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縉云縣壺鎮鎮巖背底洪山塘工程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情況公示
根據《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和《 (略) 水利廳貫徹(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浙水保〔2018〕5號)文件內容,對生產建設單位自主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做了具體規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規定,縉云縣壺鎮鎮人民政府主持召開了縉云縣壺鎮鎮巖背底洪山塘工程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工作。參加驗 (略) 萬源水利水電 (略) 、 (略) (略) 、浙江宏正 (略) 等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組。
驗收組認為,縉云縣壺鎮鎮巖背底洪山塘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完備,資料齊全;在工程建設階段,積極開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土保持設施已按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建成,施工期間基本控制了因工程建設而造成的水土流失;運行期管理維護責任落實;本工程屬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根據《關于印發<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14]8號)第十一條規定,本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補償費。驗收組認為,項目符合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條件,同意通過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經驗收組與會議審議,形成了《縉云縣壺鎮鎮巖背底洪山塘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
現將本次驗收情況予以公示,具體詳見附件。公眾可通過電話或本網站留言反映意見。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28日。
聯系人1:趙 美 電話:*
聯系人2:張火萬 電話:*
附件:
1、縉云縣壺鎮鎮巖背底洪山塘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