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泓鵠材料技術有限公司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轉讓公告
項目名稱 | 蕪湖泓鵠材料技術有限公司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轉讓 | 標的編號 | N0122ESSB*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16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29日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延長(延長周期內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數量不少于1個且該延長周期結束,本項目公告期結束),最多延長(20)個周期。 | |||||||
標的概況 | 存放地 | 蕪湖 (略) 廠區內( (略) 經濟技術開發區紅光路21號)。 | ||||||
標的現狀 | 1、本次轉讓的2臺龍門銑床分別為型號HF-4M,購置于1986年,型號CL-2503,購置于2004年;1臺保利龍加工機型號為MDM-2000,購置于2003年。現均為閑置狀態。 2、關于轉讓標的資產評估情況,詳見《關于蕪湖 (略) 評估報告書》(正聯評字(2023)第R2-998號)。 3、轉讓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實物現狀為準。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 | 人民幣420,000.00元 | ||||||
評估基準日 | 2023年1月31日 | |||||||
評估機構 | 北京 (略) | |||||||
轉讓底價 | 人民幣420,000.00元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蕪湖 (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3D 注冊地: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蕪湖片區橋北工業園紅光路21號 法定代表人:汪海平 經濟類型: (略) (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蕪湖 (略) )擬公開轉讓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現委托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按本公告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活動。 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蕪湖泓鵠材料技術有限公司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產權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及各項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網絡競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6、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我方承諾按照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交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文件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安徽泓毅 (略) | |||||||
特別 告知 | 1、特別提示 意向受讓方如需查勘轉讓標的,須在報名時向安徽長 (略) 提交現場查勘申請,由安徽長 (略) 與轉讓方聯系后,通知現場查勘時間。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結束,如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轉讓的交易方式。 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確定為受讓方。受讓方應按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進行報價(報價不得低于轉讓底價,如低于轉讓底價的或未按要求報價的視同接受轉讓底價,并以轉讓底價作為報價),該報價確定為成交價;并按通知要求簽訂《產權成交確認書》。 (2)公告期結束,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交易方式。 確定最終成交價格及受讓方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如意向受讓方采取非現場網絡競價的,則應于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如意向受讓方采取現場網絡競價的,則應于競價結束后現場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 (3)交易方式及交易時間由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確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簽約 受讓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產權成交確認書》/《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成交確認書(《產權成交確認書》/《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含《產權交易合同》附件:《安全生產及環境管理協議》)。 4、交易憑證出具條件 自交易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依據《產權交易合同》約定將標的全部轉讓價款、履約保證金交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 |||||||
交易 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1、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一次性付清轉讓標的全部轉讓價款。 2、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50,000.00元,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3、標的全部轉讓價款、履約保證金支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4、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證金(如受讓方未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則為扣除交易服務費用后的余額)作為受讓方支付《產權交易合同》約定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內資法人、內資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港澳臺地區除外)。 | |||||||
標的交割 | 受讓方在取得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轉讓標的移交日現狀與轉讓方辦理轉讓標的移交手續,自轉讓方辦理完畢標的移交手續之日起,轉讓標的的所有風險、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承諾:已對轉讓標的的情況和現狀進行了詳細了解和調研,已現場查勘了轉讓標的,對其存在的風險已做了充分預判,競得轉讓標的后的所有風險自行承擔,與轉讓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無關。 2、意向受讓方承諾:競得標的后,受讓方須遵照轉讓方相關規章制度及要求辦理進場作業手續。 3、意向受讓方承諾:在辦理完畢轉讓標的移交手續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轉讓方的要求完成轉讓標的的拆除、搬運、清理離場工作,并清理完畢現場產生的垃圾;在轉讓標的拆除、搬運、清理離場等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所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和安全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與轉讓方無關。 4、意向受讓方承諾:如受讓方未按轉讓方要求完成轉讓標的拆除、搬運、清理離場,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應賠償轉讓方全部損失,且轉讓方有權追究受讓方違約責任。 5、意向受讓方承諾:轉讓標的資產范圍僅限于《關于蕪湖 (略) 評估報告書》(正聯評字(2023)第R2-998號)評估明細表中所列資產,資產狀況(包括不限于種類、規格型號等)以移交時現場實物為準,如與本公告或《關于蕪湖 (略) 評估報告書》(正聯評字(2023)第R2-998號)表述存在差異,不調整成交價款。 6、意向受讓方承諾:如轉讓標的中可能存有危險廢物,則由受讓方自行依法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規定聘請專業的機構甄別轉讓標的中危險廢物;甄別出的危險廢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自行依法處理,甄別及處置費用自行承擔,否則,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無關。 7、意向受讓方承諾:競得標的后,因標的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無關。 8、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同意按不低于轉讓底價(人民幣420,000.00元)對轉讓標的進行報價;否則,視為受讓方接受轉讓底價,并以轉讓底價作為報價。 9、意向受讓方承諾:同意由轉讓方按照稅法規定開具發票,轉讓過程中產生相關稅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10、意向受讓方承諾:對擬定的《產權交易合同》(樣本)內容已完全知悉,且無異議并遵照執行。 |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則 | 競買方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9日(如公告期延長,按延長公告期作相應順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報名手續 | 1、報名時須購買報名資料(《轉讓文件》),每套報名資料100元,不論成交與否,資料費概不退還。 2、報名時應提交的主要資料詳見《轉讓文件》。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交易保證金金額:人民幣100,000.00元。 2、交易保證金交納時間:意向受讓方應于報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長,報名截止日按延長公告期作相應順延)的16:30前,將交易保證金全額支付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實際到達指定賬戶時間為準);否則視同意向受讓方自動放棄對標的的受讓,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有權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3、交易保證金處理: (1)意向受讓方在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如非轉讓方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支付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違約金;并有權取消該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 a.公告期間,在轉讓方設定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意向受讓方已提出有效受讓申請后單方撤回申請的。 b.公告期結束,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或未按要求簽訂《產權成交確認書》的。 c.公告期結束,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所有意向受讓方均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或參加后續競價程序但均未報有效報價導致標的流標的。 d.競價結束后,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的。 e.受讓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或未按相關要求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讓方在交納保證金后,如非轉讓方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讓方按要求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意向受讓方未按《產權交易合同》要求履約并且《產權交易合同》中有該違約約定時,轉讓方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雙方的交易服務費用),作為違約金;并有權取消該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 (3)意向受讓方發生以上(1)或(2)項下的違約行為,導致《產權交易合同》無法簽訂或無法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對轉讓標的進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時,違約的意向受讓方不得報名參加競買;重新公告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標的成交價(對于沒有產生成交價的,標的底價視為標的成交價)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務費用及因意向受讓方違約而重新公告導致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遲延履行期間的滯納金(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遲延履行期間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屆滿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滯納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屆滿日有效LPR利率雙倍計算),均由違約的意向受讓方承擔,由轉讓方追究違約的意向受讓方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4)采取協議轉讓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讓方簽訂《產權成交確認書》后2個工作日內,成交雙方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支付約定的交易服務費用,否則,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于受讓方簽訂《產權成交確認書》后的次日起第3個工作日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成交雙方的交易服務費用。 (5)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讓方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后2個工作日內,成交雙方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支付約定的交易服務費用,否則,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于受讓方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后的次日起第3個工作日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成交雙方的交易服務費用。 (6)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證金(如受讓方未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則為扣除交易服務費用后的余額)作為受讓方支付《產權交易合同》約定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7)未競得本標的的意向受讓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證金行為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標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退還。 | |||||||
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另行通知 | 增價幅度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競價時間 | 另行通知 | 延時競價周期 | 另行通知 | |||||
服務費 | ||||||||
附件下載 | ||||||||
聯系 方式 | 標的咨詢 | 方經理(0553-*) | ||||||
技術支持 | 姚經理(0553-*) | |||||||
咨詢時間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單位地址 | (略) 渡春路1號( (略) 人大原辦公樓) | |||||||
其他 |
蕪湖泓鵠材料技術有限公司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轉讓項目的相關公告信息以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網站(http://**)發布的相關信息為準。
蕪湖 (略)
2023年3月16日
蕪湖泓鵠材料技術有限公司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轉讓公告
項目名稱 | 蕪湖泓鵠材料技術有限公司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轉讓 | 標的編號 | N0122ESSB*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16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29日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延長(延長周期內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數量不少于1個且該延長周期結束,本項目公告期結束),最多延長(20)個周期。 | |||||||
標的概況 | 存放地 | 蕪湖 (略) 廠區內( (略) 經濟技術開發區紅光路21號)。 | ||||||
標的現狀 | 1、本次轉讓的2臺龍門銑床分別為型號HF-4M,購置于1986年,型號CL-2503,購置于2004年;1臺保利龍加工機型號為MDM-2000,購置于2003年。現均為閑置狀態。 2、關于轉讓標的資產評估情況,詳見《關于蕪湖 (略) 評估報告書》(正聯評字(2023)第R2-998號)。 3、轉讓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實物現狀為準。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 | 人民幣420,000.00元 | ||||||
評估基準日 | 2023年1月31日 | |||||||
評估機構 | 北京 (略) | |||||||
轉讓底價 | 人民幣420,000.00元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蕪湖 (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3D 注冊地: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蕪湖片區橋北工業園紅光路21號 法定代表人:汪海平 經濟類型: (略) (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蕪湖 (略) )擬公開轉讓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現委托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按本公告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活動。 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蕪湖泓鵠材料技術有限公司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產權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及各項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網絡競價系統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而導致系統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方授權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視情況組織繼續報價或重新報價; 6、產權交易合同簽署后,我方承諾按照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交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文件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安徽泓毅 (略) | |||||||
特別 告知 | 1、特別提示 意向受讓方如需查勘轉讓標的,須在報名時向安徽長 (略) 提交現場查勘申請,由安徽長 (略) 與轉讓方聯系后,通知現場查勘時間。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結束,如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轉讓的交易方式。 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確定為受讓方。受讓方應按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通知要求進行報價(報價不得低于轉讓底價,如低于轉讓底價的或未按要求報價的視同接受轉讓底價,并以轉讓底價作為報價),該報價確定為成交價;并按通知要求簽訂《產權成交確認書》。 (2)公告期結束,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交易方式。 確定最終成交價格及受讓方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如意向受讓方采取非現場網絡競價的,則應于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如意向受讓方采取現場網絡競價的,則應于競價結束后現場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 (3)交易方式及交易時間由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確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簽約 受讓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產權成交確認書》/《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成交確認書(《產權成交確認書》/《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含《產權交易合同》附件:《安全生產及環境管理協議》)。 4、交易憑證出具條件 自交易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依據《產權交易合同》約定將標的全部轉讓價款、履約保證金交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 |||||||
交易 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1、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一次性付清轉讓標的全部轉讓價款。 2、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50,000.00元,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3、標的全部轉讓價款、履約保證金支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4、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證金(如受讓方未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則為扣除交易服務費用后的余額)作為受讓方支付《產權交易合同》約定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內資法人、內資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港澳臺地區除外)。 | |||||||
標的交割 | 受讓方在取得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轉讓標的移交日現狀與轉讓方辦理轉讓標的移交手續,自轉讓方辦理完畢標的移交手續之日起,轉讓標的的所有風險、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承諾:已對轉讓標的的情況和現狀進行了詳細了解和調研,已現場查勘了轉讓標的,對其存在的風險已做了充分預判,競得轉讓標的后的所有風險自行承擔,與轉讓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無關。 2、意向受讓方承諾:競得標的后,受讓方須遵照轉讓方相關規章制度及要求辦理進場作業手續。 3、意向受讓方承諾:在辦理完畢轉讓標的移交手續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轉讓方的要求完成轉讓標的的拆除、搬運、清理離場工作,并清理完畢現場產生的垃圾;在轉讓標的拆除、搬運、清理離場等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所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和安全風險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與轉讓方無關。 4、意向受讓方承諾:如受讓方未按轉讓方要求完成轉讓標的拆除、搬運、清理離場,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應賠償轉讓方全部損失,且轉讓方有權追究受讓方違約責任。 5、意向受讓方承諾:轉讓標的資產范圍僅限于《關于蕪湖 (略) 評估報告書》(正聯評字(2023)第R2-998號)評估明細表中所列資產,資產狀況(包括不限于種類、規格型號等)以移交時現場實物為準,如與本公告或《關于蕪湖 (略) 評估報告書》(正聯評字(2023)第R2-998號)表述存在差異,不調整成交價款。 6、意向受讓方承諾:如轉讓標的中可能存有危險廢物,則由受讓方自行依法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規定聘請專業的機構甄別轉讓標的中危險廢物;甄別出的危險廢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自行依法處理,甄別及處置費用自行承擔,否則,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無關。 7、意向受讓方承諾:競得標的后,因標的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無關。 8、意向受讓方承諾:受讓方同意按不低于轉讓底價(人民幣420,000.00元)對轉讓標的進行報價;否則,視為受讓方接受轉讓底價,并以轉讓底價作為報價。 9、意向受讓方承諾:同意由轉讓方按照稅法規定開具發票,轉讓過程中產生相關稅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10、意向受讓方承諾:對擬定的《產權交易合同》(樣本)內容已完全知悉,且無異議并遵照執行。 | |||||||
交易 指南 | 競價規則 | 競買方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9日(如公告期延長,按延長公告期作相應順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報名手續 | 1、報名時須購買報名資料(《轉讓文件》),每套報名資料100元,不論成交與否,資料費概不退還。 2、報名時應提交的主要資料詳見《轉讓文件》。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交易保證金金額:人民幣100,000.00元。 2、交易保證金交納時間:意向受讓方應于報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長,報名截止日按延長公告期作相應順延)的16:30前,將交易保證金全額支付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實際到達指定賬戶時間為準);否則視同意向受讓方自動放棄對標的的受讓,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有權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3、交易保證金處理: (1)意向受讓方在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如非轉讓方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支付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違約金;并有權取消該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 a.公告期間,在轉讓方設定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意向受讓方已提出有效受讓申請后單方撤回申請的。 b.公告期結束,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或未按要求簽訂《產權成交確認書》的。 c.公告期結束,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所有意向受讓方均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或參加后續競價程序但均未報有效報價導致標的流標的。 d.競價結束后,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的。 e.受讓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或未按相關要求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讓方在交納保證金后,如非轉讓方或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讓方按要求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意向受讓方未按《產權交易合同》要求履約并且《產權交易合同》中有該違約約定時,轉讓方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雙方的交易服務費用),作為違約金;并有權取消該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 (3)意向受讓方發生以上(1)或(2)項下的違約行為,導致《產權交易合同》無法簽訂或無法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對轉讓標的進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時,違約的意向受讓方不得報名參加競買;重新公告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標的成交價(對于沒有產生成交價的,標的底價視為標的成交價)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務費用及因意向受讓方違約而重新公告導致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遲延履行期間的滯納金(交易的標的成交價款遲延履行期間為本次交易付款期限屆滿次日起至重新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滯納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屆滿日有效LPR利率雙倍計算),均由違約的意向受讓方承擔,由轉讓方追究違約的意向受讓方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4)采取協議轉讓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讓方簽訂《產權成交確認書》后2個工作日內,成交雙方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支付約定的交易服務費用,否則,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于受讓方簽訂《產權成交確認書》后的次日起第3個工作日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成交雙方的交易服務費用。 (5)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交易方式的,在受讓方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后2個工作日內,成交雙方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支付約定的交易服務費用,否則,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于受讓方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后的次日起第3個工作日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成交雙方的交易服務費用。 (6)自《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交易保證金(如受讓方未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則為扣除交易服務費用后的余額)作為受讓方支付《產權交易合同》約定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7)未競得本標的的意向受讓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證金行為的,其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標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退還。 | |||||||
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另行通知 | 增價幅度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競價時間 | 另行通知 | 延時競價周期 | 另行通知 | |||||
服務費 | ||||||||
附件下載 | ||||||||
聯系 方式 | 標的咨詢 | 方經理(0553-*) | ||||||
技術支持 | 姚經理(0553-*) | |||||||
咨詢時間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單位地址 | (略) 渡春路1號( (略) 人大原辦公樓) | |||||||
其他 |
蕪湖泓鵠材料技術有限公司2臺龍門銑床、1臺保利龍加工機轉讓項目的相關公告信息以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網站(http://**)發布的相關信息為準。
蕪湖 (略)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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