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 (略)
通 知 書
(2024)豫 0328 破 4—3 號
:
本 (略) (略) (2024)豫 03 破申 145 號之
一移送裁定受理 (略) 破產清算一案,并于2025
年 1 月 13 日指定河南經源律師事務所為 (略)
管理人。你單位應在 2025 年 2 月 27 日前,向洛寧云鶴食品有限
公司管理人(聯系人:李捷,地址: (略) (略) (略) 與九都
西路交叉口西元國際 18 號樓 802;電話:(略))申報債
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并
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可以在破產
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你單位
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由你單位
承擔。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本院定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 15 時 00 (略) 第三審判庭,
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你方申報債權后有權參加。參加債權人
會議時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債權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參加會議的,還需提交授
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
需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執業證復印件)。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