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有關規定,經審查,對海南省萬寧市港北港休閑漁業碼頭工程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 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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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略) (略) (略) 內政務服務大廳農林生態服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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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環評批復文號 | 環評審批時間 | 建設地點 | 批復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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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萬寧市港北港休閑漁業碼頭工程 | 萬行審批〔2025〕21號 | 2025-01-27 | (略) 和樂鎮和樂村委會和樂鎮 | (略) 行政 (略) 關于海南省萬寧市港北港休閑漁業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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