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略))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9: (略) (略) (略) 分中心開標室(201)舉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略) (略) (略) 28號部分房屋租賃權,不動產權證號:浙(2025) (略) 不動產權第(略)號,權利類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權利性質:劃撥,用途:文化設施用地/辦公,整幢房屋共6層,出租1-5層,第6層委托人自用,出租房屋建筑面積:3549.07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3330平方米,租賃期限:十年,十年租金起拍價:(略)元,拍賣保證金:(略)元。
注:1、標的現狀:空置,水電齊全,配電500KW,客梯2臺(與第6層共用),標的按現狀進行拍賣。標的內停車場的日常秩序維護等由買受人負責管理,費用自理。
2、標的成交后,委托人給予買受人的裝修免租期從買受人付清所有款項并簽訂《房屋租賃權合同》次日起4個月,水電等其他費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3、租金十年不變,租金實行先付后用的原則,分五次支付,二年一付,第二次起提前一個月將下二年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賬戶。
4、買受人不準在出租的標的內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不得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影響周邊居民日常生活的其他行業。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環保、消防等相關規定,并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委托人有關房屋使用的規定。買受人須獨立承擔一切經濟及安全法律責任,與委托人、拍賣人無涉。
5、若涉及買受人使用標的物、裝修標的物以及自身經營需要須辦理相關證照的,均由買受人自行辦理,費用自理(除整幢房屋臨時改性的費用外,由買受人承擔43.24%,委托人承擔56.76%),與委托人、拍賣人無涉。
6、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委托雙方不承擔拍賣標的的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在拍賣前需自行現場踏勘、測算和核實拍賣標的,自行評估并承擔相應的風險。一旦報名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標的物一切現狀及價格的認可,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還標的物或拒付拍賣成交款及其他費用。
二、拍賣方式:增價拍賣,價高者得。
三、看樣時間、地點:即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現場展示,接受咨詢,自行看樣。意向競買人集中看樣請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2:00-4:00)自行前往標的物所在地。聯系電話:(略) 孫先生。
四、報名須知: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報名; 2、報名者須于2025年6月25日16:00前(到賬為準)將拍賣保證金匯入以下賬戶(戶名: (略)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余姚玉立支行;賬 號:(略)33),拍賣保證金繳納人應與競買人一致,不接受兩者不一致的報名。自然人攜本人身份證,單位攜營業執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匯款憑證等相關資料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略) (略) (略) 146號辦理報名競買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項 (略) 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監督:0574-(略)
(略) (略) 街道上周塘股份經濟合作社:(略) 孫先生
委托機構:0574-(略) (略) 楊女士
聯系地址: (略) 陽光國際大廈A座712室
(略)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拍 賣 須 知
受委托,本公司將舉行公開拍賣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法律及相關政策法規,現將有關事項敬告如下,各競買人務必仔細閱讀,遵照執行。
一、拍賣標的: (略) (略) (略) 28號部分房屋租賃權,不動產權證號:浙(2025) (略) 不動產權第(略)號,權利類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權利性質:劃撥,用途:文化設施用地/辦公,整幢房屋共6層,出租1-5層,第6層委托人自用,出租房屋建筑面積:3549.07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3330平方米,租賃期限:十年,十年租金起拍價:(略)元,拍賣保證金:(略)元。
注:1、標的現狀:空置,水電齊全,配電500KW,客梯2臺(與第6層共用),標的按現狀進行拍賣。標的內停車場的日常秩序維護等由買受人負責管理,費用自理。
2、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委托雙方不承擔拍賣標的的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在拍賣前需自行現場踏勘、測算和核實拍賣標的,自行評估并承擔相應的風險。一旦報名參與競買,即視為對標的物一切現狀及價格的認可,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還標的物或拒付拍賣成交款及其他費用。
二﹑報名辦法:
1、競買資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報名。
2、展示時間、地點:即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現場展示,接受咨詢,自行看樣。意向競買人集中看樣請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2:00-4:00)自行前往標的物所在地。聯系電話:(略) 孫先生
3、報名者須于2025年6月25日16:00前(款到為準)將拍賣保證金匯入以下賬戶(戶名: (略)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余姚玉立支行;賬號:(略)33),拍賣保證金繳納人應與競買人一致,不接受兩者不一致的報名。
4、自然人攜本人身份證,單位攜營業執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匯款憑證等相關資料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略) (略) (略) 146號辦理報名競買手續。
5、單位報名競買的,若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臨現場,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等。
三、拍賣規則:
1、拍賣方式:增價式拍賣,價高者得。
2、拍賣地點: (略) (略) (略) 分中心開標室(201)。
3、拍賣時間:2025年6月26日上午9:30。
4、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為裸價,不含其它任何費用。
5、拍賣會由國家注冊拍賣師主持,拍賣師有權根據出價情況調整加價幅度,并依法對競買人的出價、應價以及成交進行有效確認。
6、拍賣過程中,有最高應價時,拍賣師以“第一次”“第二次”“最后一次”的方式提醒其他競買人三次加價的機會,若無人再加價的,拍賣師以落槌表示成交,成交后競買人的應價、出價均無效。
7、競買人應在《拍賣公告》規定的拍賣時間開始前到達拍賣地點,憑本人身份證、保證金收據等資料領取競買號牌,否則拍賣人有權視為競買人已放棄競買。競買人對競買號牌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被錯拿等原因造成的競價或成交,均視為競買人本人行為。
8、買受人是指以最高應價成交拍賣標的的競買人。拍賣成交的,買受人須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手續,否則視為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9、若拍賣文件需要修正或補充的,拍賣人可以在拍賣開始之前書面告知競買人,也可在宣布正式拍賣前由拍賣師口頭說明或補充。競買人一經參拍,均視為已接受此修正或補充。
10、如決定中止、暫緩或終止拍賣的,競買人應當無條件接受,保證金不計息退還,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承擔競買人的一切損失。
11、如需臨時更換場地的,拍賣人將采用電話或者短信等方式通知競買人。
12、競買人報名時提交的地址(含身份證地址)、電話等即為有效的聯系方式,若該聯系方式產生通知、催告等無法到達的責任由競買人自負。
13、拍賣成交的,買受人須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十年租金)1%的拍賣傭金。
四、稅費承擔:
1、成交價為十年租金(含稅,包括房產稅、土地稅),買受人按約定支付租金的,委托人可按實開具租金發票。
2、涉及標的物交付之日起至標的物歸還委托人前的一切相關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垃圾清運費、數字電視、燃氣費等。
五、款項支付:
買受人須在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年租金(成交價÷5)、房屋履約保證金及拍賣傭金。
1、二年租金(成交價÷5)及房屋履約保證 (略) (略) 街道上周塘股份經濟合作社;開戶行:慈溪農村商業銀行城東支行;帳 號:(略), 匯款時請備注標的名稱。
2、傭金交至戶名: (略)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余姚玉立支行;賬號:(略)33。買受人若未能及時支付的,拍賣人有權在拍賣保證金里優先扣除。
3、買受人與委托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前須按向指定賬戶支付房屋履約保證金(略)元,由委托人出具收款收據。待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時,且承租人結清水、電、氣、物業管理費等租賃期間費用,交還鑰匙,并在工商登記注銷或變更經營地后,由委托人一次性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六、保證金的退還:
1、未競買成功的競買人保證金在拍賣結束后三個工作日無息退還。
2、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不抵作拍賣成交款(租金),待買受人付清租金和租賃履約保證金,并與委托人簽訂完《房屋租賃合同》后,憑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和委托方出具的租金、房屋履約保證金收款票據 (略) 辦理退款手續(不計息)。
七、標的移交:買受人付清所有款項后在2025年6月30日與委托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再由委托人(以下簡稱“出租人”)按現狀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以下簡稱“承租人”)。
八、特別約定 :
1、本次拍賣僅對價格進行確認,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具體權利和義務以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2、租賃期間若涉及水、電、氣、通訊、數字電視、消防、污水等的安裝及增擴容均由承租人自行負責。承租人如需對標的物進行裝修的,應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租賃關系結束或解除時,出租人若要求恢復原樣的,承租人必須恢復,無論何種原因解除租賃關系,所有固定裝修均無償歸出租人所有。
3、租金十年不變,租金實行先付后用的原則,分五次支付,二年一付,第二次起提前一個月將下二年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賬戶。
4、承租人不準在出租的標的內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不得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影響周邊居民日常生活的其他行業。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環保、消防等相關規定,并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出租人有關房屋使用的規定。承租人須獨立承擔一切經濟及安全法律責任,與出租人、拍賣人無涉。
5、若涉及承租人使用標的物、裝修標的物以及自身經營需要須辦理相關證照的,由承租人自行辦理,費用自理(除整幢房屋臨時改性的費用外,由買受人承擔43.24%,委托人承擔56.76%),與出租人、拍賣人無涉。
6、標的成交后,出租人給予承租人裝修免租期從承租人付清所有款項并簽訂《房屋租賃權合同》次日起4個月,水電等其他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7、承租人不得在標的內任意改變主體結構,需要對標的外立面和內部裝修改造時,須將設計方案報出租人備案,若需經相關職能部門批準的,由承租人自行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并承擔費用;同時,承租人應將自行裝修的圖紙給予出租人一份,并承諾自行裝修的房屋安全牢固,符合安全要求。
8、租賃期內,涉及門前三包、衛生、消防及一切安全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
9、承租人應合理使用標的物,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標的物損壞或損毀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及經濟賠償。
10、若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標的物損壞須提前終止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1、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將標的物轉租、轉借及分租。
12、出租人和拍賣人聲明對標的物的用途不做任何承諾,須競買人自行了解,對停泊車位的車輛或財物造成的損失、損毀均由承租 (略) 理,與出租人無涉。
13、 (略) 政拆遷的,承租人自行投入的有關設施的政府補償歸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作任何補償,其他拆遷補償歸出租人所有。
14、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房屋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①未按《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本次《拍賣須知》的要求條款約定使用標的物的。 ②將標的物用于非法用途或不符合當地政府相關政策要求的。
③沒有及時付清拍賣款項、租金、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的。
④未經出租人同意私自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使用的。
1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時,承租人返還標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出租人驗收認可,并互相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承租人有權將自行添置的各類財產收回,固定裝飾物(指裝飾在固定建筑物上,與建筑物不可分離的部分)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且不作任何經濟補償。承租人搬遷期限為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解除后15個工作日以內,如逾期未搬的,出租人有權按廢棄 (略) 理;
承租人逾期歸還標的的,則應按原租金標準的二倍向出租人支付占用期間侵占費,且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標的并且不予退還房屋履約保證金。
九、法律責任:
1、承租人有以下違約行為的,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拍賣人有權在承租人違約時將承租人的拍賣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有權單方面解除《拍賣成交確認書》,收回標的并征得出租人同意重新拍賣,按《拍賣法》第39條規定,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承租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出租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承租人應當補足差額:
A.拍賣成交后,承租人不與拍賣人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和辦理成交確認手續的。
B.承租人不能按時支付拍賣成交價款和拍賣傭金的。
C.承租人不按本《拍賣須知》規定履行相關義務而造成違約的。
2、競買人之間惡意串通或有操縱競價、弄虛作假行為的,拍賣人有權當場取消其競買資格,造成損失的,由競買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
1、若有其他由拍賣人提供的與本次拍賣相關的附件均視為本拍賣須知有效組成部分。
2、本拍賣須知的解釋權在法律許可范圍內歸拍賣人所有。
(略)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競買人承諾聲明:
本人(單位)對標的物已現場踏勘,并已完全知曉與了解標的物之現狀,對標的已知或未知之瑕疵,均愿意接受。《拍賣須知》已領取并仔細閱讀,若競買成功,愿意履行《拍賣須知》中約定的全部條款。
競買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合同格式
房 產 租 賃 合 同
合同編號:
出租方:
承租方:
二○二五年 月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略)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注冊住所:
機構類型: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略)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身份證號:
法定住所:
企業類型: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略)、(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租賃標的
(略)方將所屬的 房產,出租給(略)方使用。不動產權證號:浙(2025) (略) 不動產權第(略)號,權利類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權利性質:劃撥,用途:文化設施用地/辦公,整幢房屋共6層,出租1-5層,第6層委托人自用,出租房屋建筑面積:3549.07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3330平方米。標的內停車場的日常秩序維護等由(略)方負責管理,費用自理。
第二條 出租標的上設置的承租權情況如下:
本合同標的有/沒有設置承租權。
(略)方已對上述權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義務。
第三條 (略)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1、對出租標的擁有合法、 (略) 分權;
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略)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完整的;
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決條件均已滿足;
第四條 (略)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
1、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各項授權、審批,以及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標的沒有違反對承租方具有約束力的合同、協議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條 租賃方式、租賃期限、租賃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租賃權取得方式:拍賣方式。
2、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略)方給予(略)方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止的房屋裝修免租期,水電等其他費用由(略)方自行承擔。
3、租賃價格:(略)方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標的以年租金成交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含稅);即:人民幣(小寫)¥ 出租給(略)方。
4、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略)方采用二年一付的付款方式,前二年的租金必須于簽訂本合同 (略) (略) 街道上周塘股份經濟合作社,開戶行:慈溪農村商業銀行城東支行,帳 號:(略)。租金十年不變,租金實行先付后用的原則,分五次支付,二年一付,第二次起提前一個月將下二年租金向(略)方付清。各期應付租金按下列金額和提示付款日期:
起止日期 | 租金金額 | 提示付款日期 | |
第1次 | |||
第2次 | |||
第3次 | |||
第4次 | |||
第5次 | |||
合計 | 年結束 |
第六條 雙方約定事項
1、房屋按現狀出租,不得擅自拆、搭建。
2、租賃期間房屋室內裝修由(略)方自理,(略)方需整體經營,不得改變房屋結構、用途,不得分割轉租、轉借他人;(略)方若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轉借、分割轉租給他人的,(略)方有權提前收回房屋并解除協議,房屋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租賃期滿,(略)方在租賃房屋內的動 (略) 理,固定性裝潢不得拆除、毀損,(略)方不承擔作價補償義務。
3、租賃期間若涉及水、電、氣、通訊、數字電視、消防、污水等的安裝及增擴容均由(略)方自行負責。(略)方因裝修需要改變房屋結構的(非承重結構)須經(略)方書面同意,并在租賃期滿后無條件將其恢復原狀。
4、租賃期間(略)方應自行做好安全保衛及消防設施的配備安裝,并自覺接受(略)方的監督和管理,在租賃期間發生安全生產責任和人身及財產安全責任由(略)方承擔。(略)方因使用不當導致房屋毀損的,應負責修復并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間(略)方必須自行辦妥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合法經營手續,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承擔經營活動中的一切經濟和民事責任,(略)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6、租賃期間(略)方自理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垃圾清運費、數字電視、燃氣費等與租房相關的一切費用。
7、若涉及(略)方使用標的物、裝修標的物以及自身經營需要須辦理相關證照的,由(略)方自行辦理,費用自理(除整幢房屋臨時改性的費用外,由買受人承擔43.24%,委托人承擔56.76%),與(略)方無涉。
8、租賃期間, (略) 政建設拆遷、土地被收儲以及不可抗力影響等情形出現時,(略)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略)方,(略)方應無條件服從,已付房租折算后退還,并不作任何補償。
9、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房屋毀損和造成(略)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0、(略)方在簽訂合同并付清二年租金后,方可進場裝修。(略)方需另行繳納履約保證金20 萬元,須在簽訂本合同前繳納,承租期滿并結清水電費等無任何糾葛后無息退還。若(略)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房屋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且(略)方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11、租賃期滿,(略)方需無條件退還房屋。
第七條 交割
(略)方應于2025年 月 日下午4點前完成實物交割。
第八條 租賃 (略) 理
(略)、(略)雙方如產生履約爭議,在自行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租賃房屋所 (略) 起訴。
第九條 合同各方的違約責任
1、(略)方如未能按規定日期交割實物(由(略)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略)方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略)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無須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2、本合同生效且交割完成后,(略)(略)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略)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拍賣保證金不予退還。(略)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以后每年租金的, 萬元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且(略)方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4、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略)(略)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略)、(略)雙方各執一份。
(略)方(蓋章) (略)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2025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說明: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訂的合同(包括補充合同)不得違反公告或須知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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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