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牙克石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責任公司10處住宅房產分別轉讓(牙克石城投) | 項目編號 | ZZCQ*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0月7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不延期。 |
牙克石市城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責任公司10處住宅房產分別轉讓項目清單
序號 | 項目編號 | 標的名稱 | 面積 (㎡) | 用途/性質 | 轉讓底價 (元) | 評估價值 (元) | 保證金金額 (元) | 權屬證書 | ||
1 | N0109FC* | (略) 勝華社區房產轉讓 | 37.00 | 住宅/劃撥 | 51,800.00 | 51,800.00 | 10,000.00 | 無 | ||
2 | N0109FC* | (略) 勝南社區房產轉讓 | 285.93 | 住宅/劃撥 | 400,302.00 | 400,302.00 | 80,000.00 | 無 | ||
3 | N0109FC* | (略) 建民社區房產轉讓 | 57.59 | 住宅/劃撥 | 80,626.00 | 80,626.00 | 16,000.00 | 無 | ||
4 | N0109FC* | (略) 建安社區房產轉讓 | 106.50 | 住宅/劃撥 | 63,900.00 | 63,900.00 | 13,000.00 | 無 | ||
5 | N0109FC* | (略) 祥泰尚都(D2)22-1-501房產轉讓 | 52.47 | 住宅/出讓 | 89,199.00 | 89,199.00 | 18,000.00 | 無 | ||
6 | N0109FC* | (略) 祥泰尚都(D2)22-1-502房產轉讓 | 53.02 | 住宅/出讓 | 90,134.00 | 90,134.00 | 18,000.00 | 無 | ||
7 | N0109FC* | (略) 祥泰尚都(D2)22-1-503房產轉讓 | 54.09 | 住宅/出讓 | 91,953.00 | 91,953.00 | 18,000.00 | 無 | ||
8 | N0109FC* | (略) 祥泰尚都(D2)22-1-601房產轉讓 | 52.47 | 住宅/出讓 | 83,952.00 | 83,952.00 | 18,000.00 | 無 | ||
9 | N0109FC* | (略) 祥泰尚都(D2)22-1-602房產轉讓 | 53.02 | 住宅/出讓 | 84,832.00 | 84,832.00 | 18,000.00 | 無 | ||
10 | N0109FC* | (略) 祥泰尚都(D2)22-1-603房產轉讓 | 54.09 | 住宅/出讓 | 86,544.00 | 86,544.00 | 18,000.00 | 無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略) 基礎 (略) |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現委托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按本申請書的內容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產權轉讓信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 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 4.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請示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略) 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配套、環境、交通、亮點 | 以實地勘驗為準 |
特別 | 1、本次轉讓的標的未辦理權屬證書,對應的土地部分通過出讓方式取得,部分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參見本公告中項目清單)。 2、本次轉讓標的圖片等僅供參考,標的狀況以勘驗時實際情況為準。房屋面積最終以標的所在地房產部門核定為準,最終成交價不因面積誤差而改變。請各意向受讓方親自勘驗標的,了解標的實際情況。 3、標的轉讓完畢后,轉讓方協助受讓方辦理不動產證。 4、 意向受讓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受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受讓標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棄受讓標的。 5、標的展示時間:公告期內工作時間(需提前預約),標的勘驗聯系人:楊文強*。 6、如上內容均來自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評估報告等文件在內蒙古產權 (略) (以下簡稱“中心”)備查。請意向受讓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情況,標的狀況以實際情況為準,請各意向受讓方與當地房產、國土、規劃等相關部門溝通,了解法律、法規、政策并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轉讓方承諾本次轉讓標的權屬清晰,具備辦理權屬證書條件,中心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成交后雙方自行辦理權屬變更,如發生權屬糾紛或無法辦理權屬證書的情形,由轉讓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中心無關。 7、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 8、請各意向受讓方自行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內蒙古產權 (略) 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9、在通過e交易平臺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及任何e交易平臺中公開揭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內蒙古產權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10、特別提示:意向方報名請于公告期內到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網站自行注冊賬號報名,并通過注冊預留的銀行賬戶(預留銀行賬戶名稱須與會員注冊名稱一致,且銀行卡號須為該名稱對應卡號)匯入保證金。【不可用現金、信用卡、支付寶或微信等方式匯入】。各意向受讓方確定參與本項目報價(根據公告約定需要資格審核的,需要在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與項目報價),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前,在系統內通過錢包賬戶完成擬參與項目保證金支付。 |
交易 | 資金繳納方式 | 錢包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標的交割 | 見“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情況為準。意向受讓方須在對標的狀況及交易風險進行充分調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到中心指定銀行賬戶。各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資料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房產或土地披露面積與相關部門核定面積不符等為由拒絕履行相應受讓義務。否則視為違約,轉讓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保證金。 2、在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最終受讓方,最終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實物資產受讓(承租)申請書》原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營業執照等紙質報名資料(復印件的簽字或蓋章)遞交至中心,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轉受讓雙方須在通過交易程序確定最終受讓方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最終受讓方應當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賬戶。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交易服務費、《實物資產交易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具交易憑證;中心在收到轉讓方出具的《轉付價款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轉付交易價款。 4、轉讓方在收到全部交易價款后20個工作日內與受讓方辦理標的及相關權利交接手續。 5、本次標的轉讓方配合辦理房產權屬變更手續,辦理權屬變更涉及稅費和過戶費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交易雙方分別承擔。因轉讓方原因,從簽訂本合同且受讓方交納全部價款之日起超過*年未辦理完畢過戶手續的,受讓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6、本次轉讓房產交付前后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電、暖、物業費等各項稅費),交付后均由受讓方承擔。 7、本次轉讓房產如涉及土地出讓金由受讓方承擔。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9、轉讓相關其它條件以轉讓方、受讓方最終簽訂的交易合同為準,但公告中公示的內容作為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交易合同內容不得與公告內容相違背。 10、受讓方聲明:我方非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交易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
交易 | 競價規則 | 競租方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http://**)的 《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 《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租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租。 | |||
現場展示 | 詳見“特別告知”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公告期內 | |||
報名手續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保證金金額:詳見轉讓清單 2、保證內容: 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方,轉讓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中心扣除轉讓方與受雙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意向受讓方單方撤回受讓申請或均未報價的; (2)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 (3)未按公告約定時間將紙質報名資料遞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約定與轉讓方完成資產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讓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或偽造情形的; (6)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心交易規則中規定的其他情況。 3、處置方法: (1)最終受讓方按約定交納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 (2)無“保證內容”中任何行為的其他意向受讓方,其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由中心無息原渠道退還。 | ||||
競價安排 | 競價方式 | 動態報價/加價 | 增價幅度(元) | 200 | |
自由競價時間 | 詳見E交易競價大廳各標的對應時間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20 | ||
服務費 | 按中心標準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附件下載 |
聯系 | 標的咨詢 | 田經理* |
技術支持 | 李苗苗 *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工作時間 | |
單位地址 | 內蒙 (略) 賽罕區阿吉泰路3號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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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