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區新川創新科技園區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地塊)委托運營 |
標的名稱 | 成都市高新區新川創新科技園區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地塊)委托運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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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DSCQ2024C8B* | 掛牌價格 | 以綜合評議為準 | |||
價格說明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11-22 | |||
是否聯合征集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12-12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是 |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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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簡介 | 成都智媒體城項目(V-14 地塊) (略) (略) 和茂街 1 號;占地面積約 33.07畝,總建筑面積 約14.*平方米,項目重點聚焦現代傳媒、數字文創等產業方向,以及新零售、文創商業等消費方向,推動媒體與關聯產業跨界融合,打造“智媒體產業生 (略) ”。· 本次委托運營內容包括營銷推廣、產業招商、運營管理及提供物業服務。招租物業面積:約5.*㎡,物業管理:整個項目約14.*㎡(包含總平構筑物、綠地、 (略) 等),其中機動車位794個、非機動車位992個。項目物業分類及具體范圍詳見委托運營合同(暫定面積,以實際為準)。 | |||||||||||||||||||||||||||||||||||||||||||||||||||||||||||||||||||||||||||||
征集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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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合作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以綜合評議為準 | ||||||||||||||||||||||||||||||||||||||||||||||||||||||||||||||||||||||||||||
價格說明 | —— | |||||||||||||||||||||||||||||||||||||||||||||||||||||||||||||||||||||||||||||
與合作相關其他條件 | 一、本次委托運營,除競投保證金之外的價款不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 二、受托方應在收到西南聯交所發出的《成交告知函》后1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第1筆履約保證金或提交履約保函【105】萬元,5個工作日內支付交易服務費至西南聯交所指定賬戶。委托方在收到第1筆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后20個工作日內與受托方簽訂委托運營合同。若因受托方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足額交納履約保證金(或提交保函)或簽訂《委托運營合同》的,則視為違約,委托方書面要求西南聯交所將受托方報名時交納的競投保證金在扣除應向西南聯交所支付的服務費后,剩余部分劃轉至委托方賬戶,由 (略) 置;另已支付履約保證金的也不予退還。 三、成交受托方所交納的競投保證金在受托方與委托方簽訂委托運營合同,并足額支付西南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西南 聯交所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委托方來函,將受托方所交納的競投保證金原渠道無息退還;其他受托方候選人報名時交納的競投保證金在委托方《委托運營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原渠道無息退還;非受托方候選人報名交納的競投保證金在綜合評議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渠道無息退還。 | |||||||||||||||||||||||||||||||||||||||||||||||||||||||||||||||||||||||||||||
合作方須接受或承諾事項 | 意向受托方參加綜合評議時須提交《競投響應承諾函》,具體內容見《成都市高新區新川創新科技園區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地塊)委托運營項目綜合評議文件》。 | |||||||||||||||||||||||||||||||||||||||||||||||||||||||||||||||||||||||||||||
合作方資格條件 | 合作方資格條件 | (一)競投響應承諾函(按照《成都市高新區新川創新科技園區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地塊)委托運營項目綜合評議文件》的要求提交)。 (二)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至少包括:房地產經紀、房地產租賃、營銷策劃、管理咨詢、物業管理、物業服務等其中之一種的類似表述,以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為準。 (三)財務要求:意向受托方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競投文件遞交截止日,意向受托方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至競投文件遞交截止日)無虧損。 (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企業業績要求: 5.1 意向受托方或其重要關聯方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競投文件遞交截止日)已完成或正在實施的1個及以上*平方米及以上的辦公樓宇、 (略) 或總部基地等類似資產的招商項目業績和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競投文件遞交截止日)已完成或正在實施的 1 個及以上 10 萬平方米及以上的辦公樓宇、 (略) 或總部基地等類似資產的運營項目業績。 5.2 招商項目業績證明合同工作內容應包括項目招商、項目招租等其中之一種的類似表述(下同);運營項目業績證明合同工作內容應包括物業運營、物業管理、物業服務等其中之一種的類似表述。 5.3 聯合體競投的,聯合體負責招商工作單位提供招商項目業績;聯合體負責運營工作單位提供運營項目業績。 (六)招商負責人:意向受托方擬派招商負責人應當具備3年及以上招商工作經驗,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實施的1個及以上*平方米及以上的辦公樓宇、 (略) 或總部基地等類似資產的招商項目業績,且須為意向受托方或其重要關聯方在冊員工(聯合體競投的,須為聯合體負責招商工作單位或其重要關聯方在冊員工)。 (七)運營負責人:擬派運營負責人應當具備3年及以上運營工作經驗,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實施的1個及以上*平方米及以上的辦公樓宇、 (略) 或總部基地等類似資產的運營項目業績,且須為意向受托方或其重要關聯方在冊員工(聯合體競投的,須為聯合體負責運營工作單位或其重要關聯方在冊員工)。 (八)良好的商業信譽和信用公開查詢結果。 (九)按規定交納本項目競投保證金。 (十)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競投:聯合體競投的,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不超過兩家。 備注: (一)上述資格條件為綜合評議文件中的資格審查內容,意向合作方報名需要提交的資料為1.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2.收費標準確認函加蓋公章。(二)受讓方為境外投資者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負面清單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有關規定。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合作方式 | ——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一.項目名稱: (略) (略) 新川創新 (略) 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 地塊)委托運營項目(以下簡稱“成都智媒體城項目(V-14地塊)” 或“本項目”或“項目”) 二.項目概況:成都智媒體城項目(V-14 地塊)定位于以媒體融合為主線、以智慧科技為引領、 (略) 為支撐的“媒體城、智慧城、未來城、文創城”。圍繞“成 (略) 智慧媒體融合中心”核心 IP,項目依托 5G、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構建全媒體產業發展高地、文創新經濟 (略) 活力新中心。項目重點聚焦現代傳媒、數字文創等產業方向,以及新零售、文創商業等消費方向,推動媒體與關聯產業跨界融合,打造“智媒體產業生 (略) 。 三.項目規模:項 (略) (略) 和茂街 1 號;占地面積約 33.07畝,根據“多測合一”房產測繪成果報告(預測),總建筑面積 *.72 平方米,由兩棟高層塔樓、主樓配套裙樓和圓形裙樓組成,地上 25 層,地下 3 層。設計用途包括辦公、商業、車位及配套等,其中辦公 *.56 平方米,商業 9437.52 平方米,地下車庫和非機動車庫 *.38 平方米(機動車位 794 個、非機動車位 992 個),避難層、架空層、物管 (略) 政設施用等配套面積 6197.26 平方米(最終以實測面積為準)。 四.項目建設進度:項目已于2022年10月動工,已于2023年12月主體完工,擬于2025年6月30日竣工投運(以實際竣工交付日為準)。 五.委托運營范圍:具體內容以《成都市高新區新川創新科技園區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地塊)委托運營項目綜合評議文件》為準。 六.委托運營期限:委托運營合作期約為10年,其中籌備期約3個月,招商期3年,運營期6年9個月。籌備期是指雙方達成合作后,受托方開展預招商工作到項目竣工投運的期間(約3個月,以實際為準),招商期是指項目竣工投運起的連續3個自然年度,運營期是指招商期結束后的連續6年9個月。 七.委托運營工作內容: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對成都智媒體城項目(V-14地塊)進行營銷推廣、招商運營管理及提供物業服務。包括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營銷推廣。制訂項目營銷策劃方案、負責項目品牌定位輸出、營銷氛圍打造、項目營銷推廣、市場監管與形象維護等工作。 2.項目產業招商。制訂項目業態發 (略) 、產業招商策略,建立招商渠道、搜集目標意向客戶,實現企業簽約入駐,達成項目租金收入目標。 3.項目運營管理。搭建項目數字智慧型招商運營管理體系、企業服務體系、物業管理體系,組建團隊負責項目形象、配套管理、園區活動、租金催繳、第三方增值服務等工作。 4.項目物業服務。為項目提供綜合服務、房屋管理與維修養護、公共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綠化養護、保潔服務、公共秩序維護等服務。 5.項目裝飾裝修投入。受托方對項目文創孵化中心的裝飾裝修,大堂、公區滿足運營需要的家具以 (略) 改造等,按委托方要求進行裝飾裝修。以上空間裝飾裝修具體面積、裝修標準以及需要投入的家具等要求以委托方提供為準,裝飾裝修投入費用由受托方承擔。承租方要求的其他物業裝修的具體位置、面積、裝修費用及支付方式等由受托方與物業使用方或承租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裝修合同予以確定,受托方簽訂的裝修合同不得有增加委托方義務的條款。 八.委托價格(租金收入目標任務): 意向受托方承諾在合作期(招商期及運營期)完成的委托招租物業租金收入(指委托方當期會計確認且實際到賬的含稅租金收入、收取承租方的租賃違約金、罰金,下同)總額不得低于地上物業在各階段的租金評估價(詳見《 (略) (略) 新川創新 (略) 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地塊)租賃價值估價咨詢報告》);承諾委托運營期委托招租物業租金收入最低限價3.05億元,其中: 1.招商期(項目竣工投運起連續3年)租金最低限價為0.45億元; 2.運營期(項目竣工投運第4年起至委托期滿),租金最低限價為2.6億元; 承諾招商期每年完成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評估價的90%,承諾運營期每年完成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評估價,否則為無效報價。最終委托價格以成交受托方承諾的租金收入為準,并以承諾價格為依據制訂階段考核目標。物業租金由委托方收取。 九.委托運營服務費: 1.委托運營服務費收取比例 (1)招商期費用為委托招租物業租金收入的24%為最高限價(最終以成交受托方不高于最高限價的報價為準); (2)運營期費用為委托招租物業租金收入的3%加項目委托招租物業營運凈收入的4%為最高限價(最終以成交受托方不高于最高限價的報價為準); 項目營運凈收入:NOI,指委托方在項目當期會計確認且實際到賬的租金收入-委托方在項目當期會計確認且實際支出的營業成本費用(包括不限于委托方按租計征的增值稅及附加、房地產稅,委托方按租金收入計提支付給受托方的委托運營費用,委托方因項目修繕維護需要支出的費用,以及其他應受托方要求由委托方承擔的與項目相關的費用等),下同。 (3)籌備期預支費用為預估的招商期委托運營服務費總額的20%,即【210】萬元。委托運營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委托方向受托方預支第一筆費用,為籌備期預支費用的50%,即【105】萬元;剩余的50%費用根據《委托運營費用考核兌現方式》在籌備期考核后,根據考核結果預支。籌備期預支費用在招商期、運營期委托運營服務費中扣回。 十.物業服務費: 物業收費標準。辦公物業中,1-2#塔樓受托方按不高于16元/平方米·月收取服務費(含正常供應時間內的空調能耗),1-1#裙樓受托方按不高于18元/平方米·月收取服務費(含正常供應時間內的空調能耗),1-1#塔樓、1-2#裙樓受托方按不高于16元/平方米·月收取服務費(不含戶內空調能耗),商業物業受托方按不高于10元/平方米·月收取服務費(不含能耗),由物業承租方或使用方向受托方支付;地下物業,包括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及其他地下物業,委托方按不高于*元/年向受托方支付物業服務費。以上五項物業服務費收費的標準最終以成交受托方的報價為準。項目配套物業、其他物業不收取物業管理費,空置部分物業的服務費等費用由受托方自行承擔。物業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等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準。委托方自用物業、代管物業的物業服務費及設備設施維護、維修費用,委托方按雙方另行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向受托方支付。委托招租物業、自主招租物業的物業服務費及相應設備、設施、裝修的管理、維修由受托方與具體承租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予以約定。 十一.多種經營服務費: 合作期內,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可在運營中依法依規合理利用項目物業資產,積極開展除物業出租外的其他多種經營業務,及積極獲取政府補貼、獎勵。相應經營收入或政府補貼、獎勵歸委托方所有,因開展多種經營需投入的成本和費用可在該業務經營收入中支出,委托方應以相應多種經營凈收入(即經營收入-經營成本)為基數,向受托方結算并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務費,多種經營服務的內容、收費標準、支付方式等以相應事項的合同約定為準,屆時由委托方與受托方依法依規另行協商。 十二.履約保證金: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履約保證金或提交銀行見索即付保函【210】萬元(大寫:人民幣*佰**萬元整)。履約擔保分2次提交,金額分別均為【105】萬元。受托方應在收到《成交告知函》后1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指定賬戶一次性支付第1筆履約保證金或提交履約保函;委托方收到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后20個工作日內與受托方簽訂委托運營合同。第2次履約擔保,受托方應在招商期開始前1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提交。 履約保證金可以用于沖抵受托方應支付未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其他委托方扣除應由受托方承擔的款項;如有扣收沖抵,受托方應在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足。 提交保函的,合作期內,受托方應確保保 (略) 于有效期內且額度符合約定,且在受托方出現違約等賠付情況時,委托方能得到相應賠付。 否則,受托方應在委托方通知期限內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保函或支付履約保證金。 2.退還時間及前提條件 (1)合作合同期滿,在受托方按照約定將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交還委托方,完成項目物業管理事宜的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現場承接查驗、移交客戶資料、項目管理資料及物業管理費移交清算工作),且無任何違約情形,結清相關費用后20個工作日,若受托方提交保證金的,委托方退還受托方剩余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至合同約定的受托方賬戶內。 (2)若因一方單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因受托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受托方應按照約定將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交還委托方,完成項目物業管理事宜的移交工作(包括不限于現場承接查驗、移交客戶資料、項目管理資料及物業管理費移交清算工作),并結清相關費用。因委托方原因導致的解約,委托方應無條件退還履約保證金并賠償受托方的相應損失;因受托方原因導致的解約,委托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而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委托方全部損失的,受托方應予以補足。 (3)若因雙方原因經協商一致需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受托方應按照約定將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交還委托方,完成項目物業管理事宜的移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現場承接查驗、移交客戶資料、項目管理資料及物業管理費移交清算工作),并結清相關費用,履約保證金的退還事宜可由雙方在辦理解約手續時另 (略) 理。 (4)若受托方提交保函的,在合作期內,受托方應確保保 (略) 于有效期內及額度符合約定,且在受托方出現違約等賠付情況時,委托方能得到相應賠付(賠付后受托方應補足保額額度,提交新的保函)。否則,受托方應在委托方通知期限內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保函或支付履約保證金。 其他與履約保證金相關內容以《成都市高新區新川創新科技園區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地塊)委托運營項目綜合評議文件》為準。 十三.綜合評議: 本項目將以綜合評議方式確定受托方。 1.綜合評議小組 委托方委托西南聯交所在其專家庫中隨機抽選5名專家組成綜合評議專家小組,抽選的專家應當是具有房屋租賃、房屋中介、物業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知識的專家。同時,委托方派出1名紀檢監督人員現場監督綜合評議活動。綜合評議小組組長由民主選舉產生,組長負責對綜合評議分值進行匯總,形成綜合評議分值清單。 2.綜合評議程序 2.1 審查《綜合評議文件》 綜合評議小組正式評審前,應當對《綜合評議文件》進行熟悉和理解,內容主要包括《綜合評議文件》中意向受托方資格條件要求、項目技術服務及商務要求、綜合評議辦法和標準以及合同主要條款等。 2.2 資格性審查及符合性審查。 2.2.1 本項目需要綜合評議小組對意向受托方依次進行資格性審查及符合性審查。綜合評議小組應依據法律法規和《綜合評議文件》的規定,對響應文件是否按照規定要求提供資格性證明材料及響應文件符合性進行審查,以確定意向受托方是否具備綜合評議資格。 2.2.2 資格性審查結束后,綜合評議小組應當出具資格性審查報告,對未通過資格性審查的意向受托方,綜合評議小組應當在資格審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2.2.3 通過資格性審查的意向受托方滿足1家(含)及以上的,方可進行符合性審查;通過資格性審查的意向受托方不足1家的,終止本次綜合評議活動,并發布終止公告。 2.2.4 符合性審查結束后,綜合評議小組應當出具符合性審查報告,沒有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意向受托方,綜合評議小組應當在符合性審查報告中說明原因。 2.2.5 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意向受托方滿足1家(含)及以上的,方可進行綜合評議;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意向受托方不足1家的,終止本次綜合評議活動,并發布終止綜合評議活動公告。 2.2.6 委托方宣布未通過資格性審查或符合性審查的意向受托方名單時,應當告知意向受托方未通過審查的原因。 2.3 意向受托方只有在資格性審查及符合性審查都通過后才具有綜合評議資格。 2.4 招商運營方案陳述。 2.4.1意向受托方通過資格性審查及符合性審查后,由意向受托方授權代表在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招商運營方案陳述順序。 2.4.2招商運營方案陳述人意向受托方最多委派2人參加,原則上應有意向受托方高層管理人員,其中至少包括意向受托方遞交本項目競投文件中委派的招商負責人或運營負責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或加蓋意向受托方公章的復印件)其中1人(或2人同時參加)。 2.4.3 意向受托方陳述是為了進一步簡要說明競投文件招商運營方案既定框架及實質性內容,有利于綜合評議小組理解和評判。 2.4.4 意向受托方陳述運營方案可自擬PPT形式,每一家意向受托方運營方案陳述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不含綜合評議小組提問及互動時間)。 2.4.5 綜合評議小組對意向受托方陳述內容可以進行提問互動。但是在綜合評分環節應當以提交的競投文件招商運營方案為準。意向受托方口述內容若超出所提交競投文件招商運營方案既定框架及實質性內容的,不作為評分因素或改變競投文件實質性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競投各項報價、服務期限、招商或運營負責人及團隊人員名單、類似業績,以及承諾各項技術服務要求和商務條件等)。 2.5綜合評分 2.5.1由綜合評議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所有通過資格性審查及符合性審查的意向受托方進行綜合評分,具體要求詳見以下量化評分標準。 2.5.2 由綜合評議小組對意向受托方提交的競投文件進行綜合打分,根據綜合評議得分(需在8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前五名受托方候選人。如綜合評議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不足五名,則全部推薦為受托方候選人。如果所有意向受托方綜合評議得分均在80分以下,則本次征集活動終止。 若意向受托方綜合評議得分相同時,按照優先級順序為:租金報價得分、委托運營服務費報價得分、物業費報價得分、招商運營方案得分、企業實力和業績得分高低進行排名。 2.6 編寫綜合評議評審報告 2.6.1 綜合評議小組完成綜合評議后,應出具綜合評議評審報告,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參加本次綜合評議活動的具體方式和相關情況; (2)響應文件開啟日期和地點; (3)獲取《綜合評議文件》的意向受托方名單和綜合評議小組成員名單; (4)綜合評議情況記錄和說明,包括對意向受托方的資格審查情況、符合性審查情況、綜合評議情況、報價情況等; (5)綜合評議報告應當由綜合評議小組全體人員簽字認可。綜合評議小組成員對綜合評議報告有異議的,綜合評議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受托方候選人,綜合評議程序繼續進行。對綜合評議報告有異議的綜合評議小組成員,應當在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由綜合評議小組書面記錄相關情況。綜合評議小組成員拒絕在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綜合評議報告。 2.6.2 綜合評議復核由委托方對綜合評議小組提交的綜合評議評審報告進行復核。委托方應當組織1名以上工作人員,在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之下,依據有關的法律制度和《綜合評議文件》對評審結果進行復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議綜合評議小組現場修改評審結果: (1)資格性審查認定錯誤的; (2)分值匯總計算錯誤的; (3)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的; (4)客觀評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條上述情形的,由綜合評議小組決定是否采納復核建議,并承擔獨立評審責任。采納復核建議的,應當按照規定現場修改評審結果,不采納復核建議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2.6.3 復核過程中綜合評議小組成員不得離開評審現場。 2.7 向委托方提交綜合評議報告 綜合評議小組將編制且經委托方復核的《綜合評議報告》(一式兩份,其中一份歸西南聯交所存檔)向西南聯交所和委托方分別提交。 十四.盡職調查: 根據綜合評議小組在《綜合評議報告》中推薦的受托方候選人名單,委托方將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法律方面調查內容:對受托方候選人及其重要關聯方(或有)自2022年1月1日年至2024年11月30日的基本信息、主體資格、歷史沿革、股權結構、重大債權、重大債務、重大資產(對外投資、分支機構、知識產權等資產的基本情況)、業務合規性、重大合同履約情況、對外擔保、員工、稅務、訴訟和仲裁、 (略) 罰、失信情況、法律糾紛情況、知識產權情況、勞動人事情況、對外投資、抵押擔保情況、生產經營情況、 (略) 罰及生產經營合規性情況等與本項目履約相關的情況進行調查和審查。 財務方面調查內容:主要對受托方候選人及其重要關聯方(或有)自2022年1月1日年至2024年11月30日的歷史沿革、組織架構、業務、財務、資產、債務、權益、收入、成本、稅務、內控、運營、人事、技術、關聯交易、環保安全等以及其他委托方要求的與本項目履約相關的情況進 行財務盡職調查。 如果所有受托方候選人盡職調查均不合格,則本次掛牌征集活動終止。 十五.確定受托方: 1.確定成交結果 盡職調查完成后,若有盡職調查合格的受托方候選人的,綜合評議得分排序最前的受托方候選人為成交受托方,委托方向西南聯交所去函確認成交受托方,西南聯交所向該受托方候選人發出《成交告知函》。成交結果在西 (略) 站(http://**)通知公告一欄進行公告。若出現非委托方原因造成盡職調查合格的綜合評議得分排序最前的受托方候選人放棄資格、因不可抗力不能簽署合同、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簽署合同,委托方可以按照盡職調查合格的受托方候選人排序依次確定其他受托方候選人為最終受托方,委托方屆時向西南聯交所發送告知函,西南聯交所按 (略) 理;也可以重新進行征集。 2.成交告知函: 《成交告知函》為簽訂委托運營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成交告知函》發出后,委托方改變成交結果或受托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本項目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合同的,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4.委托方和西南聯交所不對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釋,也不退還競投文件。 十六.特別提示:在意向受托方報名并交納*元人民幣競投保證金至西南聯交所指定賬戶后,由西南聯交所通過電子郵件將《成都市高新區新川創新科技園區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地塊)委托運營項目綜合評議文件》發送至意向受托方。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成都市高新區新川創新科技園區成都智媒體城建設項目(V-14地塊)委托運營項目綜合評議文件》。 十七.本公告所述競投保證金等同于交易保證金。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50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2024-12-12 17: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帳支票、電匯、網銀等。 | |||||||||||||||||||||||||||||||||||||||||||||||||||||||||||||||||||||||||||||
賬戶信息 | ||||||||||||||||||||||||||||||||||||||||||||||||||||||||||||||||||||||||||||||
賬戶名稱 | 西南聯合產 (略) | |||||||||||||||||||||||||||||||||||||||||||||||||||||||||||||||||||||||||||||
開戶行 | 中國民生銀行成都分行 | |||||||||||||||||||||||||||||||||||||||||||||||||||||||||||||||||||||||||||||
賬號 | * | |||||||||||||||||||||||||||||||||||||||||||||||||||||||||||||||||||||||||||||
(略) 置方式 | 一、確認受托方后 (略) 置 成交受托方所交納的競投保證金在受托方與委托方簽訂委托運營合同,并足額支付西南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西南聯交所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委托方來函,將受托方所交納的競投保證金原渠道無息退還;其他受托方候選人報名時交納的競投保證金在委托方《委托運營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原渠道無息退還;非受托方候選人報名交納的競投保證金在綜合評議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競投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受托方或受托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掛牌申請人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受托方或受托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機密,侵害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托方或受托方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托方被確認受托方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程序的; 5.意向受托方被確認為受托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托方或受托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掛牌申請人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受托方經本所確認為受托方后,受托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委托運營合同; 8.意向受托方或受托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9.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托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0.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則或法律規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托方或受托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掛牌申請人書面告知,本所依據本公告在競投保證金中扣除受托方和掛牌申請人應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掛牌申請人的指定賬戶。 四、保 (略) 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違約方責任。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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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5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合作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1個周期 | |||||||||||||||||||||||||||||||||||||||||||||||||||||||||||||||||||||||||||||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 | 其他方式:綜合評議 | |||||||||||||||||||||||||||||||||||||||||||||||||||||||||||||||||||||||||||||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合作方 | 其他方式:綜合評議 | |||||||||||||||||||||||||||||||||||||||||||||||||||||||||||||||||||||||||||||
聯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系人 | 王女士 | 項目咨詢聯系電話 | 028-* | ||||||||||||||||||||||||||||||||||||||||||||||||||||||||||||||||||||||||||
項目報名聯系人 | 甘女士 | 項目報名聯系電話 | 028-* | |||||||||||||||||||||||||||||||||||||||||||||||||||||||||||||||||||||||||||
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產權(http://**)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關于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在項目公告期內,需通過本所查閱項目相關資料的,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或個人身份證等,并在現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查閱時不允許拍照或復印資料。 第七條意向方在申請查閱資料時對其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略) 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 (略) (略) 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 (略) 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合協議【參考性文本】,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提交。 1.聯合協議應當載明聯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 (略) 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漢語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少數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冊賬戶發送系統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 (略) 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合產 (略) 絡競價操作規則》的相關規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 (略) 絡競價規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根據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 (略)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13號),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 (略) 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略) 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
風險提示 | ||||||||||||||||||||||||||||||||||||||||||||||||||||||||||||||||||||||||||||||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西南聯交所”)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容,了解交易規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詢西南聯交所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場風險 因經濟、市場環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西南聯交所無法繼續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西南聯交所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西南聯交所根據轉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發布,西南聯交所僅對披露信息內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西南聯交所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則及項目公告等規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資者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認真閱讀《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及項目公告等關于 (略) 置的內容。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西南聯交 (略) 網絡競價系統軟硬 (略) 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西南聯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生的損失。詳見《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業務通用規則》 第八章。 3. (略) 操作風險。 (略) 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西南聯交 (略) 交易系統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時間不符、終端 (略) 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 (略) 操作風險。 4.優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優先購買權行權規則 》 ,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 (略) 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導致交易標的損毀滅失或西南聯交 (略) 交易系統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交易合同、項目公告及西南聯交所交易規則,自行 (略) 理,西南聯交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西南聯交所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與西南聯交所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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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