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項目范圍內的黃柏鄉湖嶺村南排小組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經瑞金市人民政府研究,現公告如下:
一、規劃用途
征收土地 (略) (略) 項目建設。
二、征收土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瑞金市黃柏鄉湖嶺村南排小組。東至瑞 (略) 項目征地紅線,南至瑞金 (略) 項目( (略) )征地紅線,西至紅軍大道,北至螺旋藻池、山地、園地。(具體征收范圍見征地現狀圖)
三、征收土地面積及現狀
(一)征收土地面積。該項目用地規模 *** 畝(包括:瑞金 (略) 項目已征收8.79畝、319拓寬改造項目已征收0.05畝),現征地面積 *** 畝[其中:旱地2.48畝、塘1.01畝、林地1.7畝、園地8.41畝、螺旋藻養殖點8.36畝(原地類為園地)、村內空閑地2.03畝、宅基地0.44畝]。
(二)土地現狀。本次征收土地的地上青苗等附著物主要為:旱地上種植的紅薯、蔬菜等農作物,魚塘里養殖的魚類和園地上種植的臍橙、桃、李等果樹,螺旋藻池(未養殖),框架結構(無墻體)房1棟,磚混結構房1棟及磚木結構附屬房1棟等(具體品種、類別和數量以市住房保 (略) 根據鄉、村等單位調查材料進行核定的結果數據為準)。
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及支付對象
(一)征收土地補償。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0〕9號)、《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瑞金市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2016〕 (略) )和《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0年調整)的通知》(瑞府辦發〔2020〕 (略) )規定的標準執行。具體補償情況如下:
1.旱地2.48畝,補償標準4.492萬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2.13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2.13萬元/畝,青苗補償費0.232萬元/畝。
旱地上種植的果樹、苗木不按上述青苗補償標準補償,執行評估補償(補助)。
2.塘1.01畝,補償標準4.492萬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2.13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2.13萬元/畝,青苗補償費0.232萬元/畝。
一般性養殖坑塘(魚塘)養殖的魚類或其他養殖產品,按上述青苗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經評估認定為精養魚塘、標準養殖坑塘的,對其養殖的魚類或其他養殖產品按上述青苗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后,增加0.3萬元/畝補助費。
3.林地1.7畝,補償標準1.936萬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0.852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0.852萬元/畝,青苗補償費0.232萬元/畝。
林地上一般樹種按上述青苗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名貴樹種執行評估補償(補助)。
4.園地8.41畝,補償標準4.26萬元/畝(不包括青苗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費2.13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2.13萬元/畝。
園地(果園)上種植的果樹、苗木執行標準化及樹齡等評估認定后進行補償。
5.螺旋藻養殖點(未養殖)(恢復為原地類:園地)8.36畝,補償標準4.26萬元/畝(不包括地上螺旋藻池的補償)。其中:土地補償費2.13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2.13萬元/畝。
對地上螺旋藻池執行評估補償。
6.村內空閑地2.03畝,補償標準4.26萬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2.13萬元/畝,勞動安置補助費2.13萬元/畝。
7.宅基地0.44畝(列入房屋拆遷一并補償)。
地上房屋及附屬房按《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瑞金市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2016〕 (略) )規定進行補償。
8.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0年調整)的通知》(瑞府辦發〔2020〕 (略) )中附件1《標準果園青苗補償標準》和附件2《生產生活設施及其它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執行。
(二)征地補償費的支付對象和管理使用
1.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屬于 (略) 有的土地,支付給鄉集體經濟組織;屬于 (略) 有的土地,支付給村集體經濟組織;屬于村民小 (略) 有的土地,支付給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用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恢復和發展生產[對于在恢復和發展生產中由被征地農民起主導作用的,建議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按市政府相關文件中的指導標準(30%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70%發放給被征地農民)進行分配]。
2.勞動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用于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安置。
3.青苗等附著物補償費:屬于農村集 (略) 有的青苗等附著物,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屬于個人或者 (略) 有的青苗等附著物,支付給個人或者承包經營者。用于因土地征收對其地上青苗等附著物造成損失的補償。
4.地上房屋等建筑物補償費:支付給地上房 (略) 有權人(單位)。用于因土地征收對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拆遷造成損失的補償。
五、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和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補助)的安置措施;主體房屋拆遷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宅基地安置兩種方式;其它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青苗等附著物進行貨幣補償(補助)安置。具體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瑞金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發〔2015〕 (略) )、《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2016〕 (略) )、《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瑞金市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瑞府辦發〔2016〕 (略) )及《瑞金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瑞金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0年調整)的通知》(瑞府辦發〔2020〕 (略) )規定執行。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25日。
七、在本公告期限內,被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以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青 (略) 有權人(單位)和使用權人(單位)需持土地權屬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當地村委會辦理補償登記手續。
八、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對本方案有異議的,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的規定,在收 (略) 門的《聽證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聽證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按放棄聽證辦理。
聯系單位:瑞金市黃柏鄉人民政府
聯系地點:瑞金市黃柏 (略) 內
聯系人員:謝鵬 ***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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