人員違背其職務。
3、 如學校工作人員對我司提出任何私人要求或要挾時,我司應當拒絕此類要求,并直接提報學校知悉(舉報電話:0596-(略)),同時提供相關具體事證,并配合相關單位和部門的調查。
4、 我司承諾不虛報服務及產品質量,并依照雙方協商確認的合理價格供貨,若我司價 (略) 場定價,或對其他廠商在同等條件下提供的相同產品或服務,明顯低于與學校購銷合同之價格且無正當理由,雙方應進行協商,視具體情況調整差價。
5、如我公司違反承諾規定的,按照下 (略) 罰:
(1)自愿放棄與廉潔承諾相關的保證金及其他款項,并接受合同中廉潔條款 (略) 罰;
(2) (略) 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視情節輕重,同意貴公司采取如下措施:
①將我公司列入貴學校黑名單;
②在一定期 (略) 參加貴學校組織的所有投標、詢價及其他活動;
③依法賠償給貴學校造成的損失。
6、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 (略) 公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承諾人(蓋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2025年消防維保采購詢價公告
我單位計劃對福建省漳州第一職中專學校2025年消防維保采購進行詢價采購,為準確把握擬 (略) 場價格行情,合理安排采購預算,高效使用教育資金,力求物美價廉效益,科學組織采購工作,特開展公開采購詢價活動,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詢價須知
1.有意向參與詢價的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必須是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設備的合法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營業戶,且基本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條例的規定。
2.供應商必須按照我單位所提供的采購物的具體規格參數技術方案采購要求,在2025年 4月16日17:00時前,向我單位做出書面報價。外地的供應商可以將報價文件在規定時間內快遞至學校。
3.供應商如向我方做出書面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采購要求,且不可提價變更。否則,該供應商將被記入我單位不誠信供應商名單,在今后三年內不得參與我單位組織的任何采購活動。
4.本次詢價由供應商自愿參與,因參與詢價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供應商串通詢價,其詢價文件無效:
(1)不同報價人的報價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2)不同報價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詢價事宜;
(3)不同報價人的報價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4)不同報價人的報價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5)不同報價人的報價文件相互混裝;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
(7)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串通投標情形。
二、2025年消防維保采購清單
序號 | 項目名稱 | 服務需求 | 服務期限 (年) | 項目預算單價 (元/年) | 采購最高控制價 (元/年) |
1 | 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服務 | (略) 內消防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保養、故障修復、破損維修、設備更換、應急支持、演練配合等。 | 1 | (略) | (略) |
合計 |
服務內容及要求
1.總體要求:
(1)本項目采購人不集中組織現場踏勘,供應商為全面了解項目情況準確報價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可向采購人提出申請(踏勘申請采用不記名方式,供應商可以撥打采購文件中采購人的聯系電話,向采購人提出申請),由采購人安排現場踏勘時間。申請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時間。現場踏勘所產生的費用和一切責任均由供應商自行承擔,未參加現場踏勘的供應商視為完全了解本項目情況。
(2)供應商必須是取得福建省 (略) 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服務水平星級評定四星級及以上星級的企業機構。供應商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略)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在有效期內的AAA級信用等級認證;具有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具有有效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具有有效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證書證書;
(3)成交供應商須組建項目管理團隊,指派專業在崗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項目實施管理,制定科學規范的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服務實施方案,明確各項服務標準、服務流程、服務目標。成交供應商須定期配合校方進行消防演練和培訓工作。
(4)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服務包含采購人 (略) 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保養、故障修復、破損維修、設備更換、應急支持、演練配合等工作。消防系統維護保養服務費不包含設施設備維修所需零部件費、設施設備報廢或到期更換所需設備材料費。
(5)成交供應商服務本項目的一切用工行為,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勞動法規條例、政策制度,所有服務人員的一切責任,包括且不僅限于人身安全意外、勞動保護、社會保障等責任全部由中標人負責。
(6)服務人員配合學校對學校技術人員進行消防系統業務技術培訓上崗期間需統一佩戴工作牌。
(7)維護內容與維護次 (略) 消防系統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應經學校相關技術人員簽證方為有效,并報送學校校存檔。
(8)應按國家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及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維修保養內容與次數用相關專用儀 (略) 消防系統設備進行維修保養,保 (略) 于良好待機狀態。
(9)若遇有重大節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節)或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應主動配合,預先對整個消防系統進行巡檢測試及維護保養,確保節日期間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隨時通過上級及消防部門檢查,確保合格。
(10)除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外,在接到學校通知時,應在12小時內及時派員前往維修,并將維修情況記錄報送學校簽證和存檔。
(11)技術上盡量延長消防設備使用壽命,并協調學校進行相關防護措施。
(12)我校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根據相關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建設規范要求,協助學校完成相關建設工作;以及公安消防部門要求由消防維保單位承擔的工作。
(13)維修模式應達到零配件層面,盡量避免整體更換情況。如:消防栓閥滴漏水,只更換密封墊,不應更換整個消防栓頭;應急燈照明時長不夠,只更換內置電池等。
2.服務內容:
服務項目 | 檢測內容 | 檢測要求 |
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 檢查火災報警控制系統 | 每次間隔15天,前后不超過3天 |
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 ||
檢驗火災探測器是否正常工作 | ||
強制消防電梯迫降首層實驗 | ||
檢查防火卷簾門是否正常 | ||
消火栓水滅火系統 | 檢查出水壓力是否符合要求(抽查) | |
檢查消火栓栓頭,自救卷盤是否正常 | ||
工作泵、備用泵轉換功能是否正常 | ||
消防控制室內操作啟泵是否正常 | ||
(略) 操作啟泵按鈕是否正常 | ||
檢查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是否正常 | ||
應急疏散系統 | 檢查外表有無破損 | |
檢查安全出口,應急燈和疏散指示燈是否正常工 | ||
滅火器 | 檢查滅火器外表有無破損、壓力表顯示是否正常 | |
檢查滅火器的合格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2消火栓、滅火系統
2.2.1檢查消火栓箱及配置的消防部件,外觀是否破損,涂層有無脫落,周圍有無障礙物。(每月)
2.2.2檢查箱內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是否齊全、良好;水帶是否霉爛,水槍內是否有雜物,消火栓水帶水 (略) 的密封是否老化,卷盤是否有漏水現象及轉動有無靈活。(每月)
2.2.3檢查減壓閥高、低壓端壓力表讀 (略) 于正常范圍。(每月)
2.2.4檢查消防栓管道上各閥 (略) 于正確的位置,管道接口及閥門是否有漏水和銹蝕現象。(每月)
2.2.5檢查貯水池儲水量是否滿足要求。(每月)
2.2.6啟動各臺消火栓泵,試驗運行。試驗完畢后,在最不利的消防栓放水,觀察其出水壓力及流量是否足夠。(每月)
2.2.7檢查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檢查密封墊是否老化。(每月)
2.2.8檢查消防中心、現場水泵房及消防水泵 (略) 。(每月)
2.2.9檢查和測試消防栓系統和噴淋系統的自動滿載運行狀況。(每月)
2.2.10在正常情況下,維護管理人員定期應對進水閥、報警閥進行外觀檢查并應保 (略) 于無故障狀態。(每月)
2.2.11檢查噴淋管道上各閥 (略) 于正確位置。(每月)
2.2.12檢查噴淋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檢查密封墊是否老化。(每月)
2.2.13啟動穩壓泵,觀察壓力上升是否正常,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人工放水觀察穩壓泵自動起動和停止后的壓力是否正常。(每月)
2.2.14檢查消防泵和噴淋泵啟動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自動狀態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其啟動和停止。(每月)
2.2.15每季度對消火栓箱及水泵控制柜和水泵控制柜內元件進行清潔保養。
2.2.16定期清洗減壓閥、止回閥及給所有水泵各種轉軸的連動構件進行清潔潤滑保養。
2.2.17檢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并檢查其消防儲備水位。更換前,需書面通知用戶方。
2.2.18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2.2.19報警按鈕、指示燈 (略) 功能正常,無故障。
2.2.20每年應對消防儲水設備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重新油漆。
2.2.21鋼板消防水箱和氣壓給水設備的玻璃水位計,兩端的角閥,在不進行水位觀察時應關閉。
2.2.22對噴頭進行巡檢檢查,發現有不正常的噴頭應及時更換。當噴頭上有異物時,應及時清除。更換或安裝噴頭應使用專用扳手和各種不同規格的噴頭均應有一定數量的備用品,其數量不應少于安裝數量的1%,且每種噴頭的數量不應少于10個。管路:檢 (略) 有無腐蝕滲漏,濕 (略) 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
2.2.23檢查和測試消防水泵及噴淋水泵,包括所有消防加壓泵模擬火災狀態進行聯動控制。(每季)
2.2.24啟、閉信號蝶閥,檢查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關閉信號并顯示所在位置。(季度)
2.2.25在各樓層進行試放水一次,檢查以下內容:(每季)
2.2.25.1該樓層水流指示器是否動作,動作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報警信號并顯示所在位置。
2.2.25.2該樓層對應的濕式報警閥是否動作。
2.2.25.3濕式報警閥動作時上、下腔壓力是否正常。
2.2.25.4濕式報警閥動作時,水力警鈴是否報警,鈴聲是否響亮,能否達到報警效果。
2.2.25.5濕式報警閥動作時,壓力開關是否動作,動作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收到其報警信號并顯示所在位置。
2.2.26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每季)
2.2.26.1水流指示器、管閥、信號閥、試驗閘閥放水,檢查主機是否有報警信號。
2.2.26.2在濕式報警閥試 (略) 放水,報警閥應及時動作,水力警鈴應發出報警信號,壓力開 (略) 報警,電控柜及聯動 (略) 于“自動”狀態時應啟動消防泵。
2.2.27啟動穩壓泵,觀察其 (略) 壓力是否正常。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每月)
2.2.28檢查噴淋泵啟動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其動作信號。(每月)
2.2.29檢查噴淋泵啟動時,出口壓力是否正常。(每月)
2.2.30手動啟動各臺噴淋泵,試驗運行。(每月)
2.2.31定期清洗濕式報警閥。(每年)
2.2.32每年應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檢測。
2.2.33每年對系統進行一次檢測。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3防火門系統
2.3.1巡檢防火門開閉是否正常。(每月)
2.3.2檢查防火門有無變形銹蝕,周圍有無影響使用的障礙物。(每月)
2.3.3檢查防火門電源,釋放電磁吸,閉門器是否正常。(每月)
2.3.4檢查閉門器,加潤滑油,電動防火門檢查聯動功能。(每季)
2.3.5進行手動或模擬火災聯動(或消防中心遙控)操作啟動裝置,試驗每臺防火門的工作狀態。(每季)
2.4.消防通風和防排煙系統
2.4.1檢查送風口、排煙口有無變形、損傷,周圍有無影響使用的障礙物。(每月)
2.4.2對現場風機控制箱、正壓送風機和消防排煙風機進行檢查測試。(每年)
2.4.3對正壓送風閥、排煙閥、防火閥進行檢查測試。(每季)
2.4.4檢查風機與排煙連接部位的法蘭有無損傷,螺栓是否松動(每月)
2.4.5檢查送風機、排煙風機周圍有無可燃物,安裝螺栓是否松動、損傷,傳動機構是否變形、損傷,葉輪有無刮殼現象。(每月)
2.4.6檢查送風風機、排煙風機的電動機的接線是否松動,傳動皮帶是否正常,轉動部件是否正常并加注潤滑油。風機的外殼有無腐蝕現象,電源的供電是否正常。(每月)
2.4.7啟動送風(排煙)風機,檢查風機運轉是否正常。(每月)
2.4.8巡視排煙閥(口)、送風閥(口)保養情況,抽查手動開啟(在非聯動狀態下)的信號反饋及復位情況。
2.4.9對排煙閥(口)及送風閥(口)體、風機電控柜進行清潔保養。(每季)
2.4.10對排煙閥(口)及送風閥(口)的機械傳動、電動機的轉軸(含軸承)進行潤滑(用戶方提供潤滑油)。(每季)
2.4.11對風機電控柜內電器元件進行清潔保養。(每年)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5電梯的聯動檢查
2.5.1每年用自動或手動強制電梯停于首層測試。
2.5.2每月在消防控制中心強制迫降消防電梯時,電梯應能自動降于首層。并巡檢電梯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盤。
2.6消防水泵系統
2.6.1檢查消防水池、消防恒壓氣壓給水設備,檢查消防儲備水位及消防恒壓氣壓給水設備水量和水壓是否正常,檢查各種閥 (略) 于正常狀態,發現故障應及 (略) 理。(每月)
2.6.2檢查吸水環管及閥門是否有漏水和銹蝕現象,檢查水泵吸入和輸出管道上各閥 (略) 于正確的位置(每月)
2.6.3轉動各水泵轉子,檢查轉子轉動是否靈活。(每月)
2.6.4 (略) 電源自動控制柜切換是否正常,相序是否一致。(每月)
2.6.5檢查水泵控制柜電源電壓及指示燈是否正常。(每月)
2.6.6打下控制柜電源總開關,檢測控制 (略) ,檢查萬能轉換開關、按鈕、指示燈是否正常,手動或自動模擬起泵,測試起泵時是否正常,檢查接觸器、繼電器分合是否正常。(每月)
2.6.7手動起動各臺泵,測量(或看面板上的電流表)水泵電動機的起動和運行電流是否正常。(每月)
2.6.8手動啟動水泵,檢查水泵能否正常運轉,壓力能否保證。(每月)
2.6.9模擬火警狀態下,檢查其中一臺泵故障時自動切換備用泵是否正常。(每季)
2.6.10模擬火警狀態下,檢查在消防控制中心能否控制各臺泵的起動和停止。檢查水泵啟動時,消防控制中心能否顯示動作信號。(每季)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7消防事故廣播系統
2.7.1檢查功放機工作是否正常。(每月)
2.7.2檢查麥克風播音是否正常。(每月)
2.7.3檢查天花喇叭、掛墻音箱有無脫落。(每月)
2.7.4檢查喇叭、音箱音量是否正常、清晰。(每季)
2.7.5模擬火災事故情況下,消防廣播是否動作。(每季)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8消防對講電話系統
2.8.1檢查插孔及固定話機是否齊全。(每月)
2.8.2現場對消防中心之間進行通話試驗,通話質量是否符合要求。(每月)
2.8.3確保對講電話通話清晰。(每月)
上述工作均按工作程序進行記錄存檔。
2.9氣體滅火系統
2.9.1檢查設備有否碰損傷、堵塞、固定牢靠。(每月)
2.9.2檢查設備就位是否正常。(每月)
2.9.3檢查設備工作狀態正常與否。(每月)
2.9. (略) 、設備有否泄漏現象。(每月)
2.9. (略) 連線、儀表指示正常與否。(每月)
2.9.6對滅火劑貯存容器、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與噴嘴等全部系統組件應無碰撞、變形及其他機械損傷,表面應無銹蝕,保護層應完好,銘牌應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防護罩、鉛封和安全標志應完好。
2.9.7檢查貯存容器壓力,確保貯存壓力與環境溫度相適應,確保貯存器容量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每月)
2.9.8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每季)
2.9.9檢查所有手/自動轉換開關和啟動/停止盒功能。(每季)
2.9.10按規定的辦法,對每 (略) 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如有不合格項目,則應對相 (略) 進行一次模擬噴氣試驗。(每年)
2.9.11氣動驅動裝置的氣源壓力,不應少于設計壓力的90%。
2.9.1 (略) 的開口情況, (略) 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種類、數量、分布情況應符合設計規定。(每半年)
2.9.13滅火劑貯瓶間設備,滅火劑輸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應無松動。(每半年)
2.9.14高壓軟管應無變形、裂紋及老化。應對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和閥驅動裝置中的氣體單向閥逐個進行水壓強度試驗和氣壓嚴密性試驗。(每半年)
2.9.15對滅火劑貯存容器進行稱重檢查,滅火劑凈重不應少于設計重量的95%。(每半年)
2.9.16滅火劑輸送管道有損傷與堵塞現象,應對其進行嚴密性試驗和吹掃。(每半年)
2.9.17每季度對系統控制器進行清潔;每年對系統控制器內電器元件進行清潔保養。
2.9.18每季度對手動應急操作裝置的轉動部位進行添加潤滑油。
2.9.19對其聯動控制設備進行模擬試驗,區盤是否動作,消防中心是否有信號顯示。
2.10應急疏散指示系統
2.10.1檢查應急燈、疏散指示牌是否齊全。(每月)
2.10.2檢查應急燈、疏散指示牌電池充放電是否正常。(每月)
2.11其他的消防設施保養
按國家、省、市現行消防設備保養維修質量標準及規范
2.12檢查的相關要求
2.12.1月檢:每月定期對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查,檢查時間及檢查項目按保養計劃。
2.12.2季檢:在月檢的同時,增加每季一次的檢查項目,項目按保養計劃,時間安排在每季度第三個月的第一個星期。
2.12.3半年檢:每半年檢查一次的項目,項目按保養計劃,時間安排在每半年度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
2.12.4年檢:每年檢查一次的項目,項目按保養計劃,時間安排在每年度最后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
2.12.5特殊檢查:重大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前一個星期內,對主要設備巡視一次,發現問 (略) 理。
2.12.6報告:維保服務供應商必須每月向采購人呈交一份當月的維修保養報告,采購人即按本合同及保養計劃要求檢查維保服務供應商的保養工作,對維保服務供應商已完成的保養項目予以確認。如果發現維保服務供應商未執行本合同及保養計劃,采購人可以要求維保服務供應商對未執行項目重新 (略) 理,直至完成該部份保養計劃內容后予以確認。如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維保服務供應商發現系統或設備存在隱患,維保服務供應商應書面向采購 (略) 理意見,經采購人同意后方可實施整改。
2.12.7維保標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執行,每月按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及政府相關部門要求上傳報告至“福建省 (略) ”上 (略) 或部門,提供可供查詢的維保報告二維碼及編號。
2.13.8 成交供應商服務本項目人員安排應充足合理,每期檢查(月檢、季檢、半年檢、年檢、特殊檢查等)原則上應在3天內完成本項目約定的所有對應檢查內容,5天內完成檢查中發現的設施設備故障、損壞等維修保養工作。
2.13故障解決
2.13.1維保服務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工作時間必須在2小時內,其余時間(包括節假日)須在8小時內派員到場檢修排除故障。
2.13.2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或無法達到正常要求的,成交供應商應提供相應備件替換(除控制主機外)。
2.14其它服務要求
2.14.1維保服務供應商在采購人現場工作期間,須遵守采購人管理制度,服從采購人人員管理;如帶材料出外,需列出明細表并經采購人確認方能帶出。
2.14.2在服務期內,維保服務供應商必須做好其派出的工作人員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證工作人員工安全,工作人員在用戶方工作范圍內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維保服務供應商負責。
2.14.3維修保養單位需設24小時應急維修熱線。
2.14.4維保服務供應商對采購人單位消防須進行巡查,積極做好消防宣傳工作,消除一切火災隱患;維保服務供應商派員到場維護保養應事先通知采購人,維保服務供應商技術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維保服務供應商更換維保人員須事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采購人。
三、商務事項
1.具備提供貨物能力的供應商。
2.報價注意事項:供應商的報價須在合理的范圍內,報價須包括供貨所需的一切費用,報價不得超過預算金額(包括且不僅限于運輸費、材料費、人工費、稅費、措施費等)。供應商報價須包括除消防設施設備維修所需零部件費、設施設備報廢或到期更換所需設備材料費以外的:人工費、員工社保費(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耗材費、金等全部所有一切費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包 (略) 場價格漲落及匯率、稅率變動、政府政策調整及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影響等問題)要求提高服務費的標準。
3.交付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4.交付時間:采購人指定時間
5.交付條件:驗收合格
6.是否收取履約保證金:否
7.是否邀請供應商參與驗收:否
8.驗收方式數據表格
驗收期次 | 驗收期次說明 |
1 | 按采購文件、響應文件、合同要求及國家相關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
7.服務費用支付方式:校園消防系統維護保養費用,按成交價平均分12次,每6個月為一個付款周期,在扣減當期相關履約違償金額(如果有的話)后,從2024年5月份至2025年5月份止,分別于每年11月份、5月份的15日前予以支付,節假日順延。
8.服務期限:1年,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四、違約條款
1.服務質量違約
若成交供應商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頻次或標準執行維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月檢、季檢、半年檢、年檢等缺失或未按時完成),每發現一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0%。累計發生此類違約情形達2次及以上時,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成交供應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維保記錄若未按要求存檔或未按時上傳至“福建省 (略) ”,每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0%。消防設施設備(滅火器、消防栓、水泵房、電房等)記錄不完整或不準確,包括漏檢或錯檢等情況,每月填寫附件1:福建省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消防維保情況記錄單(具體細節由采購方與供應商共同商定)并由采購方確認簽字,后期抽檢過程中,采購方每 (略) 將扣除0.1%的服務費。若多次出現此類違規情形,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響應時效違約
成交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的故障通知后,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工作時間2小時內/非工作時間5小時內) (略) 理的,每延遲1小時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若延遲超過12小時,采購人有權自行委托第三 (略) 理,相關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成交供應商應配合采購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在重大節日或安全檢查前,若未按要求提前進行巡檢,如不配合或未到場,每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0%。
3.人員資質及培訓違約
維保人員若未持證上崗或未佩戴工作牌,每人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2%。未經采購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或關鍵技術人員的,每次將扣減當期服務費的5%。
成交供應商應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支持,確保采購方人員能夠正確使用和維護消防設施。若未能提供足夠的培訓和支持,采購方有權要求成交供應商進行補充培訓或支付10%違約金。
4.安全責任與通知溝通違約
如發現校園內存在消防隱患,成交供應商應積極配合采購 (略) 理,因維保操作不當導致消防系統損壞或引發安全事故的,成交供應商需承擔全部修復費用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扣減當期服務費的20%。
成交供應商應保持與采購方的有效溝通,及時通知采購方關于維保工作的任何重要進展或問題。若未能及時通知或溝通不暢,導致采購方利益受損的,成交供應商需支付10%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5.配件更換違約
在消防設施維修過程中,若成交供應商未按“零配件層面維修”原則按學校采購要求進行操作(如違規整體更換設備或未按要求執行),采購人有權拒付相關費用,并扣減當期服務費的10%。
6.違反合同其他條款
若成交供應商違反合約中的其他任何條款,采購人有權要求成交供應商立即改正,并于付款周期扣除相應費用。情節嚴重者,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應商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條款
累計扣款金額超過合同總價的20%,或發生重大違約情形(如偽造維保記錄、資質造假等),采購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權追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福建省漳州第一職業中專學校消防維保情況記錄單
服務項目 | 檢測內容 | 檢查時間 | 檢查數量 | 檢查情況 | 備注 |
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 檢查火災報警控制系統 | ||||
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 |||||
檢驗火災探測器是否正常工作 | |||||
強制消防電梯迫降首層實驗 | |||||
檢查防火卷簾門是否正常 | |||||
消火栓水滅火系統 | 檢查出水壓力是否符合要求(抽查) | ||||
檢查消火栓栓頭,自救卷盤是否正常 | |||||
工作泵、備用泵轉換功能是否正常 | |||||
消防控制室內操作啟泵是否正常 | |||||
(略) 操作啟泵按鈕是否正常 | |||||
檢查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是否正常 | |||||
應急疏散系統 | 檢查外表有無破損 | ||||
檢查安全出口,應急燈和疏散指示燈是否正常工 | |||||
滅火器 | 檢查滅火器外表有無破損、壓力表顯示是否正常 | ||||
檢查滅火器的合格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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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