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2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對以下建設項目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691-*
傳真:0691-*
通信地址: (略) 景洪工業園區嘎棟片區榕林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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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擬審查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勐罕明勇木炭廠建設項目 | (略) 西雙版納傣族 (略) 勐罕鎮八鄉辦事處曼腦村 | 勐罕明勇木炭廠 | 西雙版納 (略) | 項目在原址上進行建設,占地面積5827m2,建筑面積3333m2;烘干滾筒和制棒機沿用原有設備,主要新建內容有:廠房、倉庫、辦公室、22個炭化室,新增相關配套環保措施一套沖擊式水浴除塵系統和一套堿式噴淋塔設施,建設完成后最終生產規模為年產2500噸木炭。 | 施工期主要影響和對策措施: (1)廢氣:灑水降塵、道路硬化、圍擋、施工材料覆蓋、施工車輛進行沖洗。 (2)廢水:施工廢水沉淀后灑水降塵;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糞池處理后用于林地灌溉。 (3)噪聲:加強施工管理、使用低噪音設備、圍擋。 (4)固廢: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定期清運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點處置。 運營期主要影響和對策措施: (1)廢氣:根據對運營期大氣環境影響分析預測,項目有組織和無組織廢氣正常排放情況下均能滿足各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但非正常排放情況下,項目有組織排放污染物PM10遠大于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 烘干廢氣經沖擊式水浴除塵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制棒廢氣和炭化廢氣采用二次燃燒+堿式脫硫噴淋塔處理后通過25m高排氣筒排放;無組織粉塵采用篷布覆蓋、廠房隔擋降塵。 (2)廢水:運營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油水分離器、化糞池處理后沉渣交于當地村民用于堆肥,污水處理后回用于廠區綠化,不外排。經分析,項目生活污水處理措施是可行的,通過污水處理措施處理后的廢水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3)噪聲:項目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噪聲對環境和敏感點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項目廠界能滿足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要求。項目周邊200m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通過加強管理,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圍擋和距離衰減減小噪聲對環境的影響。 (4)固廢:不合格機制炭全部回用于炭化室作為引燃原料;燃燒灰渣:灰渣經袋裝收集后提供給附近村民用作農肥;除塵水池沉渣:產生的沉渣定期清掏,除塵灰渣主要為收集的粉塵,不含有毒有害物質,收集后可提供給附近農民作農肥;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運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點處置;廢礦物油專用收集桶收集后在危廢暫存間暫存,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5)土壤及地下水:項目建設運營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是可控的,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從環保上來說是可接受的。根據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識別,本項目在運營期事故狀態下,廢氣沉降影響、危險廢物暫存間廢礦物油泄漏、化糞池生活污水泄漏垂直入滲影響。項目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較好,在采取源頭預防、過程控制、跟蹤監測等措施后,從土壤環境影響的角度,項目建設可行。(6)生態:項目在原廠址范圍內進行建設,不新增占地,用地性質主要為城鎮用地,不涉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世界自然遺產、重要生境、自然公園、生態紅線。根據類別分析,結合本項目周邊土地現狀,項目在建設運行中,對項目周邊生態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土地利用性質,不會對野生動植物造成較大影響。公眾參與情況:建設單位進行了兩次報紙公示,第一次報紙公示名稱為環球日報,公示日期為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9日。第二次報紙公示為西雙版納報,公示時間為2022年4月21日和2022年4月22日,同時在當地相應網站(西雙版納報)進行網絡公示?,F場公示時間為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示期間無人反對項目建設。 |
2 | 西雙 (略) 現代化橡膠生產加工倉儲物流基地建設項目 | 西雙版納傣族 (略) 勐罕鎮曼法村委會 | 西雙 (略) | 西雙版 (略) | 總投資36000萬元,項目總占地250畝(其中生產區占地98.7畝、倉儲物流中心占地41.6畝、污水處理設施占地30.5畝、辦公生活區占地56畝、其他生產配套設施占地23.2畝),年產15萬t天然橡膠,包括2條凝標膠生產線,總規模4萬t/a(4萬t的凝標膠為特種生膠生產原料,不計入總產量)、全乳膠生產線2條,總規模2萬t/a、濃縮膠乳生產線1條,總規模2萬t/a、特種生膠生產線6條,總規模11萬t/a。 | 1、地表水 項目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廢水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05)相應標準后,部分回用于凝標膠及全乳膠生產、場地灑水降塵及區內綠化澆灌,剩余部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一級標準后通過企業修建的排污管道(約1.5km)排至納木塞河,最終匯入瀾滄江。項目運營期間排放廢水對納污水體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2、地下水 本項目廢水經污水處理站中的廢水處理池做防滲處理,廢水不外溢、發生滲漏的幾率較小。因此,項目運行過程中對區域地下水影響較小,對評價范圍內居民飲用水影響不大。 3、環境空氣 濃縮乳膠生產線中所產生的氨氣經除氨塔處理后可得到有效控制,有組織氨氣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導熱油鍋爐廢氣經SCR脫硝技術+旋風除塵+布袋除塵器+脫硫塔處理后各污染物均可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二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 烘干廢氣經除臭工藝處理后,各污染物均可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排放標準。干攪廢氣經除臭工藝處理后,各污染物均可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排放標準。項目所產廢氣經處理設施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固廢 (1)過濾殘渣 項目濃縮乳膠、全乳膠生產過程中產生生膠渣、雜質等,雜質同生活垃圾清運至附近村寨(曼法村)垃圾收集點,委托處理。膠渣回用于生產。 (2)廢包裝材料 包裝桶由原料提供廠家回收再利用,廢塑料進去當地廢品回收站。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經收集后統一清運至附近村寨(曼法村)垃圾收集點,委托處理。 (4)污水處理池污泥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委托周邊農戶清運作農田施肥。 (5)導熱油鍋爐爐渣 外售作為建材利用。 (6)布袋除塵器粉煤灰 外售作為建材利用。 (7)脫硫塔脫硫石膏 外售作為建材利用。 (8)廢機油 項目區內有各類車輛和機械設備,涉及到各類危險廢物產生:在車輛、機械等維修過程中會產生廢發動機油。所產生的廢機油委 (略) 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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