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谷城縣人民政府批準,谷城縣自然資 (略) 決定以 掛牌出讓 方式出讓 1(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方式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 | (2025)003號 | 宗地總面積: | *.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谷城經 (略) 鮑家灣、鍋 (略) 、石花鎮高家沖村 |
年限: | 50年 | 容積率: | 1≤ | 建筑密度(%): | 40≤ |
綠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3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類工業用地 | |||||
用途明細: | |||||
用途名稱 | 面積 | ||||
三類工業用地 | *.55 | ||||
投資強度: | *元/公頃 | 保證金: | *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BA0011 |
起始價: | *萬元 | 加價幅度: | *元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5年05月02日08時30分 | 掛牌結束時間: | 2025年05月15日 11時00分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 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滿足掛牌文件中約定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競買條件的不得參加競買) (略) 上交易系統參加報價競買。
(二)競買申請 (略) 上掛牌交易活動期間,須在“信用中國”網站無失信記錄,若存在失信記錄參加競買活動的,其競買申請為無效申請,競買申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5年05月02日 至 2025年05月14日 到 谷城縣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獲取 掛牌出讓 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5年05月02日 至 2025年05月14日 到 谷城縣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略) 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05月14日 16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25年05月14日 16時0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 在 谷城縣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2025)003號 號地塊:2025年05月02日 08時30分 至 2025年05月15日 11時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相關說明事項
1.有意向競買者,須登錄谷城縣公共 (略) “ (略) 上交易系統” (略) 公共 (略) “ (略) ”,提交競買申請,并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方可參與競買,競買前須認真閱讀《 (略) (略) 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讓規則》、《 (略) 國有建設用 (略) 上掛牌出讓競買須知》等掛牌出讓文件及其附件。網上提交競買申請后,即視為對掛牌出讓文件及其附件無異議。
2.有意向競買者須于2025年5月2日前,按要求申辦企業或個人CA證書, (略) 上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在谷城縣公共 (略) 的“ (略) 上交易系統” (略) 公共 (略) “土地交易系統”參與競買時,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合法。
3.網上提交競買申請后,須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有意向競買者必須在2025年5月14日16時前, (略) 上交易系統一次性將競買保證金匯 (略) 保證金賬戶。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將在2025年5月14日16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4.本次 (略) 上交易系統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在掛牌期限截止時(2025年5月15日11:00時整)前10分鐘內仍有競買人報價的,將對掛牌 (略) 上限時競價(節假日正常接受報價)。
(二)特殊情況說明
1.競買申請人須自行 (略) 上掛牌出讓的宗地,如對宗地現狀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競買申請之前向出讓人提出書面意見。競買申請一經確認提交,即視為競買申請人對該宗地現狀無異議。
2. 競得人須在簽訂合同之日 6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實測面積的多少不影響計算成交價款)。
3.該宗地開工、竣工時間必須按照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內建設,不得私自轉讓或變相轉讓,兩年后未使用作為閑置土地無償收回。
(三)其他要求
1.該宗地塊將嚴格落實“用地清單制”改革事項,出讓前形成“用地清單和宗地管理意見”,在土地出讓時,將“用地清單和宗地管理意見”隨土地出讓合同一并交付給土地受讓單位。用地清單涉及的相關部門在項目后續報建及驗收環節,如無必要不得再對清單內事項增加要求。
2.該宗地塊為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按照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3+X”模式,“3” 控制性指標為: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元/畝,畝均稅收≥*元/畝,容積率≥1.0;其“X”控制性指標 (略) 區域性統一評價的技術要求。
3.本次交易活動限制存在失信記錄的競買申請人 (略) 上掛牌出讓活動。競買申請人提交申請前應當自行通過“信用中國”網 (略) 查詢是否有失信記錄,并須做 (略) 上掛牌競買活動期間無失信記錄。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前,谷城縣自然資 (略) 、 (略) 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競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記錄并下載取證,競得人存在失信記錄的取消其競得資格,交易結果無效,競買申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4.成交后競得人必須在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下載《成交確認書》等相關競買資料 (略) 進行成交確認,并與谷城縣自然資 (略) 簽訂《成交確認書》;10個工作日內與谷城縣自然資 (略) 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競得人逾期或拒絕與谷城縣自然資 (略) 簽訂《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土地競得后,競得人須持《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略) 、配套建設等必須嚴格按照《谷城縣建設用地規劃條件》(谷城條件〔2025〕005號)執行;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并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環保、消防和防災等方面的相關要求。
6. (略) 掛成交價款不包含契稅和印花稅等稅費;出讓地塊內的埋藏物、管涵、 (略) 及建(構)筑物等設施,由競得人按規定與其權利人及相關主管部門自行協商解決并執行。
八、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谷城縣城 (略) 18號
聯 系 人:任先生 沈先生
聯系電話:0710-*
開戶單位:谷城縣自然資 (略)
谷城縣自然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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