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文件 返 回 | |||||
比選文件名稱: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寧分公司海寧市丁橋皇崗太平寺無線wifi覆蓋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 創(chuàng)建時間日期: | 2022-10-14 23:08:00 | ||
比選文件發(fā)售起始時間: | 2022-10-17 09:00:00 | 比選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 | 2022-10-19 17:00:00 | ||
比選文件內(nèi)容說明: | |||||
終止: | 否 | ||||
比選文件標包: | (略) 海寧 (略) *橋皇崗太平寺無線wifi覆蓋服務項目 |
標包名稱: | (略) 海寧 (略) *橋皇崗太平寺無線wifi覆蓋服務項目 |
標包內(nèi)容說明: |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 (略) 海寧 (略) *橋皇崗太平寺無線wifi覆蓋服務項目(項目編號:hndx-2022-*),比選人為 (略) 海寧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 項目概況:本項目為 (略) 海寧 (略) *橋皇崗太平寺無線wifi覆蓋服務項目,采購類型為服務采購。 本項目需配合*橋皇崗太平寺全千兆室外AP服務6套,室內(nèi)AP服務8套,千兆8+2口POE交換機服務2套,千兆5口POE交換機服務1套,全千兆企業(yè)級AC控制器服務1套,及相應的配套服務,千兆單模雙纖光收發(fā)2對。 本項目將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的應用依據(jù)“IP微波” 及相關規(guī)則確定。無涉及的評估產(chǎn)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chǎn)品品類的處理結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果。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 (略) (CTSC)(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統(tǒng)公告”模塊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 本采購項目估算為:*元(含稅),支出類型為成本性預算。 1.3 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nèi)完成系統(tǒng)建設并通過驗收,驗收后提供1年的保修期。 1.4 地點:浙江嘉興海寧 1.5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確定一家中選人。 1.6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參選報價限價為*.53元人民幣(不含稅),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2.1.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2.1.3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2.1.4本次比選不接受代理商參選。 2.1.5參選人應承諾中選后向比選人開具符合比選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6參選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參選截止時間,需具備至少1個微波類項目案例。(至少提供a、b兩種方式中的一種。a: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至少包括首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b:提供框架關鍵頁復印件,同時提供相應的訂單(或委托書)或結算審計單或合同結算書或發(fā)票復印件,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時間以訂單或發(fā)票時間為準)。單項合同以合同總價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委托書)或結算審計單或合同結算書或發(fā)票的累計金額為準。如合同中無法體現(xiàn)項目為無線wifi覆蓋服務類項目的,必須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業(yè)主證明等)進行佐證,否則不予認可。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zhì)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7年08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 (略) ”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7年08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 (略) ”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 (略) 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為準),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9日(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 比選文件獲取地址: (略) (略) 159號2樓。 4.3 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委托經(jīng)辦人通過提交下述文件向比選人了解有關信息,并購買比選文件。 (1)單位介紹信〔或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 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 4.4 比選文件售價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 2022年10月20日09時30分。 5.2 紙質(zhì)參選文件遞交地點: (略) (略) 159號2樓 5.3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不適用 5.4 本項目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進行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5 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不予接收參選文件: 5.5.1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5.5.2 未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選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比選文件的。 6. 樣品的遞交 無 7. 參選人注冊 參選人需在購買比選文件后5日內(nèi),通過中國電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應商注冊。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 (略) (CTSC)(http://**-portal/ctscPortal)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zhuǎn)載無效。 9. 聯(lián)系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名稱: (略) 海寧分公司 比選人地址: (略) (略) 159號2樓 郵編:* 聯(lián)系人: 凌國琴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郵件:*@*89.cn 比選人:: (略) 海寧分公司(蓋章) 2022 年 10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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