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莒自然告字〔2022〕33號 經莒縣人民政府批準,莒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拍賣出讓以下2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二、競買人范圍及有關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但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關的企業)不得申請參加競買。 2.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競買必須提供聯合競買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受讓人。 三、起始價、競買保證金、加價幅度及付款方式 (單位:萬元,人民幣)
四、交易方式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在互聯網上交易,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rzwz)。凡辦理中國金融認證中心數字證書、符合競買資格、按要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申請人,均可參加網上拍賣交易活動,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交易要求 本次網上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宗地出讓文件。申請人可登*交易平臺查詢下載。申請人須詳細查閱了解本次網上拍賣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宗地現狀、規劃指標要求和網上拍賣出讓的相關信息后,按出讓文件規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 六、拍賣出讓文件的索取及報名 申請人可于**日至**日,登錄網上交易平臺向交易平臺提交競買申請并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的實際付款人需與申請人一致)。申請報名時無需提交證明材料,待土地成交后,帶齊所需資料到莒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理相關手續,具體清單詳見《莒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須知》。 繳納競買保證金按網上交易平臺提示操作,截止時間(到賬時間)為**日18:00時。 報名資格確認截止時間為**日18:00時。 七、網上拍賣出讓時間 C**號地塊:**日09:00時; C**號地塊:**日09:30時。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申請人可自行實地踏勘出讓地塊。 2.拍賣地塊為現狀土地,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負責,費用自理。 3.C**號土地可兼容商業用地,兼容商業用地比例不超過30%,按計容建筑面積核算。出讓宗地符合《 (略) 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修訂)》(日自然資字〔2020〕244號)規定的可兼容用地控制要求并且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依據經許可的建設內容直接申請變更登記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4.C**號土地可兼容商業用地,兼容商業用地比例不超過30%,按計容建筑面積核算。出讓宗地符合《 (略) 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修訂)》(日自然資字〔2020〕244號)規定的可兼容用地控制要求并且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依據經許可的建設內容直接申請變更登記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5.相鄰地塊由同一建設單位取得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時,在共同規劃、同步建設的前提下,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相關經濟技術指標可按合并后的建設用地面積統一計算。相鄰小區由同一建設單位取得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時,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統一布局、綜合管理。 6. (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略) 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房地產開發項目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建設條件的通知》(魯建發〔2022〕4號)要求,地塊建設條件參照莒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具的《 (略) 房地產開發項目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建設條件意見書》執行。 7.競得人于網上拍賣出讓結束后3日內到莒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502房間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成交確認書》(地址:莒縣城區銀杏大道197號)。 8.本次網上拍賣出讓公告中有關規劃指標要求,以宗地出讓文件中規定的指標為準。其他公開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在互聯網絡及有關媒體刊登變更公告,屆時各競買人以變更公告為準。 9.申請人對出讓文件有疑問的,可在拍賣活動開始前向出讓人咨詢。 出讓人:莒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址:莒縣城區銀杏大道197號 咨詢電話:0633-* 10.CA數字證書辦理 (1)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站網上辦理數字證書(電子印章)ca鎖(http://**)。完成賬號注冊后,登錄系統上傳辦理材料(圖片JPG,JPEG,須使用高拍儀或掃描儀掃描,不能用手機拍)咨詢電話0633-*。 (2)辦理材料核驗。工作人員對電子版材料進行核驗,審核不通過的以短信形式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資料修正辦法。 (3)制作CA證書。工作人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辦理材料完成CA證書制作,并通過快遞方式把CA證書寄給申請人。因快遞時效的不確定性,請企業預留出足夠的時間辦理CA鎖。 (4)CA證書的延期與變更。企業名稱、法人姓名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發生變更的,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修改企業信息并提交審核,再現場辦理或網上辦理CA證書補辦、更新(延期)、變更業務。CA證書更新、補辦及變更前,企業務必要確認是否有已投標但未開標的項目。如有,企業須重新制作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并重新上傳至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否則在項目開標時將無法解密。 (5)掃描辦理材料。企業準備完成紙質辦理材料后,掃描成電子版。電子版辦理材料發送到郵箱:*@*63.com。郵件名稱請寫企業全稱及辦理的業務,郵件正文體現以下內容:CA鎖郵寄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和手機號碼。 (6)電子版辦理材料核驗。工作人員對電子版辦理材料進行核驗,審核后通過電子郵件回復申請人。 (7)制作CA證書。工作人員完成CA證書延期或變更后,通過快遞方式把CA證書寄給申請人。 11.競買 (略) 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園地>下載土地交易操作手冊(http://**)。國土交易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633-*,技術支持QQ號:*。現場辦理電話:0633-*;技術支持電話:0531-*;技術支持QQ號:*65247。 附件:1.C**號地塊用地規劃設計條件; 2.C**號地塊用地規劃設計條件。 莒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日 附件1:C**號地塊用地規劃設計條件 C** 地塊 用地規劃設計條件 一、用地情況 (一)用地位置:北壇路以北,山東路以東(用地范圍詳見用地紅線圖)。 (二)用地面積: 地塊用地面積:12959 M2。 其中:凈用地面積:10936 M2 綠地面積:2023 M2 二、用地性質 地塊建設用地性質:二類居住用地 三、建設用地使用強度 (一)容積率:1.0<容積率≤1.85(代征綠地不參與各項指標計算)。 (二)建筑密度:≤28%。 (三)建筑高度:/ (四)其他要求:可兼容商業用地,兼容商業用地比例不超過30%,按計容建筑面積核算。 四、綠地配置 (一)綠地率:≥30% 。 (二)集中綠地人均不少于0.5 M2,寬度不少于8M。 (三)其他要求:面寬不小于20米,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集中綠地覆土厚度不得小于2米。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范圍之外的綠地面積不應少于1/3,其中應設置老年人、兒童活動場地。 五、建筑規劃設計條件 (一)建筑退讓距離: 退讓道路紅線距離:住宅建筑后退山東路道路中心線不小于51米;商業建筑最凸出部位后退山東路道路中心線不小于55米;商業建筑應預留不小于10米的營業場地。 退讓用地邊界距離:北側后退用地界線不小于大寒日3小時日照等照時線減13米且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物北側后退用地界線不小于8米、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物不小于23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物東側后退用地界線不小于4米,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物東側后退用地界線不小于11米;南側后退用地界線不小于13米。各方向地界退距需滿足日照、采光、通風以及防火等相關要求。地下建筑物后退用地界線的距離應大于地下建筑深度的0.7倍,且不小于5米。不能滿足退界距離要求的,在滿足建筑間距、日照、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征得相鄰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所有者書面同意后,建筑退界距離可適當減小。相鄰地塊共同規劃、同步建設時,建筑退讓相鄰地界的距離不作要求,只需滿足建筑間距要求。 (二)日照標準要求:遮陰范圍內住宅建筑南側臥室、起居室(廳)滿足大寒日日照時間不小3小時;日照分析同時考慮外墻保溫、抹灰厚度。 (三)建筑間距:應符合日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及最小間距的規定,各類建筑與生活居住類建筑的建筑間距,除滿足建筑間距規定外,還應當通過日照分析計算綜合確定。 (四)建筑空間布局:日照分析東、西兩側為規劃建設用地時,應通過對擬建建筑做東西鏡像進行模擬。 (五)建筑色彩:與周邊建筑風貌、色彩相協調。 (六)建筑亮化: (略) 道 (略) 重點空間區域應同時進行夜景亮化設計。 (七)建筑節能:綜合考慮建筑節能方案,符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 (略) 綠色建筑促進辦法》及莒住建發﹝2019﹞12號《莒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貫徹落實< (略) 綠色建筑促進辦法>的通知》要求 。 (八)地下空間利用:可用作停車、儲藏、設備用房、人防等功能 。 (九)裝配式建筑:符合日政辦﹝2020﹞68號《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建筑產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 (十)其他要求:電梯應配套安裝電動車電梯阻車系統,禁止電瓶車進入電梯。 六、道路交通規劃要求 (一)出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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