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及泵站改造工程
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
(略) 發 (略) :
你局《 (略) (略) 及泵站改造工程節能報告請示》(吉船發改請示發〔2025〕1號)收悉。該項目(項目代碼:2412-*-04-01-*)總投資*.*元, (略) 城區130座二次供水泵房設備和14 (略) (略) 進行升級改造,更換二次供水泵房設備電機、水泵、變頻器等設備882臺(套),更 (略) *米。 (略) (略) 《 (略) (略) 及泵站改造工程節能報告的評審意見》(長咨能字〔2025〕1號),經審查,具體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該項目節能報告。
二、該項目建成后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133.26噸標準煤(當量值)/2840.07噸標準煤(等價值),其中,電力922.*千瓦時。
三、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落實節能報告各項措施,改進和加強以下節能工作:
?。ㄒ唬﹪栏衤鋵嵲u審報告對項目節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議和要求。
?。ǘ┣袑嵓訌姽澞芄芾怼8鶕队媚軉挝荒茉从嬃科骶吲鋫浜凸芾硗▌t》(GB*)等標準規范,嚴格配備能源計量器具。
四、 (略) 依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最終修改后的節能報告,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項目重大事項。
五、我委將適時對項目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六、本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節能報告中預計建成時間2年以上的項目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