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8日,我分局對石景山區五里坨土地一級開發項目1602-650地塊項目設計方案進行了7個 (略) 上及現場公示,公示期間,共收到公眾反饋意見5條。經研究,現將采信情況通告如下:
一、屬于我分局職責范圍的意見
1.關于項目所處地段東側山體原排洪溝設施未在本設計方案體現的意見
建設單位意見:我司依據掛牌文件確定的用地范圍及相關政策標準進行建筑方案設計,東側山體原排洪溝設施不在本項目設計范圍內,故設計方案中未體現相關內容。
我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2.關于本項目含大體量商業,未來車流、人流密集,對原有悠閑的交通及靜謐的生活環境影響較大的意見
建設單位意見:(1)本項目用地性質為F3其他類多功能用地,規劃業態為商業及辦公,建設方案符合掛牌文件要求。(2)該區域內缺乏相關商業配套設施,項目的商業業態引入將會補充完善區域內生活配套設施,提升居民的生活便利性。(3)本項目設置地下車庫用于停放機動車,并在地塊西側設置車庫出入口一處,在地塊南側設置車庫出口一處,形成合理的交通流線,使交通組織有序。
我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3.關于項目建設嚴重破壞自然環境的意見
建設單位意見:(1)本項目容積率1.2,建筑高度12米,綠地率30%。單體建筑以2-3層為主,并在場地內均勻分散布置,配合沿街界面及多個開放性空間節點,塑造大尺度商業街區。(2)本項目單體建筑使用淺色材質,同時考慮建筑立面風貌與周邊自然環境的融合,部分建筑單體設置屋頂綠化。在后續的景觀設計中將會進一步完善相關綠化措施,營造優美的環境氛圍。
我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4.關于項目將施工使 (略) 及工程臨建安排在居民家門口的意見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施工期 (略) 為位于其用地西側的規劃五 (略) ,工程臨建擬設置在項目北側,均遠離現狀住宅小區。項目完工后將對工程臨建進行拆除,最大限度減小對居民的影響。
我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信。
二、不屬于我分局職責范圍的意見
關于項目施工時大車頻出對交通帶來風險及施工噪音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的意見
建設單位意見:(1)在施工過程中,我司將強化對施工車輛的出入管理,保證周邊居民安全正常出行。(2)本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將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標準》(*)等國家及地方標準進行管理,對揚塵、噪音、震動、光污染等施工擾民內容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時我司會對噪聲、揚塵實施動態管控,并設置一臺揚塵噪聲監控設備,便于居民對項目揚塵噪聲進行監督。
我分局意見:上述問題不屬于我分局職責。
以上情況,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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