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8月13日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 ||||||
公示時間 | 2024年8月13日起5個工作日 | |||||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示期間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
1 | 內 (略) 年產1500噸多效唑和1500噸三唑酮高效低毒農藥項目 | 阿拉善左旗 | 內 (略) | |||
項目概況 | 項目類別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公眾參與情況 | |||
該項目擬在現有產品基礎上,新建年產1500噸多效唑和1500噸三唑酮生產裝置。建設內容包括:依托現有五車間(氯代醚酮車間),新增一套1500t/a多效唑生產裝置,一套1500t/a三唑酮生產裝置,干燥和包裝依托現有烘干車間,其余公輔設施均依托現有工程。環保工程為廢氣治理、廢水治理、噪聲治理、固廢收集、地下水防滲、環境風險防范等工程。項目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占總投資的4.85%。 | 報告書 | 北京 (略) | 建設單位依法開展了公眾參與。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
1、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車間工藝廢氣:多效唑生產線工藝廢氣、三唑酮生產線工藝廢氣各自經收集、處理后,共同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1根35m高排氣筒排放;干燥廢氣、包裝廢氣各自經處理后,共同由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多效唑生產線產生的含氫廢氣經處理后,由1根17m高排氣筒排放。 罐區廢氣:罐區新增的儲罐廢氣依托罐區現有處理措施處理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上述各污染物中*醇、*苯需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15)中表6廢氣中有機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顆粒物、非*烷總烴、TVOC、氯化氫、氨、硫化氫需滿足《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20)表1大氣污染排放限值;臭氣濃度需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無組織廢氣:需按照《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無組織大氣污染物防治對策與措施,在生產過程中對泵、閥門、法蘭等易發生泄漏的設備與管線組件,制定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計劃,定期檢測、及時修復,防止或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在物料轉移及生產過程中,要加強密閉措施,減少廠區無組織排放。需確保廠界各項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996)、《農藥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20)、《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應濃度限值要求。 2、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真空泵排水、廢氣處理廢水等經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部分在滿足后,回用于循環水系統,其余部分在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及園區污水處理廠接納標準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3、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本次新增罐區儲罐、生產車間及收集管線等各類構筑物需按照分區防滲原則,對依托工程、新建工程分別采取有效防滲對策措施,并定期對管線進行巡查,堅決杜絕“跑、冒、滴、漏”等事故的發生。同時根據《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相關要求,完善地下水監控井和土壤跟蹤監測點位,根據有關監測制度定期開展監測。 4、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各類噪聲需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3類區標準要求。5、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廢棄包裝、蒸餾釜殘、壓濾固廢、除塵器粉塵、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污泥均屬于危險廢物,均需按照《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要求收集,分類、分區依托暫存于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2023)中的相關規定的廠區危廢暫存庫內,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運營過程中需加強對各類危險廢物轉移的相關管理要求,同時,應確保各類固體廢棄物的收集、暫存、轉運、處置過程的管理(有臺賬)要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6、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完善全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與園區環境應急聯動,應定期開展演練,提高事故狀態時的應急能力,降低環境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和程度。項目在環保設施的安裝、運行過程中應做好相關安全防范措施,環境保護管理過程中應同步落實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要求。 7、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監測計劃和環境管理要求。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農藥制造工業》(HJ858.1-2017)、《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1209-2021)相關要求,更新完善監測計劃,規范設置永久采樣口、 (略) 和排污口標志。 | ||||||
公示期間,公眾可以采取信函、傳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設項目審批的有關意見和建議,請注明“對某項目環評審批的意見或建議”,并留下聯系方式(姓名、地址、電話,或者郵箱等),以便我們及時答復反饋。 | ||||||
受理單位及電話 | 阿拉善盟生態環境局,0483-* | |||||
郵政編碼 | * | |||||
郵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態環境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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