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 (略) (略) 廠區域環境內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情況有所了解,并通過公示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的態度和建議,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 (略) (略) 年產照明燈具*只新建項目(一期)
建設單位: (略) (略)
建設概況: (略) (略) (略) 古鎮 (略) 6號A棟1-4層(項目中心位置:東經:113°12′42.957″,北緯:22°36′6.898″),項目用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項目項目總投資為*萬元,環保投資*元,項目主要從事照明燈具制造和智能照明器具制造,年產吸頂燈182.*只、面板燈*只、櫥柜燈229.*只、T管燈1560.*只、球泡燈18.*只、廚衛燈*只、路燈*只、光源燈*只、冰箱燈*只、天井燈*只和智能燈具*只,合計*只/年。
今由于企業建設原因,部分生產設備未投入使用,本次工程建設內容,一期總投資*元,其中環保投資*元,年產吸頂燈146.*只、面板燈118.*只、櫥柜燈183.*只、T管燈1248.*只、球泡燈14.*只、廚衛燈*只、路燈*只、光源燈*只、冰箱燈*只、天井燈*只和智能燈具595.*只,合計3290.*只/年。
項目有員工400人,均不在廠內食宿。項目每年生產300天,每天生產8小時,不涉及夜間生產。
項目相關設備已經安裝完成并進入調試,現進行竣工公示和調試時間公示。
二、建設單位調試產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簡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古鎮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到橫琴海,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生產廢水:收集后定期交有 (略) 轉移處理。
2、大氣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點膠、焊錫、波峰焊工序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錫及其化合物、顆粒物、TVOC、非*烷總烴、臭氣濃度。焊錫、點膠擬設置集氣罩收集;波峰焊廢氣經設備管道直連收集,以上廢氣一并經水噴淋(自帶除濕霧)+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根30m排氣筒排放。外排非*烷總烴、TVOC有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限值;錫及其化合物、顆粒物有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2)錫膏印刷、回流焊、噴碼工序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錫及其化合物、顆粒物、總VOCs、TVOC、非*烷總烴、臭氣濃度。錫膏印刷、噴碼廢氣擬車間密閉負壓收集,回流焊廢氣經設備管道直連收集,以上廢氣一并經水噴淋(自帶除濕霧)+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根30m排氣筒排放。TVOC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限值;非*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限值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限值較嚴值;錫及其化合物、顆粒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總VOCs有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中表2印刷標準;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4)實驗測試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烷總烴、顆粒物、臭氣濃度。廢氣通過加強通風,以無組織形式排放。非*烷總烴、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排放標準
(5)未被收集的廢氣經過加強車間通風,無組織排放??俈OCs無組織排放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中表3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非*烷總烴、錫及其化合物、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滿足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1無組織排放標準;廠區內非*烷總烴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3、噪聲污染及治理措施:
運營期間噪聲主要為普通加工機械的運行噪聲,原材料以及成品的運輸過程中產生交通噪聲,合理布局設備并經隔聲、消聲處理措施后確保項目廠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及治理措施:
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這些固體廢棄物如亂堆亂放,處置不當,其有毒有害成份通過雨淋、日曬和自然風力等各種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最終以土壤、大氣和地下水污染等形式出現。
1、生活垃圾: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并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
2、一般固體廢物:交由有一般工業固廢處理能力的單位處理;
3、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區中,并定期交由具有相關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處理。
通過上述防止措施,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竣工日期及調試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5月15日
2、調試起止日期:2024年5月16日~2024年12月31日
關注本項目建設項目和周邊環境影響區域內居民、單位等公眾。
五、公眾反饋方式:
公眾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電子郵電等方式,發表對該工程竣工的意見和看法,發表意見的同時請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建設單位將聽取公眾的意見對建設項目進行整改。
六、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 (略) (略)
地址: (略) 古鎮 (略) 6號A棟1-4層
聯系人:戎麗
電話:*
(3)激光打標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非*烷總烴、顆粒物、臭氣濃度。打標廢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通過加強車間抽風。非*烷總烴、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