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LYZC# | 監測編號 | ||
標的名稱 | 臨沂交通運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沂水汽車站所屬沂水汽車站東南側部分房屋及院落出租 | 轉讓底價 | #元/年 | |
掛牌日期 | 2025-01-03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01-16 | |
標的所在地 | (略) 沂水縣許家湖 (略) (略) (略) 西 (略) 南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評估結果(萬元) | 3 | 評估基準日 | 2024-12-23 | |
評估機構 | 臨沂萬興德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 評估備案(核準)單位 | 臨沂交通 (略) |
房屋租賃具體信息
房屋坐落 | 設計用途 | |||
建筑面積 | ㎡ | 擬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期租金。 | ||
詳細信息 |
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一、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5-01-03 | |||
掛牌公告日期 | 10個工作日 | |||
是否自動延期 | 否 |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價款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資產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賬戶,后續租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否(不放棄) | |||
重大事項及披露內容 | 1.本項目資產整體出租,不予拆分。 2.本項目掛牌底價為首年租賃價格,租賃期為3年,租賃期內價格不變。 3.標的坐落于沂水汽車站東南側,出租標的包括:磚混結構平房6間,出租面積約123.18m2(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 (略) ,出租面積約2063.51m2(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本次出租面積共計約2186.69㎡(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 (略) 落不動產權證號為:魯(2023)沂水縣不動產權第#號;權利類型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構筑物)所有權;權利性質為劃撥/自建房;用途為公用設施用地/公用設施;證載面積為獨用宗地面積#m2/房屋建筑面積#.38m2;權利人為臨沂交通 (略) 。 本次掛牌出租行為由臨沂交通 (略) 沂水汽車站負責,項目成交后承租方須與臨沂交通 (略) 沂水汽車站簽訂《資產租賃合同》。 4.標的資 (略) 于使用狀態,合同到期日為2025年1月31日,實際情況以移交時的現狀為準,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質量保證責任。本次租賃項目成交后,承租方自行解決租賃房屋的騰空。 5.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行使優先承租權的承租人須在掛牌期間向中心遞交承租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若形成競價,全程參與該項目競價活動,并按《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優先購買權行使操作規則》中的即時行權方式行使優先承租權,上述程序作為意向承租方參與該項目行使優先承租權同等條件的程序條件,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滿足同等條件。 6.意向承租方應在掛牌期限內參加現場踏勘,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7.其他重大事項詳見臨沂萬興德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臨萬國資評字(2024)第144號《租賃價值咨詢報告書》。 8.標的查看聯系人:孫經理,聯系電話:0539-#、#。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資產租賃合同》,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首期交易價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賬戶,并向出租方交納房屋租賃押金0.#元。房屋租賃押金不計利息。租期內,如承租方存在違約行為,經出租方或上級有關部門警告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租賃押金并無條件收回標的房產且不承擔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債務及法律責任。租賃期滿后,出租方對標的房屋所有內部設施等進行驗收,驗收通過且承租方沒有違約行為的,無息全額退還房屋租賃押金。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10個工作日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則視為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的房屋租賃押金并解除租賃使用合同,不負責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債務及法律責任。首期租金自《資產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賬戶;后期租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3.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標的房屋不得用于經營洗浴、醫院等產生濃煙、噪音、煙塵異味污染,以及加工、制造、存放或銷售化工產品、危險品等具有安全隱患的項目。同時負責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日常管理、維護、安全生產并承擔所發生的相關費用,遵守出租方相關管理制度。 4.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造。裝修時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需符合相關政策規定,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以承租方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證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請簽發,一切違法、違規經營導致的行政責任及所有的經濟糾紛、傷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擔。如承租方經營方式、范圍違法或未辦理經營許可證、有造假等違法行為,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房屋并終止合同,對出租方造成損失的可追償損失。 6.意向承租方須承諾,如分租或轉租需書面提出申請,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7.意向承租方須承諾,自行承擔若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國家政策調整、政府建設規劃)致使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后果和風險,雙方應當按照實際租用天數結算各項費用,互不承擔各項損失。 8.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調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標的資產的權屬狀況、屬性(用途)、現實狀態、質量、價值等所有影響我方做出承租標的資產決定的信息,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出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項目公告和相關文件資料所披露的內容及相關交易約定,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自愿承擔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標的為由提出退還、質疑、反悔或尋求補償等,否則將視為違約。 | |||
二、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
競價開始時間 | 2025-01-03 00:00 | |||
連續報價開始時間 | 2025-01-17 09:00 | |||
連續報價周期(秒) | 90 | |||
加價幅度 | 0.#元 | |||
三、承租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是否允許聯合承租 | 否 | |||
四、保證金交納規則 | ||||
收取方案 | 保證金金額0.#元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2025-01-16 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保證金 (略) 置方式 | 一、保證事項:承租方應按約定與出租方簽署《資產租賃合同》、履行相關交易程序、辦理相關交易手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 二、處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在扣除交易雙方應向中心交納的交易服務費用后,出租方有權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納的剩余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出租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一)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放棄承租的,或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署《資產租賃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支付首期交易價款、租賃押金及交易服務費的; (三)采取作弊、欺詐、強迫等有違公平的手續參與競價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稱 | 臨沂交通 (略) 沂水汽車站 | |||
注冊地址 | (略) 沂水縣許家湖 (略) (略) (略) 西 (略) 南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企業(公司)/國有全資企業 | 企業類型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徐艷峰 | 注冊資本 | 0.#元 | |
內部決策情況 | 董事會決議 | 批準單位名稱 | 臨沂交通 (略) 沂水汽車站 |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略) 、汽車站、 (略) 董事會會議紀要 |
聯系方式
交易機構聯系人 | 劉經理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 | |
交易機構辦公電話 | (0539)# |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 ||
看貨聯系人 | 看貨聯系電話 |
補充信息披露
暫無補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報名材料 | 查看附件材料 |
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 | 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