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至4月28日期間, (略) (略) 西紅門鎮#-6035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項目設計方 (略) 上公示,公示期間共收到34條反饋意見(其中8條重復發布),經整理歸類為10類, (略) 組織建設單位對反饋意見進行梳理研究,現將有關采信情況通告如下:
一、 (略) 職責范圍內的意見
1.公眾反饋意見:反對增加開放式陽臺,理由如下:①影響室內采光;②家中有老人、小孩及寵物的存在安全風險;③北京多風沙,冬季寒冷夏季炎熱,開放式陽臺不夠節能;④如樓上居民有高空拋物行為將存在安全隱患;交房后如有業主自行封閉陽臺 (略) 美觀及整潔。
建設單位意見:為增強居民獲得感,營造多樣化生活空間,滿足居民休憩、晾曬等需求,設置開敞陽臺。增加陽臺后,日照計算基準面為陽臺外側,我單位已聘請相關資質設計單位對方案進行日照計算分析,測算結果符合國家有關日照標準。開敞陽臺充分考慮安全措施,設置玻璃欄板圍護結構,凈高度不低于1.2m,滿足相關規范要求;在符合面積限制、遮陽通風設計及材料標準的前提下,開敞陽臺 (略) 節能要求。對于開敞陽臺后續封閉與否及高空拋物等問題,我單位承諾房屋交付時不封閉開敞陽臺, (略) 配合屬地執法部門進行日常管理,通過巡邏、加強監控等手段,避免陽臺封閉,預防安全隱患。
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納。
2.公眾反饋意見:建筑退線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與北側規劃建設用地(居住用地)權益退線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符合《 (略) 建設工程規劃設計通則(試用稿)》(2003年)退線要求。
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納。
3.公眾反饋意見:相關樓棟的消防間距及衛生視距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方案設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等相關規范要求及《 (略) 建設工程規劃設計通則(試用稿)》(2003年)中關于衛生視距要求。
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納。
4.公眾反饋意見:開敞陽臺計算面積情況及后續是否封閉。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設置錯層開敞陽臺,陽臺上蓋高度大于等于兩個自然層高且不封閉,不計入容積率;我單位承諾房屋交付時不封閉開敞陽臺, (略) 配合屬地執法部門進行日常管理,通過巡邏、加強監控等手段,避免陽臺封閉。
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納。
5.公眾反饋意見:S2#配套樓西北角有3輛機動車位,不滿足機動車位距離建筑6米的消防要求,不符合規范,存在消防隱患。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S2#配套樓西北角3個機動車位,是根據供電部門要求設置,僅用于設備維修時車輛臨時停放,符合相關規范要求。
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納。
6.公眾反饋意見:鄰里共享空間 (略) 內部綠地中央, (略) ,位置不合理的情況。
建設單位意見:1#鄰里共享空間通過景 (略) 串聯東側大門、綠地等公共空間,位置已綜合 (略) 總 (略) ,居民會客交流、臨時休憩等需求。
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納。
7.公眾反饋意見:出租汽車站位于用地西北角,不合理不便利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已考慮公眾意見,將出租汽車站向東平移,臨近北側出入口設置,方便居民進出。
分局意見:雙方意見屬實,予以采納。
8.公眾反饋意見:規劃變更是提升項目居住品質,打造人民滿意的“好房子”,應該說明變更的依據。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積極響應、落實《 (略) 平原 (略) “好房子”規劃管理相關技術要點(試行)》,為增強居民獲得感,營造多樣化生活空間,滿足居民休憩、晾曬等需求,設置了錯層陽臺;為 (略) 生活宜居度、便利度,補充會客交流、休閑游憩等公共服務功能,增配了鄰里共享公共空間,均為對原方案的優化提升。
分局意見:建設單位意見屬實,予以采納。
二、不涉及本次方案公示的意見
1.公眾反饋意見:項目位于京開高速以東100米左右,隔音是重點應當考慮的問題。
建設單位意見:本項目西紅線距離京開高速東紅線約130米,項目設計方案及施工過程中充分落實掛牌文件中《 (略) 西紅門鎮#-6035地塊防噪聲距離和措施說明》中防噪聲措施,通過采用系統隔聲窗以及 (略) 內部及周邊綠地建設等措施,降低噪聲影響,滿足相關規范要求。
2.公眾反饋意見:建議對于橡樹灣一二三期及御景星城同步更改規劃設計, (略) 調整為陽臺。
建設單位意見:公眾意見與本次設計方案公示無關。
以上情況,特此通告。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 (略)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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