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爾縣2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掛牌出讓公告 噶自然地掛字〔2025〕003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 (略) 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f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試行)和<協(xié)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guī)范>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06〕114號)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經(jīng)噶爾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2宗國有建設用地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特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
二、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報名。 申請人可以獨立競買,也可以聯(lián)合競買。 三、出讓方式 擬采取線上掛牌方式進行公開出讓,線上掛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在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掛牌起始日,出讓人將掛牌宗地的面積、界址、空間范圍、現(xiàn)狀、用途、使用年期、規(guī)劃指標要求、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起始價、增價規(guī)則及增價幅度等,在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 2、符合條件并通過審核的競買人在西 (略) 網(wǎng)站上線上競價大廳填寫報價; 3、競價大廳系統(tǒng)確認該報價后,更新顯示掛牌價格; 4、西 (略) 線上競價大廳,在規(guī)定的掛牌截止時間生成最高出價的競買人信息; 5、掛牌期限屆滿,線上競價大廳確認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其他競買人如需繼續(xù)競價的,應在掛牌期限屆滿前登(略)線上競價大廳,并根據(jù)相關時限要求,再次進行報價或競價;掛牌出讓轉(zhuǎn)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的最高出價來確定競得人; 6、本次線上 (略) 站網(wǎng)址為http://**.cn。 四、公告時間及掛牌時間 1、公告時間:2025年4月2日10:00至2025年4月21日18:00。 2、掛牌時間:2025年4月22日00:00至2025年5月2日10:30。 3、限時競價時間:2025年5月2日10:30(限時競價為5分鐘)。 五、競買資格確認和保證金繳納方式 1、申請人可于2025年4月21日18:00前提交申請,經(jīng)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本次掛牌活動。 2、交納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21日18:00,以此時間之內(nèi)實際到賬為成功交納競買保證金唯一標準,未實際到賬視為不具有競買人資格。 3、保證金賬戶: 開戶單位: (略) 開戶銀行: (略) (略) 支行 帳 號:(略) 注:繳納保證金時必須在銀行轉(zhuǎn)賬單上注明(競買宗地編號***號地塊競買保證金),必須以申請人的身份繳納。 4、未在要求時限內(nèi)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人,不得擅自交納競買保證金,不具有競買人資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價高者得方式確定競得人。 (二)交付土地時間:以縣人民政府批準文件和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三)土地成交價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續(xù)費、契稅等。競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60日內(nèi)交清成交價款,不按約繳納該宗地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繳額1‰的滯納金;超過60日未全額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可要求競得人賠償損失。 (四)出讓宗地在公告掛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關關系人提出可權屬爭議和債權債務等糾紛,出讓方有權延期或終止掛牌活動,報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關要求和條件。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本次掛牌出讓活動由噶爾縣自然資源和 (略) 和 (略) 共同實施,出讓公告按相關規(guī)定發(fā)布。 七、聯(lián)系方式 (略) 聯(lián)系人:夏先生 聯(lián)系電話:(略) 掛牌出讓詳細情況以掛牌出讓文件為準。噶爾縣自然資源和 (略) 對本公告有最終解釋權。 特此公告。 噶爾縣自然資源和 (略) (略)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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