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金 (略) 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名稱 | 永康市環境衛生管理處4輛報廢垃圾車 | ||
資產來源 | 其他 |
其他 | 待報廢4輛垃圾車已達到報廢年限,車況問題嚴重,影響安全行駛。不得提檔過戶使用,不保證其原有用途,轉讓方及交易所不對標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擔保。 | ||
其他披露內容 | 一、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二、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約定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三、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四、公告披露的標的名稱、圖片、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僅供參考,具體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報廢車輛上的車廂不在本次轉讓范圍內)。標的按報廢拆解處置,不過戶不提檔,轉讓方不保證其具有原用途,不對標的瑕疵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不負責提供標的相關隨機文件、備件、工具及清單等,不保證標的零配件齊全、性能完好,不對標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擔保。如受讓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裝后使用造成危險或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五、公告信息披露期間(工作日內),意向方可到標的存放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意向方線上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標的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現狀均已認可及確認。 六、標的現場看樣具體時間為:看樣時間:公告信息披露期內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看貨地點:;下園朱199號聯系人;周霞;聯系電話:*。 七、受讓方在成交后須委托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的企業進行注銷及拆解,并按報廢機動車回收程序,完成相應的審批及備案工作。 八、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標的在成交后無法按期完成移交、拆解及清運等,轉讓方有權中止或延期進行移交,拆解提取工期相應順延。在此期間,成交標的由受讓方自行管理,并承擔相應費用及損失。 九、受讓方在提取標的時涉及的整車拖運、裝卸、運輸等費用須自行承擔,提取過程中造成轉讓方或第三人設施設備損毀、發生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經濟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和交易所概不負責。 十、受讓方在自有場地對標的進行現場拆解作業時,須嚴格遵照《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報廢機動車拆解環境保護技術規范》等規范要求,拆解過程中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經濟責任須自行承擔。 十一、受讓方提取標的結束后,須將標的存放現場垃圾清理干凈及場地平整等。 十二、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交易所服務費、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等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三、本次轉讓標的轉讓方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只提供非稅統一票據。 十四、意向方報名可自行下載或向交易所聯系人索取報名材料,聯系人:汪女士,聯系電話:0579-* ,地址: (略) (略) 123號二樓。 |
轉讓方名稱 | (略) 環境衛生管理處 | ||
注冊地 | (略) 東城街 (略) 28號6樓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4XL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轉讓底價(萬元) | 4.033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后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金 (略) ,開戶行:工行金華開發區支行,賬號:*9644), (略) 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二、受讓方必須在成交之日后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三、受讓方必須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之日后2個工作日內付清成交款。 四、本項目拆解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為人民幣*元。受讓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后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 (略) 財政局財政存款專戶,開戶行: (略) 支行,賬號:*)。 五、受讓方須在付清成交款及拆解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之日后7日內憑有效證件與轉讓方辦理交辦手續并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完成標的資產整車拖運提取工作,在付清款項之日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報廢機動車回收程序并向轉讓方出具報廢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等文件。 六、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拆解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因受讓方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違約、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關賠償責任,拆解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優先用于相關賠償。余額不足*元的,受讓方應當在3日內(提貨完成前)補足。 | ||
展示時間 | 公告信息披露期內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 ||
展示地點 | 下園朱199號 | ||
聯系人姓名 | 周霞 | ||
聯系人電話 |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應當符合相應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1.00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 2.實地勘察證明.docx 、 3.競買和承諾.doc 、 4.競買規則與須知.docx 、 5.交易服務費條款.docx 、 6.保證金處理條款.docx 、 7.資產交易合同(報廢車輛樣稿).docx 、 8.法人授權委托書(意向方).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汪女士 | 電話 | 0579-*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區八一南街387號三樓 | 網址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陳霞 | 電話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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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