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辦:
2024年, (略) 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生態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積極履職盡責,為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現將2024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生態環境保護履職情況
1.強化普法宣傳,營造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氛圍。 (略) 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將其作為“八五”普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年度普法工作要點。通過開展“法律七進”活動, (略) 、鄉村、學校、企業、機關和單位,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同時,結合“6·5世界環境日”、“9·16”國際保護臭氧層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發放宣傳資料1000余份,受教育群眾達3000余人次,進一步擴大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社會知曉度,有效提升社會公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2.加強糾紛調解,維護生態環境領域和諧穩定。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協調聯動。發揮鎮街、村居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常態化開展生態環境領域糾紛常態化排查和化解。完善林權 (略) 統計報告制度,暢通報送渠道,重大涉集體林地承包經營糾紛,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共 (略) 置,確保矛盾糾紛不擴大升級。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構建多元聯動糾紛解決機制,及時有效化解自然資源領域社會矛盾糾紛,提供高質量法律服務。
2024年至今,暫無自然資源領域矛盾糾紛。
3.優化法律服務,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專項法律服務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規定,對因生態環境損害導致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民依據“當日受理、當日指派”工作機制提供法律援助,全力做到應援盡援。
4.嚴格合法性審查,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落地落實。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職責,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政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合同協議等進行合法性審查。2024年, (略) 未收到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內容的規范性文件。
二、存在的問題
工作雖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我們在機制建設、工作創新等方面還存在短板弱項。一是普法力量有待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服務專業性強,對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專業素養要求較高,基層普法宣傳所遴選的“法律明白人”大部分 (略) 村“兩委”干部、調解員中指定的培養對象,自愿參加的人員少,群眾參與積極性不高,培養骨干方面存在一定難度。二是創新力度有待加強。常規性普法手段運用較多,缺乏對創新性普法、針對性普法的研究,普法宣傳陣地作用發揮不好,互動性和參與性不強,典型示范引領作用亟待提升。三是法治意識有待加強。學法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夠高,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仍需培養,特別是針對生態環境保護等專業性較強領域的依法行政、規范執法還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進一步加強基層普法隊#建設。持續加大對普法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力度,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和專業技能。加強對“法律明白人”的選拔和培養,鼓勵和支持“法律明白人”參與與生態環境相關的法律服務活動,拓寬其服務領域和影響力。
2.進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和載體,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著力強化精準普法實踐,結合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增強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執法監督。進一步有效規范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行為,推動生態環境執法水平持續提升。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