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略)/2025-(略) | 主題分類 | 公示公告 | 發布機構 | 玉山縣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 | 2025-02-17 | 公開形式 | 網站 | 關 鍵 詞 | 公示公告 |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等規定,經玉山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征巖瑞鎮 (略) ,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具體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一)所在圖幅:涉及H50H(略)等圖幅(按1:5000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
(二)涉及冰溪街道巖瑞鎮 (略) 麻蓬組詳見征地紅線圖(附件1)。
(三)土地面積:約1.4424畝(最終面積以批準面積為準)。
二、征收用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優撫安置、英烈保護等公共事業需要用地的,用于玉 (略) 巖瑞派出所停車場建設項目建設。
????三、土地現狀調查工作安排
擬在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7日,玉山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地上青苗、樹木、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進行現場調查,集體經濟組織應組織相關權利人配合調查,調查結果由參與各方簽字確認。同時對擬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等參保情況開展調查。
不能參加土地現狀調查的,應當書面委托他人參加。不能參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場參加調查又不簽字確認的,由縣人民政府申請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為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四、有關要求
(一)擬征地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或者相關權利人應當根據調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等工作。
(二)自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種樹、種草或者種植其他作物等;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五、公告期限
預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3日。(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預公告 (略) (略) 予以公告,網址:http://**:8002
特此公告。
附件:?擬征收土地紅線圖
聯系單位:玉山縣 (略)
聯系地點:玉山縣 (略) 八樓805室征地股
聯系人員:汪騎兵
聯系電話:0793—(略)
玉山縣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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