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中電謝家集二期 30MW 光伏發電項目
建設單位:中電淮南謝家集 (略)
聯系人: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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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址:安徽省 (略) 謝家集區唐山鎮
公示內容:
安徽工和 (略) 受中電淮南謝家集 (略) 的委托,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技術導則》(GBZ/T196-2007)的要求,采用工程分析法、類比分析法、檢查表分析法對中電謝家集二期 30MW 光伏發電項目進行了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評價組得出以下評價結論:
1、擬建項目主要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噪聲、工頻電場、高溫(夏季)、低溫(冬季)。結合工程分析與類比調查,綜合分析預測擬建項目在當前生產工藝條件下,落實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完善個體防護,擬建項目正常生產狀態下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風險均能夠有效可控。
2、擬建項目選址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 (略) 政府的有關政策;總體布局功能分區明確,設備布局合理。
3、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21 年版)》的規定,擬建項目屬于四、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一)電力生產(其他),故判定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一般建設項目。
4、通過對擬建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與評價、擬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分析與評價、個體防護用品分析與評價、應急救援設施分析與評價、總體布局分析與評價(含選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分析與評價、建筑衛生學評價、輔助用室分析與評價、職業衛生管理分析與評價、職業衛生專項投資分析與評價等方面進行了分析評價,評價項目需按照本報告書中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的相關章節加以完善,從職業病防治角度出發,擬建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5、擬建項目在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應急救援措施、職業衛生專項經費預算等職業衛生防治管理方面應按照本報告對策措施的要求進行完善。項目建成投產后應對上述措施進行落實,以滿足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6、評價組認為: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必須認真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結合本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使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并且在投產后加強職業病防治方面的管理工作,擬建項目的職業病危害是可以控制的。
公示時間: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