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縣大墅鎮人民政府:
《全椒縣大墅鎮工業集中區總體發展規劃(2016-2030)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 (略) 令第559號,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2023年4月21日,我局會同有關部門代表和專家共計9人成立審查小組,對你單位組織編制的《報告書》進行了審查,形成《全椒縣大墅鎮工業集中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以下簡稱《審查意見》),現將《審查意見》印送給你單位。
一、 經采納的《報告書》結論及《審查意見》,可以作為規劃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依據,其環境協調性分析、環境現狀、污染源調查等資料可在規定時間內供 建設項目環評共享,規劃內項目環評相應內容可結合實際適當予以簡化。
二、 根據《條例》要求,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規劃實施后,你單位應當及時組織規劃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將評價結果報告規劃審批機關,并通報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
三、《報告書》經審查后,如果規劃實施范圍、適用期限、規模、結構和布局等方面進行重大調整或者修訂的,你單位應當重新或者補充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四、規劃實施過程中,應基于環境承載力合理控制開發利用強度和建設時序,協調好產業發展與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落實能耗“雙控”要求,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提升環境管理水平,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工業集中區屬于長江流域,應嚴格落實“三線一單”區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加快工業集中區污水處理的提標擴容工程,做好工業集中區建設生產、生活服務空間之間的隔離和管控,實現產業發展與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工業集中區嚴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有效預防和減輕規劃實施可能帶來的不利環境影響和潛在環境風險,維護生態系統穩定,切實防范環境風險,保障區域生態環境質量。
附件:《全椒縣大墅鎮工業集中區總體發展規劃(2016-2030)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
2023年7月7日
全椒縣大墅鎮工業集中區總體發展規劃
(2016-2030年)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
2023年4月21日, (略) 全椒縣生態環境分局在全椒組織召開《全椒縣大墅鎮工業集中區總體發展規劃(2016-2030年)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審查會,全椒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全椒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全椒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椒縣水利局、全椒縣大墅鎮人民政府(規劃實施單位)、中鋼集團馬鞍山 (略) (略) (規劃環評編制單位)等單位的代表和專家共16人參加會議,會議由5名專家及相關部門代表共9人組成審查小組(名單附后)。與會專家和代表踏勘了現場和周邊環境,聽取了規劃實施單位和規劃環評編制單位對規劃編制情況和報告書主要內容的匯報。審查小組經認真討論,形成審查意見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規劃內容概述
根據《關于同意設置大墅鎮工業集中區的通知》(墅發〔2017〕55號),大墅鎮人民政府于2017年批復成立大墅鎮工業集中區,集中區位于大墅鎮南部,沿省道S226(龍山大道)西側布置、西至西墅路,南至南墅路,北至G42高速,總面積為4.0143km2。
規劃時限:近期2016-2025年,遠期2026-2030年。
產業定位:電子信息、機械制造、新材料。
二、對《報告書》的總體審議意見
《報告書》在區域環境現狀調查的基礎上,開展了規劃協調性分析,識別了生態、環境、資源等制約因素,對規劃實施的資源和環境承載力進行了評估,分析了規劃實施對區域環境空氣、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土壤環境及生態環境等方面的影響,開展了環境風險評價、公眾參與等工作,提出了《規劃》的優化調整建議、環境保護對策與環境影響減緩措施,明確了環境管理、監測計劃與跟蹤評價等方面的要求,可用于指導集中區未來高質量發展。
審查認為,《報告書》基礎資料較為詳實,采用的技術路線與方法基本符合相關技術導則要求,對公眾意見的采納和說明較合理,提出的規劃實施建議和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基本可行,評價結論總體可信,可針對性指導規劃近期發展。《報告書》經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為《規劃》優化調整和環境管理的依據。
三、對規劃環境合理性、可行性的總體評價
總體上看,《規劃》基本 (略) 、全椒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規劃目標綱要等相關要求,規劃成果與“三區三線”成果、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基本協調。規劃確定的產業定位、近期發展規模和布局與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力基本適應。隨著區域開發建設,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存在一定壓力,《規劃》應遵循“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新發展理念,根據《報告書》和審查意見進行調整優化,強化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有效預防和減輕規劃實施可能帶來的不利環境影響和潛在環境風險,進一步提高規劃的環境合理性,指導集中區高質量發展。
四、對《規劃》的優化調整及實施建議
(一)加強《規劃》引領,堅持綠色協調發展
加強《規劃》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關要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協調銜接,對規劃不符合“三區三線”成果的應予以調整。統籌推進區域發展和生態保護,基于環境承載力合理控制開發利用強度和時序,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協調好產業發展與區域環境保護的關系。統籌集中區減污降碳協同共治、資源集約節約及循環化利用、能源智慧高效利用、環境風險防控等重大事項,引導集中區高質量發展。落實集中區近期發展規劃,結合區域生態環境承載力適時明確并啟動遠期發展規劃,確保產業發展與區域生態環境保護、人居環境質量保障相協調。
(二)嚴守環境質量底線,落實區域環境質量管控措施
集中區應堅持生態優先、高效集約發展,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防范環境風險為核心,明確集中區發展存在的制約因素。根 (略) 大氣、水、土壤、固廢污染防治相關要求,妥善解決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確保集中區建設項目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三)優化產業布局,加強生態空間保護
集中區應結合環境制約因素、產業定位要求等,進一步完善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布局應結合現狀企業分布提出明確的規劃布局優化調整建議,禁止引入電鍍項目。合理規劃不同功能區的環境保護空間,嚴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類開發建設活動,確保規劃實施不降低馬廠河、滁河等地表水體環境質量。結合集中區產業布局,做好集中區建設生產與周邊生態環境敏感區、居住區之間的有效防控,實現產業發展與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
(四)完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環境污染防控
根據主導產業、開發時序和開發強度,進一步優化區域供水、排水及中水回用等規劃。結合區域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和規劃開發強度,明確依托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和時序,保障受納水體的水質穩定達標。
(五)細化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推動高質量發展
根據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結合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現狀、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三區三線”成果等,嚴格落實《報告書》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控不符合規定的“兩高”項目準入;限制與規劃主導產業不相關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項目入區,嚴禁不符合長江經濟帶負面清單準入要求的項目入區。集中區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自動化水平,以及單位產品能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等均需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
(六)完善環境監測體系,加強生態環境風險防控
統籌考慮區域內污染物排放、水環境保護、環境風險防范、環境管理等要求,健全區域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和生態安全保障體系,加強集中區內重要環境風險源的管控,完善環境風險防范應急措施。做好集中區重大環境風險源的識別與管控,確保事故廢水與外環境有效隔離、及時處置。建立健全水、氣、土等各環境要素的環境監控體系。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開展規劃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結合規劃環評和跟蹤評價成果,同步更新“區域評估+環境標準”成果。
審查小組成員名單
一、審查組專家
周加桂 原安徽 (略) 高工
尚廣萍 (略) 環境監測中心站 高工
汪巧玲 (略) 斯康 (略) 高工
徐小雨 安徽環 (略) (略) 高工
刁 杰 南京大學環境規 (略) (略) 高工
二、相關管理部門
王耀輝 縣發展改革委 科員
柳 俊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工作人員
朱正東 縣水利局 科員
范圣峰 縣住建局 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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